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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衛生健康委關於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申報工作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11/27 信息來源:
為貫徹落實《關於調整2019-2020年河北省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實施方案的通知》(冀衛財務函〔2020〕45號),現就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申報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0年11月30日-12月4日。

  各申請單位務必在2020年11月30日8:30至2020年12月4日17:30期間提交申報材料,此時間範圍外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報類別

  X線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儀(yi) (PET/CT,含PET)、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係統(1.5T及以上MR)。

  三、辦理方式

  網上辦理:登錄河北省政務服務網。https://www.hbzwfw.gov.cn/),選擇“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新辦)”。

  窗口辦理:河北省政務服務大廳(石清路9號)東(dong) 配樓一樓市場開辦區。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四、相關(guan) 說明

  (一)申請單位要認真學習(xi) 國家和省關(guan) 於(yu) 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有關(guan) 政策,嚴(yan) 格遵守配置規定和要求。要依據配置準入條件,根據機構功能定位、醫療技術水平、服務量、學科發展和群眾(zhong) 健康需求等因素,認真研究論證申報設備的類別和檔次,選配適宜設備。嚴(yan) 禁盲目攀高、超標準配置。

  (二)申請單位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guan) 信息、提供有關(guan) 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虛報瞞報相關(guan) 情況的,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資格。

  (三)設備如需更新,可不受此次申報類別限製,提出更新申請。

  (四)對於(yu) 有階梯分型的設備,申請單位需寫(xie) 明申請設備的階梯機型。

  (五)獲得配置指標的醫療機構必須在18個(ge) 月內(nei) 完成設備采購、安裝調試檢測並辦理配置證副本,逾期不辦證的,將收回配置指標。

  谘詢電話:0311—6663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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