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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開展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
發布時間:2021/08/16 信息來源:查看

    從(cong) 今年8月起至2022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聯合發展和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醫療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多部門,將分四個(ge) 階段開展不合理醫療檢查專(zhuan) 項治理行動,以指導醫療機構建立健全規範醫療行為(wei) 促進合理醫療檢查的製度規範,營造良好的就醫環境,推進建立醫療檢查監管長效機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權益。

    8月1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聯合發展和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醫療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多部門公布了《不合理醫療檢查專(zhuan) 項治理行動工作安排》,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協調各部門,重點對違法違規開展醫療檢查行為(wei) ,無依據檢查、重複檢查等不合理檢查行為(wei) ,違反知情同意原則實施檢查行為(wei) ,可能誘導過度檢查的指標和績效分配方式以及違反規劃配置大型醫用設備行為(wei) 進行治理。

    尤其是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ye) 許可證、超出診療科目範圍開展醫療檢查,開展禁止臨(lin) 床使用的醫療檢查,使用未依法注冊(ce) 或者備案的醫療器械、聘用非衛生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開展醫療檢查,以及違規收取醫療檢查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進行嚴(yan) 厲打擊,對違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及有關(guan) 診療技術規範等開展的無依據檢查、非必要重複檢查等行為(wei) 進行查處,責令整改,依法依規嚴(yan) 肅處理。

    此外,專(zhuan) 項治理行動還將重點治理實施特殊檢查未簽署知情同意書(shu) 的情形,嚴(yan) 肅查處醫療機構和科室實施“開單提成”、設置業(ye) 務收入指標並與(yu) 醫務人員收入直接掛鉤等可能誘導過度檢查的行為(wei) ,對違反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違規使用配置大型醫用設備用於(yu) 臨(lin) 床診療的行為(wei) 也將予以查處,依法依規嚴(yan) 肅處理。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部署,要組織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自查和整改,到今年8月底,專(zhuan) 項治理自查範圍要實現轄區內(nei) 醫院(含中醫醫院和婦幼保健院)全覆蓋,其他類型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xiang) 鎮衛生院、門診部、診所)覆蓋50%以上。

    今年9月至2022年1月,各地有關(guan) 部門將對本區域內(nei) 醫療機構進行抽查,對發現問題進行整改,依法依規處理。2022年2月至3月,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將對本區域內(nei) 專(zhuan) 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對於(yu) 典型案例及情節嚴(yan) 重案例等,要予以通報曝光。

    通過專(zhuan) 項治理行動,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等五部門將對行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共性問題,進一步完善製度設計,創新監管手段,以持續優(you) 化醫療資源配置,提升診療規範化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權益,改善人民群眾(zhong) 就醫體(ti) 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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