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青海省2018年綜合醫改重點工作任務安排》經省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4月12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
青海省2018年綜合醫改重點工作任務
2018年是全麵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是實施“十三五”醫改規劃承上啟下的關(guan) 鍵一年。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jue) 策部署,結合省情實際,就2018年全省綜合醫改重點工作任務安排如下。
一、總體(ti) 目標
深入學習(xi) 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hui) 和省第十三次黨(dang) 代會(hui) 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健康為(wei) 中心的發展理念,按照“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總體(ti) 部署,繼續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製原則,聚焦五項製度建設,補齊改革短板、強化三醫聯動,切實增強改革的整體(ti) 性、係統性、協同性,鞏固拓展深化綜合醫改成效,為(wei) 建設更加富裕文明和諧美麗(li) 新青海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1.積極構建現代醫院管理製度。一是切實做好現代醫院管理製度試點、示範工作,形成可借鑒、可推廣的改革經驗,下半年在全省範圍內(nei) 全麵推開現代醫院管理製度建設工作。二是各級各類醫院(醫共體(ti) )依法依規製定醫院章程,年內(nei) 30%的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完成醫院章程製定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導社會(hui) 辦非營利性醫院製定醫院章程。三是加強公立醫院黨(dang) 的建設和行業(ye) 黨(dang) 建工作指導,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dang) 委(總支、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強化公立醫院基層黨(dang) 建工作,健全公立醫院基層黨(dang) 組織。四是加強公立醫院經濟管理製度建設,推進公立醫院全麵預算管理,落實總會(hui) 計師製度。年底前三級公立醫院配備總會(hui) 計師,市州級和規模較大的縣級公立醫院要設置總會(hui) 計師崗位(縣域內(nei) 有多家公立醫院的可聯合設立總會(hui) 計師崗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2.持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一是鞏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成果,適當擴大省級示範縣範圍,學習(xi) 推廣互助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模式,進一步完善政府辦醫體(ti) 製,健全績效考核製度,優(you) 化內(nei) 部管理製度,年底前每個(ge) 市州至少有2—3個(ge) 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發揮示範作用,醫院婦產(chan) 科、兒(er) 科、急診科等重點科室建設顯著加強,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年內(nei) 縣域內(nei) 就診率鞏固在80%以上。二是深化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重點推進落實政府辦醫責任,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完善考核評價(jia) 機製、強化臨(lin) 床路徑管理、健全人事薪酬製度等。進一步深化示範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三是紮實推進公立中(藏、蒙)醫院綜合改革,全麵貫徹落實《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公立中藏蒙醫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的意見》,健全完善公立中(藏、蒙)醫院經費補償(chang) 、醫保支付和藥物使用等政策,提升各級公立中(藏、蒙)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四是積極開展國有企業(ye) 舉(ju) 辦醫療機構分類改革,協調推進軍(jun) 警醫院綜合改革。(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國資委分別負責)
3.加快推進人事薪酬製度改革。一是按照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兩(liang) 個(ge) 允許”要求,在全省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全麵開展薪酬製度改革試點,探索開展公立醫院院長年薪製,完善基層醫療衛生事業(ye) 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構建符合我省醫療衛生行業(ye) 特點的公立醫院薪酬製度。二是開展省級、市州級公立醫院編外聘用額度備案工作,研究提出艱苦邊遠地區公立醫院人員招聘辦法,公立醫院出現編製空缺後,除預留定向培訓醫學生編製外,及時招聘符合條件的專(zhuan) 業(ye) 人員。三是全麵實施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製度,將次均費用和醫療總費用增幅以及藥占比等控製管理目標納入公立醫院目標管理責任製和績效考核範圍,推動各級各類醫院內(nei) 部管理規範化、精細化、科學化、信息化。四是改進醫療衛生人才評價(jia) 製度,修改完善評價(jia) 標準,重點強化臨(lin) 床醫療醫技水平、實踐操作能力和工作業(ye) 績,引入臨(lin) 床病曆、診治方案等作為(wei) 評價(jia) 依據。(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編辦、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4.完善公立醫院投入機製。總結評估取消藥品加成改革成果,全麵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yang) 、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kui) 損補貼等投入,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給予專(zhuan) 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救災、援外、支農(nong) 和城鄉(xiang) 醫院對口支援等公共服務經費,健全長效的經費補償(chang) 機製。(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5.優(you) 化調整醫療服務價(jia) 格。一是逐步建立以成本、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和收入結構變化為(wei) 基礎的價(jia) 格動態調整機製,重點調整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體(ti) 現醫務人員勞務價(jia) 值的醫療服務價(jia) 格,中藏醫服務、非藥物治療等服務價(jia) 格。二是價(jia) 格主管部門及時受理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和耗材,對需要調整的醫療服務價(jia) 格進行動態調整,開展對醫療服務價(jia) 格運行情況進行專(zhuan) 題評估。(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分別負責)
