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商務部:
你們(men) 關(guan) 於(yu) 《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生物醫藥全產(chan) 業(ye) 鏈開放創新發展方案》的請示收悉。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生物醫藥全產(chan) 業(ye) 鏈開放創新發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方案》實施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hui) 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紮實推動高質量發展,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以高水平開放為(wei) 引領、以製度創新為(wei) 核心,開展首創性、集成式探索,推動生物醫藥全產(chan) 業(ye) 鏈集成創新發展,將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打造成為(wei) 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生物醫藥產(chan) 業(ye) 集聚地、更具國際競爭(zheng) 力的生物醫藥創新發展高地。
三、江蘇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ti) 責任,製定專(zhuan) 項方案,加快推進落地實施,加強協同監管,強化重點領域風險防控,確保《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四、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給予支持,加強指導服務,形成工作合力,幫助解決(jue) 《方案》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商務部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充分調動有關(guan) 方麵積極性,推動《方案》各項改革任務落實,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