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行藥品保障上下貫通。建立健全醫共體(ti) 中心藥房藥品目錄,目錄遴選兼顧市(區)級醫院、鄉(xiang) 鎮衛生院、村衛生室以及慢性病患者需求,定期向上級申請調整。藥品采購由中心藥房統一從(cong) 牽頭醫院平台采購,嚴(yan) 禁基層衛生院私自采購,嚴(yan) 禁網外采購,藥品款由牽頭醫院統一支付,統一配送,確保基層藥品供應。
二是加強基層藥房同質化管理。醫共體(ti) 牽頭醫院按照“建設標準規範、標識標牌規範、工作流程規範、藥品管理規範”的要求,加強對基層衛生院藥房常態化管理,強化對國家基本藥物配備、抗菌藥物管理與(yu) 使用、重點監控藥品使用、藥械化不良反應監測等相關(guan) 工作的檢查指導,使其運行管理規範有序。
三是加強藥事管理與(yu) 服務。中心藥房引進高等學曆臨(lin) 床藥學專(zhuan) 業(ye) 人才,開展藥事相關(guan) 工作,促進臨(lin) 床合理用藥。加大藥學專(zhuan) 業(ye) 人員招聘,提高從(cong) 藥人員占比。加強對基層藥劑人員的業(ye) 務培訓,提升其服務能力,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安全。加大信息化建設投入,引進臨(lin) 床合理用藥管理係統,促進臨(lin) 床“事前審方”,保證臨(lin) 床合理用藥。
四是推進18新利手机納入中心藥房統一管理。醫共體(ti) 牽頭醫院及成員單位製定方案、精心組織、積極推進,整合現有藥品、耗材、器械等科室和人員,統一納入中心藥房管理。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積極參與(yu) 醫聯體(ti) 帶量采購,降低藥品虛高價(jia) 格和運行成本。
五是充分發揮藥事管理委員會(hui) 職能作用。成立由醫共體(ti) 牽頭醫院及其成員單位藥學、臨(lin) 床醫學、護理、院感、醫政等部門人員組成的醫共體(ti) 藥事管理委員會(hui) ,負責審核、製定藥事管理和藥學工作的規章製度、崗位職責、操作規範,組織遴選醫共體(ti) 用藥目錄和日常采購管理,強化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分級管理,承擔指導、監督成員單位臨(lin) 床合理用藥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