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州市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印發湖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湖醫保發[2019]12號)的規定,經自評申報、受理初審、考察評估,擬將下列醫藥機構納入2021年第一批湖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名單詳見附件),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wei) 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在公示期內(nei) ,如對名單中醫藥機構的相關(guan) 資格有異議的,請反映至市醫療保障事業(ye) 管理服務中心定點機構管理科。
聯係人及聯係電話:吳曉燁,2215805;
聯係地址:湖州市鳳凰路579號湖州市醫療保障事業(ye) 管理服務中心定點機構管理科(415辦公室)。
市醫療保障事業(ye) 管理服務中心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