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dong) 省支持社會(hui) 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衛生計生委反映。
廣東(dong)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16日
廣東(dong) 省支持社會(hui) 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
醫療服務的實施方案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激發醫療領域社會(hui) 投資活力,推動社會(hui) 辦醫發展,不斷滿足群眾(zhong) 多樣化、差異化、個(ge) 性化醫療健康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支持社會(hui) 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的意見》(國辦發〔2017〕4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社會(hui) 力量辦醫服務創新能力和行業(ye) 發展水平明顯增強,醫療技術、服務品質、品牌美譽度顯著提高,專(zhuan) 業(ye) 人才、健康保險、醫藥技術等支撐進一步夯實,人才、資金、技術等要素合理流動,社會(hui) 辦醫潛力和活力充分釋放,行業(ye) 發展環境全麵優(you) 化。每千常住人口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床位數達1.5張,診療服務量達到30%,建成一批有一定規模、一定社會(hui) 影響和一定品牌特色的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形成若幹具有影響力的特色健康服務產(chan) 業(ye) 集聚區,服務供給基本滿足群眾(zhong) 不同醫療健康服務需求,逐步形成多層次多樣化醫療健康服務新格局。
二、重點任務
(一)鼓勵發展全科醫療服務。鼓勵執業(ye) 範圍為(wei) “全科醫學專(zhuan) 業(ye) ”的全科醫師到社區、鄉(xiang) 鎮設立個(ge) 體(ti) 全科診所,提供全科醫療服務。支持社會(hui) 辦全科診所建立包括全科醫生、護士等護理人員以及診所管理人員在內(nei) 的專(zhuan) 業(ye) 協作團隊,為(wei) 居民提供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在轉診、收付費、考核激勵等方麵給予社會(hui) 辦全科診所與(yu) 政府辦醫療機構享有同等待遇。鼓勵社會(hui) 辦全科診所參與(yu) 醫聯體(ti) 建設,豐(feng) 富和充實簽約服務內(nei) 容,為(wei) 居民提供個(ge) 性化簽約服務。探索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按規定利用移動互聯網、可穿戴設備等為(wei) 簽約居民提供健康信息收集及慢性病藥品配送等服務。
(二)支持發展專(zhuan) 科化專(zhuan) 業(ye) 化服務。積極支持社會(hui) 力量深入專(zhuan) 科醫療等細分服務領域,擴大服務有效供給,引導支持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眼科、骨科、口腔、婦產(chan) 、兒(er) 科、腫瘤、精神、醫療美容等專(zhuan) 科醫療機構,以及進入康複、護理、體(ti) 檢等專(zhuan) 業(ye) 服務領域,打造一批具有競爭(zheng) 力的優(you) 質品牌服務機構,並鼓勵投資者實行連鎖、集團化經營管理。支持社會(hui) 力量在各地級以上市舉(ju) 辦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診斷、消毒供應、血液淨化、安寧療護等專(zhuan) 業(ye) 機構,以及康複醫療、母嬰護理保健等專(zhuan) 門化服務機構。
(三)發揮中醫藥服務優(you) 勢和特色。鼓勵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以名醫、名藥、名科、名術為(wei) 核心的中醫醫療機構,促進優(you) 質中醫藥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或個(ge) 體(ti) 行醫,支持社會(hui) 辦中醫醫療機構發展中醫特色專(zhuan) 科(專(zhuan) 病)。支持有實力的中醫診所、門診部等機構做大做強,實行連鎖化經營、規模化發展。允許取得鄉(xiang) 村醫生執業(ye) 證書(shu) 的有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xiang) 鎮和村開辦隻提供經核準的傳(chuan) 統中醫診療服務的傳(chuan) 統中醫診所。鼓勵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規範的中醫養(yang) 生保健機構和以中醫藥健康養(yang) 老為(wei) 主的護理院、療養(yang) 院,以及提供中醫健康旅遊等服務。
(四)有序發展前沿醫療服務。立足廣東(dong) 實際,鼓勵有實力的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提供以先進醫療技術為(wei) 特色的醫療服務,支持社會(hui) 力量建設基因檢測、幹細胞製備應用中心,促進第三方醫學檢測、腫瘤免疫治療、組織工程與(yu) 再生醫學等高端醫療發展,穩妥有序推動精準醫療、個(ge) 性化醫療等服務發展。持續推動成熟可靠的前沿醫療技術進入臨(lin) 床應用的轉化機製建設。鼓勵第三方醫學檢測機構與(yu) 醫療機構開展合作,推廣應用基因檢測等技術,重點開展地中海貧血產(chan) 前篩查、新生兒(er) 耳聾基因篩查、新生兒(er) 遺傳(chuan) 代謝病篩查等出生缺陷疾病篩查。支持有資質的三級甲等醫院與(yu) 符合條件的社會(hui) 力量合作申報和開展幹細胞臨(lin) 床研究工作。
