2018年9月10日,海口市局發布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注銷公告(2018年第1號),依法注銷21家企業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並在其持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信息中予以標注。9月15日,海南日報A05版也刊登了該局發布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注銷公告(2018年第1號)。
此次公告的21家企業(ye) 在2018年度海南省食藥監局開展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飛行檢查中,存在法定注冊(ce) 地址已無人辦公且無法聯係相關(guan) 人員的問題。該局在調查核實後,根據《行政許可法》《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於(yu) 2018年7月4日對擬注銷《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21家企業(ye) 信息進行了公示,公示期60天。在注銷/標注的公示期間,該局未收到企業(ye) 異議,依法作出注銷決(jue) 定。依法清理“僵屍企業(ye) ”,有利於(yu) 促進市場資源優(you) 化配置,有利於(yu) 維護其它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護誠信守法的企業(ye) 家的合法權益,更有利於(yu) 促進建立公平競爭(zheng) 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
下一步,該局將進一步引導和督促海口市醫療器械市場經營主體(ti) 有序退出,依法注銷不具備原經營許可條件或者與(yu) 備案信息不符且無法取得聯係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hui) 公告,以促進海口市形成權利平等、機會(hui) 平等、規則平等的醫療器械經營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