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衛醫函〔2021〕372號
各市、縣、自治縣及洋浦經濟開發區衛生健康委,海南醫學院各附屬醫院,駐瓊部隊醫院,各民營醫院,委直屬各醫院,委統計信息中心、委醫療管理服務指導中心,海南省醫學學術交流管理中心(海南省醫療質量控製辦公室):
我委委托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醫療管理服務指導中心完成13家二級綜合醫院評審(複審)工作,經海南省醫院評審領導小組第一次會(hui) 議審定,現公布評審(複審)結果如下:
一、通過評審
海口市第三人民醫院、海口市第四人民醫院、澄邁縣人民醫院、陵水縣人民醫院、保亭縣人民醫院、臨(lin) 高縣人民醫院、白沙縣人民醫院。
其中海口市第四人民醫院、保亭縣人民醫院、臨(lin) 高縣人民醫院、白沙縣人民醫院等還未通過胸痛中心認證,暫不掛牌。
二、未通過評審
定安縣人民醫院、東(dong) 方市人民醫院、屯昌縣人民醫院、瓊中縣人民醫院、樂(le) 東(dong) 縣人民醫院。
給予上述醫院一年的整改期,2022年11月份我委組織複審。
三、暫時擱置
昌江縣人民醫院。
因醫改原因,給予上述醫院3個(ge) 月期限完成、完善相關(guan) 醫改任務及舉(ju) 措,2022年3月我委組織複核。
特此通知。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