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局令第9號及2017年11月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hui) 議《關(guan) 於(yu) 修改部分規章的決(jue) 定》修正)規定,經省局批準,湖北省康惜互聯網醫療管理有限公司等企業(ye) 符合《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具備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同意湖北同濟現代醫藥供應鏈有限公司等企業(ye) 變更《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shu) 》;同意武漢金鑫穀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ye) 注銷《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shu) 》;同意武漢康樂(le) 藥業(ye) 股份有限公司企業(ye) 換發《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shu) 》相關(guan) 事項,現予以公布。
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3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