(五)積極發展個(ge) 性化就醫服務。鼓勵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優(you) 化就醫流程,提升服務質量,營造溫馨舒適的就醫環境,改善群眾(zhong) 看病就醫體(ti) 驗。鼓勵社會(hui) 力量進入高端醫療服務領域,探索健康教育、接診問診、醫患溝通、醫療決(jue) 策、診療行為(wei) 、護理和康複指導、心理關(guan) 懷等連續整合的服務,滿足患者顯性醫療需要及潛在健康需求。
(六)推動發展多業(ye) 態融合服務。全麵放開在養(yang) 老機構內(nei) 設置醫療機構和在醫療機構內(nei) 設置養(yang) 老機構,鼓勵社會(hui) 力量設置醫養(yang) 融合體(ti) ,落實養(yang) 老機構內(nei) 部設置的醫療機構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的政策。允許一家機構同時掛養(yang) 老機構和醫療機構牌子,享受醫療行業(ye) 和養(yang) 老行業(ye) 雙重政策優(you) 惠,其中符合條件的醫療床位可按規定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發展智慧健康產(chan) 業(ye) ,促進雲(yun) 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與(yu) 健康服務深度融合,大力發展遠程醫療服務體(ti) 係。結合嶺南中醫藥特色發展健康旅遊產(chan) 業(ye) ,打造一批以中醫藥養(yang) 生保健和南藥種植加工為(wei) 主題的旅遊精品路線。支持社會(hui) 力量興(xing) 辦體(ti) 醫結合的健康服務機構,培育一批“體(ti) 質測試+科學健身指導+衛生”的健康管理機構。
(七)探索發展特色健康服務產(chan) 業(ye) 聚集區。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打造主要提供第三方醫療技術服務或中醫養(yang) 生保健、醫療美容、高端個(ge) 性化醫療服務的健康服務產(chan) 業(ye) 聚集區。在有條件的市打造“名醫醫療城”項目,相關(guan) 部門對項目的用地、規劃、消防、環保、建築設計等依法加快審批;可由社會(hui) 力量出資承擔醫療機構執業(ye) 場所的籌建和日常設備設施維修維護,以租賃方式收取回報;醫師繳納場地租金後入場執業(ye) ;衛生計生部門按簡易程序辦理執業(ye) 手續。
三、支持政策與(yu) 措施
(一)放寬市場準入。各地要統籌考慮多層次醫療需求,每千常住人口公立醫療機構床位超3.6張的地級以上市,原則上應將增量空間主要留給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放開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不得將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等級、床位規模作為(wei) 確定配置大型醫用設備的前置條件,重點考核機構人員資質與(yu) 技術服務能力等指標。個(ge) 體(ti) 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製。
(二)簡化優(you) 化審批服務。出台我省醫療機構執業(ye) 登記前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實施細則,進一步優(you) 化流程、精簡材料、縮短時限,依法依規推行各部門並聯審批和全省一網式審批。不得推諉、拒收申請材料,自收材料之日起3個(ge) 工作日內(nei) 應告知申請人是否受理,需補正申請材料的應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清單,不予受理的應告知理由並發放《不予受理通知書(shu) 》。2018年底前實現全省所有醫療機構的申請、受理、審批、發證等過程全部納入省網上辦事大廳,並提供實時聯網查詢。除國家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外,全省範圍內(nei) 企業(ye) 投資建設的醫療項目立項均按屬地原則在項目所在地實行備案管理。
(三)促進投資與(yu) 合作。鼓勵集醫藥、醫療、商業(ye) 健康保險為(wei) 一體(ti) 的健康服務業(ye) 集團發展健康醫療事業(ye) 。允許公立醫院以品牌、人才、技術、管理等與(yu) 社會(hui) 力量合作舉(ju) 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公立醫院通過人才交流、委托管理、技術支援、購買(mai) 服務等模式與(yu) 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建立協議合作關(guan) 係。出台公立醫療機構整體(ti) 改製的相關(guan) 規範和操作指引。
(四)提升對外開放水平。支持港澳台服務提供者和其他境外投資者來粵辦醫,積極引進境外專(zhuan) 業(ye) 醫學人才、先進醫療技術、成熟管理經驗和優(you) 秀經營模式。外資投資辦醫按照外商投資產(chan) 業(ye) 相關(guan) 政策,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管理。加強健康產(chan) 業(ye) 國際合作與(yu) 宣傳(chuan) 推介,支持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麵向國際市場和高收入人群提供健康體(ti) 檢(管理)、醫療美容、中醫養(yang) 生保健、個(ge) 性化定製醫療服務以及其他健康服務貿易,鼓勵舉(ju) 辦麵向境外消費者的社會(hui) 辦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養(yang) 生保健機構。
