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
為(wei) 了進一步加快落實北京市新型農(nong) 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政策,推進新型農(nong) 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nong) 保”)事業(ye) 的發展,維護社會(hui) 和諧與(yu) 穩定,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印發北京市新型農(nong) 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07]34號)文件精神,經鎮政府研究決(jue) 定,在2008年新農(nong) 保啟動年給予農(nong) 村低保及殘疾人員參保補貼。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享受補貼人員範圍
(一)參加新農(nong) 保時本人享受北京市農(nong) 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即農(nong) 村低保人員。
(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即殘疾人員。
二、本次補貼起止時間為(wei) 2008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補貼標準
以上兩(liang) 類人員在2008年11月30日前參加新農(nong) 保,給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補貼。
四、補貼手續
符合參保年齡條件的上述兩(liang) 類人員在辦理繳費手續時,即可辦理補貼申請。殘疾人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農(nong) 村低保人員需提供北京市農(nong) 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五、本次補貼由長陽鎮社會(hui) 保障事務所負責解釋。聯係電話:80361630。
長陽鎮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