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衛健康〔2020〕008號
有關(guan) 區衛生健康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guan) 大學,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有關(guan) 市級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加強2020年汛期血吸蟲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540號,見附件1)的要求,為(wei) 切實做好本市汛期血吸蟲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身體(ti) 健康,現就有關(guan) 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風險排摸
各有關(guan) 區要加強對近三年(2018-2020年)有螺村及周邊村洪澇災害發生情況排摸(見附件2),會(hui) 同水務部門了解漫水河道、河段名稱及影響範圍,分析釘螺擴散風險,研究製定釘螺擴散風險防控對策,必要時組織相關(guan) 部門開展風險評估,並強化螺情控製措施。
二、開展監測查病
根據本市血防監測鞏固年度工作要求,各有關(guan) 區要盡快組織完成螺情監測地區自疫區往返人員監測查病工作。各級醫療機構要同時加強對來自血吸蟲病疫區且血常規嗜酸性粒細胞增高就診患者的血吸蟲病篩查工作,及時、規範報告疫情,配合做好疫情調查處置工作。
三、落實健康宣教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hui) 同教育部門開展多種形式血防健康教育與(yu) 信息告知,強化有螺鎮、村中小學生血吸蟲病防治意識,避免疫區來滬就讀高校學生及中小學生返鄉(xiang) 接觸疫水。加強秋季來自疫區高校學生及中小學生血吸蟲病監測查病,查病數據及時報送所在區疾病預防控製中心,並及時組織做好後續病例調查處置。
四、組織督導檢查
各有關(guan) 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協調相關(guan) 部門共同落實上述工作要求,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要做好技術指導工作。請各區於(yu) 9月底前書(shu) 麵反饋相關(guan) 工作情況。必要時,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組織相關(guan) 部門就以上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