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市衛生健康監督所、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
新版“北京市職業(ye) 健康監管信息係統”已上線試運行。為(wei) 做好職業(ye) 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認識重要意義(yi)
《職業(ye) 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ye) 病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申報危害項目,接受監督。開展職業(ye) 病危害項目申報,有助於(yu) 用人單位掌握本單位職業(ye) 病危害狀況,落實職業(ye) 病防治主體(ti) 責任,也有助於(yu) 衛生健康部門掌握轄區內(nei) 用人單位職業(ye) 病危害分布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管執法。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職業(ye) 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本地區用人單位抓好落實。
二、嚴(yan) 格按要求申報
新版“北京市職業(ye) 健康監管信息係統”完善了用人單位職業(ye) 病危害項目的申報信息和程序。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督促用人單位嚴(yan) 格按信息係統的格式內(nei) 容申報。信息係統網址:https://wjw.beijing.gov.cn/;具體(ti) 注冊(ce) 方式詳見係統首頁《職業(ye) 病危害項目申報係統操作手冊(ce) 》。申報工作流程為(wei) :
1.用人單位登錄信息係統注冊(ce) ;
2.用人單位在線填寫(xie) 申報信息並提交;
3.各區衛生健康委審核申報信息;
4.用人單位在線打印《職業(ye) 病危害項目申報回執》。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督促原注冊(ce) 用戶和新申報企業(ye) 在新係統中盡快注冊(ce) 並填報相關(guan) 數據。
三、有關(guan) 要求
一要落實“放管服”要求。以方便企業(ye) 為(wei) 導向,實現企業(ye) 變化數據信息不見麵、零材料、自動審,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各區衛生健康委在用人單位完成申報後,自行打印申報表和申報回執,與(yu) 職業(ye) 病危害項目申報規定的相關(guan) 材料一並存檔。
二要落實監督執法。各區衛生健康委要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對存在職業(ye) 病危害而未依法如實申報的用人單位責令限期改正,督促其在規定時限內(nei) 申報;對拒不依法如實申報的企業(ye) 要嚴(yan) 格按照《職業(ye) 病防治法》等有關(guan) 規定作出處罰。
三要落實全覆蓋申報。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充分利用已掌握的用人單位基礎數據庫,督促指導轄區內(nei) 在原申報庫中的用人單位9月底前完成新係統下職業(ye) 病危害申報工作;其餘(yu) 有職業(ye) 病危害的企業(ye) 12月底前完成申報工作。每月月底前要將當月職業(ye) 病危害申報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匯總申報內(nei) 容方麵的問題發至市衛生健康委職業(ye) 健康處(ZYJKC@wjw.beijing.gov.cn)和技術開發公司。技術層麵的問題及時與(yu) 技術開發公司聯係溝通,確保申報係統運行順暢。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20年7月10日
(聯係人及聯係電話:市衛生健康委職業(ye) 健康處杜金穎,83979678;技術開發公司張子倫(lun) ,1307113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