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人為(wei) 峰藥業(ye) 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嚴(yan) 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情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為(wei) 及時有效防控藥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條第三款規定,自即日起對甘肅人為(wei) 峰藥業(ye) 股份有限公司藥品銷售采取暫停藥品銷售的風險控製措施,現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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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e)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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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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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ce)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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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cang) 庫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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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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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人為(wei) 峰藥業(ye)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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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AA931H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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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lan) 州安寧區九州通西路70號(孵化大廈B塔樓18層東(dong) 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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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lan) 州市安寧區雪花路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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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藥、化學原料藥、抗生素原料藥、抗生素製劑、化學藥製劑、生物製品(除疫苗)、(以上範圍均不含冷藏冷凍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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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