6.科學合理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一是科學合理製定分區域分類別醫院醫療費用控製目標,2018年全省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平均增長幅度不超過上年水平,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ti) 下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費用比上年持續下降,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例較上年持續上升。二是落實公立醫院醫療費用考核問責機製,加強醫療費用監測,進行醫療費用排序和公開,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完善內(nei) 部管理監測措施,嚴(yan) 格控製不合理用藥、檢查化驗和治療行為(wei) 等。(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二)鞏固分級診療製度。
7.加快推進多種形式的醫聯體(ti) 建設。一是建設多種形式的醫聯體(ti) ,省級要以醫療聯盟、縱向合作、遠程診療等方式,健全區域醫聯體(ti) 和專(zhuan) 科聯盟,市州級要健全以技術指導、遠程診療、業(ye) 務培訓為(wei) 主的區域協作醫聯體(ti) 或醫療集團,縣級要建立縣鄉(xiang) 村緊密型醫共體(ti) ,年內(nei) 每個(ge) 市州再建成1—2個(ge) 成效明顯的醫聯體(ti) ,實現縣級醫共體(ti) 全覆蓋,中藏醫醫院全部參與(yu) 醫聯體(ti) 建設。二是完善醫聯體(ti) 內(nei) 部管理措施,明確醫聯體(ti) 成員單位功能定位,推動區域內(nei) 醫療資源共享,提升基層醫療技術服務能力和水平。三是5月底前研究製定醫聯體(ti) 建設效果評估考核辦法,建立醫聯體(ti) 建設考核機製,促進醫聯體(ti) 發揮更大作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8.進一步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一是進一步落實基層衛生事業(ye) 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相關(guan) 政策,督促基層衛生事業(ye) 單位加強以崗位設置方案為(wei) 基礎的人員聘用及後續管理工作。二是加大基層醫療機構急診搶救、正常分娩、老年病、中藏醫、康複等業(ye) 務建設,提升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9.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一是全麵實行簽約居民普通門診基層首診製度和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製度,紮實做好基本醫療服務包簽約工作,深化服務內(nei) 涵,健全服務規範,完善激勵機製,提高簽約服務質量。二是加強重點人群分類管理,優(you) 先做好慢病患者、老年人、兒(er) 童、孕產(chan) 婦等人員的簽約服務。三是實現貧困人口(含健康扶貧對象)、殘疾人、計生特殊家庭等重點人群的精準簽約服務。年內(nei) 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85%以上、履約率不低於(yu) 90%。(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10.深入開展對口幫扶工作。加強城鄉(xiang) 醫院對口支援,落實三級醫院一對一“組團式”幫扶縣級醫院任務,重點強化對貧困縣的幫扶,協調對口援青省(市)加大對我省六州的“組團式”醫療幫扶力度,完善對口幫扶鄉(xiang) 鎮衛生院工作措施,做好深度貧困地區鄉(xiang) 鎮衛生院對口幫扶。(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11.加快衛生信息化建設。一是強化醫療衛生係統與(yu) 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信息係統的互聯互通,推進“居民健康卡”在醫療機構間共用和信息共享。二是大力推進“互聯網+醫療衛生”服務,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進一步拓展醫療服務空間,為(wei) 患者提供預約診療、移動支付、床旁結算等便捷服務,推進智慧健康醫療服務。95%以上的公立醫院信息係統接入省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三是優(you) 化提升各級公立醫院遠程會(hui) 診係統,推進鄉(xiang) 鎮衛生院遠程會(hui) 診係統建設。年內(nei) 全省所有鄉(xiang) 鎮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開通遠程會(hui) 診係統。(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民政廳分別負責)
(三)優(you) 化醫療保障製度。
12.提高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繼續提高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同步提高財政補助標準和個(ge) 人繳費標準。(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13.完善醫保政策措施。一是進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完善大病醫療保險政策,提高對腎透析、癌症放化療等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二是加大民政救助力度,做好醫療救助與(yu) 城鄉(xiang) 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有效銜接。三是完善疾病應急救助製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四是按照國家統一安排,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機製。研究製定我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的相關(guan) 政策,妥善處理改革前後門診保障政策的銜接,確保改革過渡期參保人員的醫保待遇水平。五是優(you) 化政策措施,擴大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計劃覆蓋麵,提高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補助比例,增加職工互助保障項目,對建檔立卡困難職工予以特殊保障,促進醫療互助健康發展。(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總工會(hui) 分別負責)
