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湖 南 省 財 政 廳
關(guan) 於(yu) 發布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係統
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湘發改價(jia) 費〔2019〕224號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各市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財政局:
為(wei)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降低實體(ti) 經濟製度性成本 , 根據《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湖南省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管理條例》等有關(guan) 規定,我們(men) 對市場監督管理係統的行政事業(ye) 性收費進行了全麵清理 , 並核定了相關(guan) 收費標準,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省市場監督管理係統的行政事業(ye) 性收費一律按本通知發布的標準執行 , 具體(ti) 收費標準見《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係統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標準表》。
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對本係統行政事業(ye) 性收費的監督管理 , 督促各執收單位嚴(yan) 格執行收費政策,按照有關(guan) 規定對收費標準進行公示 。
三、本通知自2019年4月10日起執行 , 有效期五年。《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湖南省財政廳關(guan) 於(yu) 重新發布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標準的暫行通知》(湘發改價(jia) 費〔2017〕208號)、《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湖南省財政廳關(guan) 於(yu) 重新發布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係統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jia) 費〔2014〕1039號)一律廢止 。
附件: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係統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標準表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湖南省財政廳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