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樟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有關(guan) 直屬單位:
為(wei) 規範我省基本藥物生產(chan) 秩序,確保基本藥物的質量,根據國家局《關(guan) 於(yu) 印發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國食藥監法〔2009〕632號)、《關(guan) 於(yu) 加強基本藥物生產(chan) 及質量監管工作的意見》(國食藥監安〔2009〕771號)的相關(guan) 要求以及我局《關(guan) 於(yu) 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贛食藥監市[2009]148號)的有關(guan) 精神,特製訂《江西省基本藥物生產(chan) 工藝和處方核查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遵照執行。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