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藥監局《關(guan) 於(yu) 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完成第二十六批22個(ge) 品種的質量標準審評工作,為(wei) 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適應性,現予公示,公示期15天。
公示期間,相關(guan) 單位或個(ge) 人如對公示內(nei) 容有異議,請將書(shu) 麵意見反饋至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化注冊(ce) 處。其中,對各項目限度提出不同意見的,須同時提供相應的實測數據;涉及檢驗方法優(you) 化的,需提供優(you) 化後的方法及方法學驗證資料。
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