14.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全省範圍內(nei) 推行按病種收付費。各市州和省級公立醫院按病種收付費的病種數達到100種以上,實行複合式支付方式的基金支出占比達到85%。二是在西寧市、海東(dong) 市探索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guan) 分組(DRGs)付費改革試點。上半年在海東(dong) 市互助縣開展醫共體(ti) 內(nei) 醫保打包付費方式試點工作,下半年在4個(ge) 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省級示範縣開展醫共體(ti) 內(nei) 醫保打包付費工作。三是加快推進日間手術,動態調整日間手術病種目錄及付費標準。2018年三級公立醫院全部開展日間手術,病種和術式達到70種以上,日間手術占擇期手術的比例達10%以上,並將日間手術及時納入醫保報銷範圍。(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15.深入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進一步完善經辦流程和服務方式,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相關(guan) 政策,將基層醫療機構和外出農(nong) 民工、外來就業(ye) 創業(ye) 人員等全部納入異地就醫結算範圍。(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負責)
16.鞏固完善商保經辦機製。一是全麵實施商保機構經辦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服務。在確保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就緒、參保人員待遇兌(dui) 付不受影響的前提下,6月底前完成西寧市、海東(dong) 市、玉樹州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保經辦服務移交工作,實現商保機構經辦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服務全覆蓋。二是開展新一輪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委托經辦服務招標工作,加強對商業(ye) 保險公司經辦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業(ye) 務的指導、監督、考核。三是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等方式,開展社會(hui) 力量經辦民政救助結算業(ye) 務試點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民政廳、青海保監局、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17.開展商業(ye) 健康保險項目。以解決(jue) 醫保支付以外的自負費用為(wei) 重點目標,以建檔立卡貧困戶為(wei) 重點對象,積極推廣商業(ye) 健康補充保險產(chan) 品。(青海保監局、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四)完善藥品供應保障製度。
18.鞏固基本藥物製度。基層醫療機構、二級、三級綜合醫療機構基本藥物(含省補藥物)使用金額占使用總額的比例達到80%、50%、30%以上。加強各層級醫療機構藥品目錄銜接。9月底前開展基層基本藥物補助資金績效考核工作。(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19.健全藥品耗材集中采購政策。一是做好醫保藥品目錄與(yu) 集中采購目錄有效銜接。將醫保藥品納入采購目錄完成招采。二是研究製定醫共體(ti) 內(nei) 藥品和一般18新利手机集中采供辦法,實現縣域醫共體(ti) 內(nei) 藥品和一般18新利手机聯合集中統一采購、統一配送。三是繼續開展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集中采購、陽光采購等製度,積極推進10省高值18新利手机采購聯盟平台對接,聯合采購高值18新利手机。(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分別負責)
20.全麵落實藥品18新利手机購銷“兩(liang) 票製”。一是推進藥品分類采購,切實規範醫療機構采購行為(wei) ,建立“兩(liang) 票製”發票驗票信息平台,推動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信息與(yu) 稅收係統數據互聯互通。二是在確保基層常用藥、短缺藥、低價(jia) 藥、兒(er) 童用藥及時配送到位的前提下,允許六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三票”,堅決(jue) 杜絕“四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國稅局分別負責)
21.提高藥品供應保障能力。一是落實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方案,建立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分級應對體(ti) 係和清單管理製度,做好短缺藥品儲(chu) 備工作,切實強化短缺藥、低價(jia) 藥、兒(er) 童用藥保障,確保藥品及時穩定供應。二是加強藥品采購配送,2018年省級集中采購平台中標、掛網藥品和18新利手机采購率達到100%,藥品配送率達到95%以上。三是加強藥品耗材綜合監管。加快推進藥品集中采購平台與(yu)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對接工作,實現采購數據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對藥品配送企業(ye) 進行嚴(yan) 格考核和動態管理,實行省、市、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三級聯動、分級監管的工作機製。(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22.落實完善藥品生產(chan) 流通使用政策。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jia) ,積極推進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準上市的化學藥品仿製藥固體(ti) 製劑的一致性評價(jia) 。加強藥品生產(chan) 流通領域監管。完善藥品價(jia) 格監測機製,確定監測品種範圍,創新價(jia) 格信息采集方式,正麵引導市場秩序。推進零售藥店分級分類管理。(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分別負責)
(五)強化綜合監督製度。
