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dang) 委、政府印發《關(guan) 於(yu) 促進中醫藥傳(chuan) 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主要內(nei) 容包括總體(ti) 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部分,從(cong) 6個(ge) 方麵的工作任務21條具體(ti) 措施明確了部門和屬地職責,旨在推進中醫藥事業(ye) 和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指出要建立符合中醫藥傳(chuan) 承創新特點的服務體(ti) 係。到2022年,實現縣辦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xiang) 鎮衛生院中醫館建設全覆蓋;每個(ge) 縣至少建設1個(ge) 基層名中醫傳(chuan) 承工作室,遴選10類30項中醫適宜技術麵向基層推廣;實施“互聯網+中醫藥健康服務”行動,發展互聯網中醫醫院等。
《實施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防治和康複中的獨特作用。完善中醫專(zhuan) 科專(zhuan) 病防治體(ti) 係,形成一批中醫藥診療優(you) 勢明顯的重點專(zhuan) 科;在重點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廣20個(ge) 中醫治未病幹預方案;在二級以上中醫機構設置中醫康複中心(科);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應的中醫養(yang) 生保健機構,促進中醫養(yang) 生保健與(yu) 養(yang) 老、旅遊等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
《實施意見》提出要推動中藥材質量提升和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著力構建南部六盤山區、中部幹旱風沙區和北部引黃灌區三個(ge) 特色鮮明的中藥材種植帶,完善寧夏枸杞生產(chan) 質量管理體(ti) 係,建設一批道地藥材生態種植基地;改革完善中藥注冊(ce) 管理,3年內(nei) 完成30個(ge) 特色中藥製劑備案;加強中藥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多部門協同監管機製,建立中藥材生產(chan) 流通使用全過程追溯體(ti) 係等。
《實施意見》指出要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以名中醫藥專(zhuan) 家、教學名師為(wei) 核心的教師團隊,實施“讀經典、早臨(lin) 床、跟名師”教學模式;建設自治區中醫藥人才高地,建立中醫藥傳(chuan) 承創新人才、名中醫表彰獎勵製度等。
《實施意見》明確要促進中醫藥傳(chuan) 承與(yu) 開放創新發展。紮實做好中醫藥寶庫挖掘和傳(chuan) 承,加快推進中醫藥科技創新,建立科技與(yu) 中醫藥主管部門協同聯運工作機製;加強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鼓勵有條件的中醫機構成立境外健康服務區等。
《實施意見》指出要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ti) 製機製。完善中醫藥價(jia) 格和醫保政策,推進中醫醫療服務價(jia) 格改革;將符合醫保規定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中藥、治療性醫院製劑和互聯網中醫醫療服務按規定納入醫保範圍;要建立自治區中醫藥工作跨部門協調機製,研究解決(jue) 全區中醫藥發展的重大問題。
《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製,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完善保障機製,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製,設立中醫藥傳(chuan) 承創新發展專(zhuan) 項資金。加強宣傳(chuan) 報道,加大對中醫藥宣傳(chuan) 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