(五)加強人力資源保障。調整優(you) 化醫學教育專(zhuan) 業(ye) 結構,加強全科醫學、兒(er) 科、產(chan) 科、精神科、急救醫學等急需緊缺醫學專(zhuan) 業(ye) 人才的培養(yang) ,突出實踐應用能力培養(yang) ,提高臨(lin) 床醫學人才培養(yang) 質量,建立職業(ye) 院校人才聯合培養(yang) 機製。全麵落實醫師執業(ye) 區域注冊(ce) 和省域範圍內(nei) 多機構執業(ye) 政策,醫師向主要執業(ye) 區域機構知情報備後即可憑合同(協議)在其他醫療機構多點執業(ye) 。加快推進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注冊(ce) 管理,2018年6月底前全省建立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ce) 製度,為(wei) 醫療機構執業(ye) 許可和醫師、護士執業(ye) 注冊(ce) 提供便捷服務。保障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在科研、技術職稱考評、人才培養(yang) 等方麵與(yu) 公立醫療機構享有平等待遇。外省醫療衛生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流動到我省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的,按照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的條件優(you) 先辦理積分入戶,在保障房租賃、子女入學、家人就醫等方麵享受同等待遇。鼓勵公立醫療機構在職醫師和退休醫師到基層設立個(ge) 人診所。完善多機構執業(ye) 醫師職稱評審機製,允許將醫師多機構執業(ye) 期間符合要求的資曆和業(ye) 績成果作為(wei) 職稱晉升的依據,允許將在職醫師到基層開辦診所期間符合要求的執業(ye) 資曆和業(ye) 績成果作為(wei) 申報基層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依據。
(六)落實完善保險支持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加入醫保定點,並執行與(yu) 公立醫療機構同等政策。不得將醫療機構經營性質、所有製形式及定點機構總數限製等作為(wei) 是否納入醫保協議管理的評判標準。醫保定點協議經辦部門與(yu)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建立信息互通機製,及時共享醫療機構級別類別、執業(ye) 情況誠信記錄、醫保協議機構名單及支付情況等相關(guan) 信息。鼓勵商業(ye) 保險機構與(yu) 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合作,將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納入協議支付機構,支持商業(ye) 健康保險信息係統與(yu) 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信息係統共享。加快發展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機構和執業(ye) 人員的醫療意外保險等多種形式的醫療執業(ye) 保險,健全醫療風險分擔機製,完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製。
(七)推進醫藥新技術新產(chan) 品應用。鼓勵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參與(yu) 藥物臨(lin) 床試驗,推動Ⅰ期藥物臨(lin) 床試驗研究室建設。對創新藥物、治療重大疑難雜症以及臨(lin) 床急需等藥品注冊(ce) 申請實施“綠色通道”,在醫保目錄評審中予以政策傾(qing) 斜。優(you) 先審批臨(lin) 床急需、重點研發品種、創新技術醫療器械的申報注冊(ce) 。鼓勵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研發醫療機構製劑,對僅(jin) 應用傳(chuan) 統工藝配製的中藥製劑品種實施備案管理。支持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與(yu) 國內(nei) 外醫學院校、科研機構、醫藥企業(ye) 、醫療機構創新合作,建立廣東(dong) 省醫學科學研究協同創新體(ti) 係。
(八)加強財稅和投融資支持。全麵落實國家對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的各項稅收優(you) 惠政策。各地政府可對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開展綜合績效考評,鼓勵各地依據考評結果給予適當獎補。鼓勵社會(hui) 力量設立市場化投資基金,發展醫療服務領域專(zhuan) 業(ye) 投資機構、並購基金等。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符合醫療健康行業(ye) 特點的信貸和多樣化融資產(chan) 品,重點解決(jue) 中小型醫療機構融資難問題。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hui) 辦營利性醫療機構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開展股權融資或發行債(zhai) 券。鼓勵地方政府結合自身財力設立或參股擔保公司、融資擔保基金公司,構建市場化運作的融資擔保體(ti) 係,對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九)合理加強用地保障。