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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聯合體管理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1/02/05 信息來源:

  現就製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聯合體(ti) 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以下說明。

一、為(wei) 什麽(me) 要出台《辦法》?

  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和國務院的決(jue) 策部署,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自治區黨(dang) 委和政府對城市醫聯體(ti) 和縣域醫共體(ti) 建設方麵的有關(guan) 精神,我委通過梳理全區醫聯體(ti) 建設工作情況,總結提煉各地典型經驗,形成醫聯體(ti) 管理規範性文件,推動醫療聯合體(ti) (以下稱醫聯體(ti) )建設,加快區域內(nei) 醫療資源整合,促進優(you) 質醫療資源下沉,保障和維護群眾(zhong) 健康,構建我區分級診療體(ti) 係等改革措施的落實和醫改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yi) 。

二、製定《辦法》的依據是什麽(me) ?

《辦法》的製定,國家衛生健康委2020年出台的《醫療聯合體(ti) 管理辦法》為(wei) 依據並參考了我區已經出台的醫聯體(ti) 相關(guan) 法規文件等文本,如《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廣西進一步加強醫療聯合體(ti) 建設工作若幹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19〕84 號)等。

三、《辦法》的主要內(nei) 容有哪些?

《辦法》共6章43條,分為(wei) 總則、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ti) 和三二醫聯體(ti) 、專(zhuan) 科聯盟、 遠程醫療協作網、考核評估、附則等內(nei) 容。需要重點說明的是以下內(nei) 容

(一)醫聯體(ti) 建設的基本原則

醫聯體(ti) 建設應當堅持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政府主導。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ti) 建設應當堅持政府主導,根據區域醫療資源結構和群眾(zhong) 健康需求實施網格化管理。二是醫聯體(ti) 建設應優(you) 化醫療資源結構布局,引導優(you) 質醫療資源下沉,推進疾病預防、治療、管理相結合,逐步實現醫療質量同質化管理,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三是醫聯體(ti) 建設應當堅持三個(ge) 不變(機構設置和隸屬關(guan) 係不變、機構職能和任務不變、財政投入和保障不變)的原則,切實維護和保障基本醫療衛生事業(ye) 的公益性。

(二)網格化布局管理醫聯體(ti) 的基本原則

設區市、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劃發展、分區包段、防治結合、行業(ye) 監管”的原則,加強中西醫協同,科學規劃、組建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ti) ,充分發揮市級醫院和縣級醫院(均含中醫醫院,下同)以及代表區域醫療水平醫院的牽頭作用。原則上,自治區級三級醫院應當與(yu) 城市醫療集團形成高層次合作關(guan) 係,以遠程醫療、專(zhuan) 科聯盟為(wei) 主,根據實際情況,在不作為(wei) 牽頭單位的前提下可合理的納入城市醫療集團網格管理。

(三)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實現醫聯體(ti) “分區包段”管理

設區市、縣(市、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製定本區域醫聯體(ti) 建設規劃,根據本地區分級診療製度建設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地緣關(guan) 係、人口分布、群眾(zhong) 就醫需求、醫療衛生資源分布等因素,將服務區域劃分為(wei) 若幹個(ge) 網格,每個(ge) 網格由一個(ge) 醫療集團或醫共體(ti) 負責。

原則上,每個(ge) 網格由一個(ge) 醫療集團或醫共體(ti) 負責,為(wei) 網格內(nei) 居民提供疾病預防、診斷、治療、營養(yang) 、康複、護理、健康管理等一體(ti) 化、連續性醫療衛生服務。

(四)有關(guan) 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參加醫聯體(ti) 的規定。

鼓勵將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的醫療機構納入醫聯體(ti) 建設,按照自願原則參加醫聯體(ti) 。

(五)加強醫聯體(ti) 內(nei) 部管理

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ti) 和三二醫聯體(ti) 應當製定醫聯體(ti) 章程,明確牽頭醫院與(yu) 各成員單位的責任、權利、義(yi) 務和功能定位,建立利益共享機製。加強醫聯體(ti) 黨(dang) 建工作,發揮黨(dang) 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jue) 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

(六)落實醫聯體(ti) 急慢分治要求

醫聯體(ti) 內(nei)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功能定位,落實分級診療製度,實現疾病急慢分治。牽頭醫院應當減少常見病、多發病、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主動將急性病恢複期患者、術後恢複期患者及危重症穩定期患者及時轉診至下級醫療衛生機構繼續治療和康複,為(wei) 患者提供疾病診療-康複-長期護理連續性服務。  ??

(七)落實醫聯體(ti) 防治結合要求

醫聯體(ti) 應當落實防治結合要求,做到防治並重。牽頭單位要指導醫聯體(ti) 內(nei)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公共衛生職能,中醫醫聯體(ti) 要注重發揮中醫治未病優(you) 勢作用,推進疾病三級預防和連續管理,共同做好疾病預防、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  

(八)發揮醫聯體(ti) 對基層的帶動作用

一是醫聯體(ti) 內(nei) 部應當建立牽頭醫院與(yu) 成員單位間雙向轉診通道與(yu) 平台,建立健全雙向轉診製度,規範雙向轉診流程,暢通雙向轉診渠道,為(wei) 患者提供順暢轉診和連續診療服務。二是醫聯體(ti) 應當按要求落實團隊簽約服務,由醫聯體(ti) 內(nei)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師和醫院專(zhuan) 科醫師組成團隊,為(wei) 網格內(nei) 居民提供團隊簽約服務,形成全科與(yu) 專(zhuan) 科聯動、簽約醫生與(yu) 團隊協同、防治有機融合的服務工作機製。三是加強與(yu) 成員單位的溝通交流,通過專(zhuan) 科共建、教育培訓協同合作、科研項目協作等方式,實現醫聯體(ti) 內(nei) 醫療質量同質化管理,提升各成員單位醫療服務能力與(yu) 管理水平。 

(九)專(zhuan) 科聯盟建設要求。

根據患者跨區域就診病種及技術需求情況,有針對性地統籌指導專(zhuan) 科聯盟建設。

重點發揮委局屬(管)醫院、高校附屬醫院、區直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院專(zhuan) 科優(you) 勢,輻射和帶動醫療服務能力提升。

針對對群眾(zhong) 健康危害大、看病就醫需求多的重大疾病,加強重點專(zhuan) 科、重點學科建設,重點推進腫瘤、心血管、腦血管、兒(er) 科、婦產(chan) 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等短缺醫療資源的專(zhuan) 科聯盟建設。積極推進呼吸、重症醫學、傳(chuan) 染病等專(zhuan) 科聯盟建設,著力提升區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十)遠程醫療協作網建設要求。

以委局屬(管)醫院、高校附屬醫院、區直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院等為(wei) 主要牽頭單位,重點推進麵向基層、邊遠地區、民族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遠程醫療協作網建設,完善自治區-市-縣-鄉(xiang) -村五級遠程醫療服務網絡

(十一)開展醫聯體(ti) 評估考核工作。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和醫聯體(ti) 牽頭單位應當按照自治區醫聯體(ti) 考核評分標準和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有關(guan) 要求,加強對醫聯體(ti) 綜合績效考核,強化考核通報製度。以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ti) 和三二醫聯體(ti) 為(wei) 考核重點,同時加強對專(zhuan) 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網的規範管理,重點考核牽頭單位技術輻射作用發揮情況和居民健康改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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