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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做好2020年度省本級醫療保險現金醫療費用審核報銷有關事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10/28 信息來源:

省本級醫療保險各參保單位:

為(wei) 做好2020年度省本級醫保年終決(jue) 算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疏解年底現金醫療費用報銷擁堵現象,確保參保人員墊付的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現就本年度現金醫療費用審核報銷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本級參保人員現金醫療費用報銷

  符合醫保報銷規定的2020年11月20日前發生的現金醫療費用(門診、住院、生育)及生育津貼申領,請單位專(zhuan) 管員務必於(yu) 11月30日前到省本級醫保經辦審核窗口辦理申報手續,超過時限不再受理。

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份發生的現金醫療費用,請單位專(zhuan) 管員務必於(yu) 今年12月25日前到省本級醫保經辦審核窗口辦理申報手續;12月份發生的現金醫療費用未及時申報的,可轉入下年第一季度申報,現金醫療費用報銷金額計入下一年度報銷限額,超過下年第一季度不再受理。

  2020年1至11月份發生的現金醫療費用,請務必於(yu) 當年提交至省本級醫保經辦窗口審核報銷,跨年不予受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二、離休人員現金醫療費用報銷

  (一)機關(guan) 離休人員2020年度發生的符合離休報銷規定的現金醫療費用(門診、住院),請單位專(zhuan) 管員務必於(yu) 2020年12月20日前到省本級醫保經辦審核窗口全部申報完成,超過時限不再受理。

2020年12月份發生的現金醫療費用當月未及時申報的,可轉入下年第一季度申報,超過下年第一季度不再受理。

  (二)企業(ye) 離休人員2020年度發生的符合離休報銷規定的現金醫療費用(門診、住院),請單位專(zhuan) 管員務必於(yu) 2020年12月21日-25日到省本級醫保經辦審核窗口辦理申報手續。

因其年度個(ge) 人賬戶額度限製,2020年12月發生的現金醫療費用務必於(yu) 2020年12月25日前全部申報完成,超過時限不再受理,離休幹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三、其他事項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及時通知到每一位參保人員,確保參保人員及時享受醫保待遇。現金醫療費用報銷票據申報時間應嚴(yan) 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時限申報辦理,超過報銷期限不予受理且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谘詢電話:85518173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待遇審核中心

(代章)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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