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項目用地基準地價(jia) ,允許社會(hui) 力量在一年內(nei) 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jia) 款,支持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土地供應方式。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和現有空閑的廠房、學校、社區用房,經有關(guan) 部門批準臨(lin) 時改變建築使用功能設置非營利性醫療服務機構且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五年內(nei) 土地使用性質可暫不變更。
(十)加強全行業(ye) 監管。充分考慮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的發展特點和規律,製定、修訂相關(guan) 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和標準,建立包容社會(hui) 辦醫而又審慎監管的監管方式。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評審和醫療質量評價(jia) 機製,將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納入評審評價(jia) 範圍。探索建立將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質量評價(jia) 結果與(yu) 醫療機構級別核定、醫保支付、不良執業(ye) 行為(wei) 記分、執業(ye) 證照管理等工作相結合的有效機製。通過對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診療行為(wei) 大數據的科學分析確定監管重點,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yan) 厲打擊出租承包科室、騙取醫保資金、醫療欺詐、非法行醫等行為(wei) ,嚴(yan) 肅查處租借執業(ye) 證照開設醫療機構、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宣傳(chuan) 等行為(wei) 。加強對社會(hui) 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產(chan) 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餘(yu) 使用等方麵的監督管理。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將收支結餘(yu) 用於(yu) 分紅,或以自主購買(mai) 藥品、設備、服務等方式變相分紅。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加強對居民健康電子檔案和患者病曆電子檔案的管理,規範健康數據的采集、傳(chuan) 輸、存儲(chu) 、應用等環節管理,嚴(yan) 禁泄露隱私,確保數據安全。
(十一)提高誠信經營水平。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及從(cong) 業(ye) 人員信用記錄機製、醫療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製,建立衛生監督誠信“紅名單”和失信“黑名單”製度,在日常監管、行政審批、等級評審、績效考核等工作中對誠信記錄良好的單位和個(ge) 人給予適當優(you) 待;對存在不良誠信記錄的,給予重點監管,提高監管頻次。引導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實行信用承諾製度。推動廣東(dong) 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係統、國家企業(ye) 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廣東(dong) )對醫療服務信用信息的歸集整合與(yu) 交換互享。推動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及時向社會(hui) 公開診療科目、服務內(nei) 容、人員配備、價(jia) 格收費等信息。有關(guan) 部門定期公開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執業(ye) (經營)情況、行政處罰等信息。培育和發展行業(ye) 協(學)會(hui) ,製定行業(ye) 服務標準,提升行業(ye) 服務質量,建立行業(ye) 發展和自律機製。鼓勵第三方評價(jia) 機構開展對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專(zhuan) 業(ye) 評估、信用評價(jia) 。
各地、各有關(guan) 部門要充分認識支持社會(hui) 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yi) ,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政策措施,明確任務分工和時限要求,確保落到實處。各地衛生計生、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建立重點工作跟蹤機製和督導製度,同時鼓勵各地開展差別化、多樣化改革探索,共同推進社會(hui) 辦醫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