23.加強醫療綜合監管。一是加快建立公立醫院醫療服務評估監管機製和績效考核問責機製。二是全麵實施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電子化注冊(ce) 管理,6月底前覆蓋所有醫療機構、醫師、護士。三是推進“放管服”、“雙隨機一公開”,強化醫療機構監督執法力度,持續推進醫療機構依法執業(ye) 。四是持續深入開展“健康青海藍盾護航”係列行動,推進衛生計生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逐步建立失信行為(wei) 聯合懲戒製度。(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24.推進醫保綜合監督。全麵推進醫保智能審核監控,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運行情況的實時監控,不斷延伸監管領域,逐步實現對醫療服務行為(wei) 、醫保基金運行情況全過程監督。(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25.加大衛生人才培養(yang) 引進力度。製定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完善編製管理、崗位管理、評價(jia) 激勵、績效考核、薪酬激勵等措施。落實青海省高層次衛生人才培養(yang) 辦法和引進辦法,完善相關(guan) 配套政策。(省衛生計生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26.強化醫教協同。一是健立全科醫生培養(yang) 與(yu) 使用激勵機製,積極創建全科醫生培養(yang) 與(yu) 使用激勵創新示範點,探索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年內(nei) 全科醫生轉崗培訓50人。二是繼續實施培養(yang) 培訓三年滾動規劃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開展免費訂單定向醫學生、訂單定向村醫、基層衛生人員能力提升國培項目。年內(nei) 培訓各類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1萬(wan) 人次以上。(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27.完善醫師多點執業(ye) 製度。加快建立適應醫師多點執業(ye) 的人員聘用退出、評價(jia) 激勵等機製,醫務人員在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ti) 內(nei) 部、對口幫扶的醫療機構執業(ye) 不需要辦理執業(ye) 地點變更和執業(ye) 機構備案手續。(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七)健全醫療服務體(ti) 係。
28.加強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建設。繼續強化臨(lin) 床專(zhuan) 科能力建設,重點推動心腦血管、呼吸、腫瘤、重症醫學診療水平。在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建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shang) 中心、危重孕產(chan) 婦救治中心、危重兒(er) 童和新生兒(er) 救治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29.鞏固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製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由人均55元提高到60元,優(you) 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結構,提高服務質量。(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分別負責)
30.持續推進醫養(yang) 結合工作。9月底前研究製定醫養(yang) 結合機構服務管理辦法,健全完善醫養(yang) 結合政策體(ti) 係、規範標準和管理製度,增加養(yang) 老服務機構開展醫療服務的比例,加強養(yang) 老機構與(yu) 各級醫療服務機構間的合作,提高醫養(yang) 結合機構製度化、科學化管理水平。年內(nei) 85%以上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立老年病科、老年病門診或老年病床;90%以上的醫療機構為(wei) 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綠色通道。(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分別負責)
31.加快發展健康產(chan) 業(ye) 。按照省、市州、縣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和我省支持社會(hui) 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實施方案,落實社會(hui) 辦醫療、養(yang) 老企業(ye) 所得稅政策,新增健康服務資源優(you) 先考慮社會(hui) 資本,鼓勵社會(hui) 力量發展健康體(ti) 檢、專(zhuan) 科醫療等服務,推動社會(hui) 辦醫成規模上水平發展。(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地稅局分別負責)
(八)提升醫療服務。
32.改善醫療服務方式。啟動實施新一輪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年),健全預約診療、遠程醫療、臨(lin) 床路徑管理、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醫務社工和誌願者服務五項製度。大力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完善“先住院後結算”服務模式。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33.提升醫療服務質量。積極推進醫療服務質量提升活動。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製度。6月底前研究製定相關(guan) 措施,加大實施臨(lin) 床路徑管理力度,擴大臨(lin) 床路徑實施範圍,年內(nei) 所有公立醫院實施臨(lin) 床路徑管理,三級和二級公立醫院病例數要分別達到出院病例的50%和70%。(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34.深入實施健康扶貧工程。全麵落實健康扶貧“三個(ge) 一批”行動計劃。全麵建立農(nong) 村貧困人口醫療兜底保障機製,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參保、財政代繳個(ge) 人補助資金及時到位、醫保和醫療救助政策全麵落實,切實遏製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增量。貧困人口住院政策範圍內(nei) 醫療費用個(ge) 人自付比例控製在10%左右。(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民政廳、省扶貧局分別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強化黨(dang) 的領導,完善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的領導體(ti) 製和工作機製,建立各級醫改辦與(yu) 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定期工作交流溝通機製。
(二)積極推廣典型經驗。製定推廣醫改典型經驗的實施方案,在全省推廣省內(nei) 形成以及國家推薦的典型經驗,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三)加強醫改督查評估。完善醫改目標責任管理考核措施,強化醫改工作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進行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jia) 考核和示範縣評估,考核評估結果與(yu) 分配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專(zhuan) 項補助資金掛鉤。加強醫改監測。
(四)做好醫改宣傳(chuan) 引導。加強醫改政策宣傳(chuan) ,做好醫改文件解讀,加大醫改成效和經驗宣傳(chuan) 力度。加強醫改輿情分析和應對,創造深化醫改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