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合豐(feng) 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等公司主動 注銷經營許可證,現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04月18日-2023年04月23日,公示期滿,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guan) 規定,對無異議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許可證》 予以注銷。
擬注銷《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憑證》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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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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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e)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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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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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ce)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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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e) 法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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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證機關(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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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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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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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合豐(feng) 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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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ei) 包食藥監械經營許201800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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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東(dong) 河區環城路27號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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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yu) 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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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食藥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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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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