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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開展2020年“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9/28 信息來源:

藥監綜〔2020〕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深入學習(xi) 宣傳(chuan) 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安全用藥需求,組織開展好藥品安全科普宣傳(chuan) 活動,提高公眾(zhong) 藥品科學素養(yang) ,增進對監管工作的理解,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根據《“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的有關(guan) 要求,今年將繼續舉(ju) 辦“全國安全用藥月”(以下簡稱安全月)活動,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0年安全月活動時間原則上為(wei) 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各地應圍繞活動主題,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安全月活動,時間上全國不做統一要求。
  二、活動主題
  2020年安全月的主題為(wei) “安全用藥 戰疫同行”。
  三、宣傳(chuan) 重點
  2020年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是實現第一個(ge) 百年奮鬥目標的決(jue) 勝之年,也是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製度改革五周年。
  (一)宣傳(chuan) 藥監部門抗擊新冠疫情,啟動應急審批、開展檢查檢驗、督導檢查藥械質量安全,保證疫情防控一線藥械物資需求及質量安全,切實堅守人民群眾(zhong) 用藥安全底線,全力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權益。
  (二)集中宣貫藥品監管法規製度,使法治思維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為(wei) 全麵提升藥品安全法治水平奠定基礎。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製度改革五年來,藥監部門落實監管職能,推進藥品監管體(ti) 係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的舉(ju) 措和成效,增進公眾(zhong) 對我國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認知和理解。
  (三)發揮藥師、藥學專(zhuan) 家及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團體(ti) 的作用,宣傳(chuan) 安全用藥理念和使用知識,對兒(er) 童、老年人等特殊群體(ti) 安全用藥進行解讀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幹預,切實發揮藥師的藥學服務作用。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參照《2020年“全國安全用藥月”重點活動方案》(見附件),結合本地區實際,精心策劃開展安全月活動。嚴(yan) 格執行國家和各地聯防聯控機製部署,加強安全防範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發生,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進行。鼓勵和引導社會(hui) 團體(ti) 、科研院校、大型企業(ye) 、新聞媒體(ti) 、科普組織積極參與(yu) ,共同開展主題宣傳(chuan) 活動。
  (二)增強活動實效。使用統一的“全國安全用藥月”標誌。加強廣電報刊等傳(chuan) 統媒體(ti) 和“兩(liang) 微一端”等新媒體(ti) 的融合推廣,切實形成全媒體(ti) 全覆蓋格局。緊扣傳(chuan) 播規律和公眾(zhong) 關(guan) 切,不斷豐(feng) 富和完善宣傳(chuan) 內(nei) 容形式。動員本地區廣大公眾(zhong) 積極參與(yu) “藥品安全網絡知識競賽”。加強安全月期間相關(guan) 輿情監測,及時研判,穩妥發布,確保輿論環境平穩有序。
  (三)嚴(yan) 格紀律要求。嚴(yan) 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風”,活動中要厲行勤儉(jian) 節約、輕車簡從(cong) ,嚴(yan) 禁鋪張浪費、大講排場和形式主義(yi) 。
  (四)總結經驗做法。注意總結安全月活動的成效經驗,及時匯總活動情況,於(yu) 2020年12月15日前將活動總結電子版報送至中國藥學會(hui) 。
  國家藥監局綜合和規劃財務司
  聯係人:邸  娟
  電  話:010-88330787,13220132996
  活動管理辦公室:中國藥學會(hui) 科技開發中心
  聯係人:張  蕾
  電  話:13581656434
  郵  箱:kpb@cpa.org.cn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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