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南京市2018—2020年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遵照執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南京市2018—2020年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
為(wei) 進一步推進全市醫療衛生資源優(you) 化配置,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提升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和覆蓋麵,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14號)、《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江蘇省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2017—2020年)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6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製訂本規劃。
第一章 規劃背景
一、建設基礎
“十二五”以來,隨著經濟社會(hui) 持續健康發展,我市衛生計生事業(ye) 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醫療衛生資源總量穩步增長,服務體(ti) 係不斷健全,城鄉(xiang) 居民主要健康指標位居全省全國前列。截止2015年底,全市有各級各類衛生機構2337家,比“十一五”末增加126家,同比增長5.7%。全市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5.66張、執業(ye) (助理)醫師2.71人、注冊(ce) 護士數3.5人,均高於(yu) 全省平均水平。衛生資源配置持續加強,完成市公共衛生醫療中心、市兒(er) 童醫院河西分院等重大民生項目,為(wei) 市民群眾(zhong) 提供更多優(you) 質醫療資源。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建設,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占醫療機構總數的37.8%,多元化辦醫結構初步形成。基層衛生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全市建成省級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116個(ge) ,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592個(ge) 。基本建成由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等組成的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初步形成覆蓋城鄉(xiang) 的“15分鍾健康服務圈”。
同時,我市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建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矛盾,主要表現為(wei) :一是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均衡。從(cong) 結構層次上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占全市醫療機構床位數比例不足10%,大部分床位資源仍然集中在二、三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的配套設施、技術條件與(yu) 二、三級醫院相比差距較大。從(cong) 區域分布上看,全市床位過度密集分布於(yu) 明城牆以內(nei) ,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數遠低於(yu) 全市平均水平。醫療機構功能結構不平衡,部分專(zhuan) 科發展相對緩慢,兒(er) 科、婦產(chan) 、精神、康複、護理等專(zhuan) 科較為(wei) 薄弱,中醫類機構服務能力有待提升,高端優(you) 質醫療資源依然欠缺。二是衛生人才和人力資源仍然緊缺。全市醫療衛生係統的高層次學科帶頭人、臨(lin) 床研究人才、執法監督人才等依然匱乏。新興(xing) 醫療衛生服務領域人力資源不足,全科醫生、康複醫師、健康管理人員、預防保健服務人員等存在缺口。三是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分工協作機製不夠健全。公共衛生機構、醫療機構聯通共享機製有待完善。“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尚未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和效果有待提升。四是政府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的宏觀管理需要加強,資源配置需要進一步優(you) 化。醫療衛生規劃在編製過程中存在科學性、前瞻性不夠等問題,實施過程沒有形成嚴(yan) 謹規範的跟蹤督察機製,規劃的執行力和落實度不夠,規劃的統籌作用和調控效力有待增強。
二、形勢與(yu) 挑戰
2016年8月,黨(dang) 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衛生與(yu) 健康大會(hui) ,從(cong) 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對健康中國建設作出全麵部署。我市深入貫徹全國、全省衛生與(yu) 健康大會(hui) 精神,製定了《“健康南京2030”規劃綱要》《健康南京建設行動計劃(2017—2020年)》,明確了新時期南京衛生與(yu) 健康事業(ye) 改革發展的目標和方向。全市“跨江發展”“都市圈協同發展”以及“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名城”等戰略實施,為(wei) 進一步優(you) 化全市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提升醫療衛生科技創新水平、推進醫療衛生服務聯通共享創造了更為(wei) 廣闊的發展空間。
同時,隨著經濟社會(hui) 快速發展,南京城市化步伐加快,人口老齡化、疾病譜變化、全麵兩(liang) 孩政策等對醫療衛生服務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全市醫療衛生資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老齡化問題日趨嚴(yan) 重,老年病專(zhuan) 科服務、醫療保健、康複護理等醫療服務需求難以滿足。全麵兩(liang) 孩政策的實施,對醫療衛生公共資源和婦幼健康等相關(guan) 醫療保健服務帶來新的壓力。二級以上醫院(市兒(er) 童醫院除外)實施取消門診輸液政策,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業(ye) 務用房規模、醫護人員數量和服務水平等都將產(chan) 生較大影響。雲(yun) 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技術的快速發展,為(wei) 優(you) 化醫療衛生業(ye) 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提供了有利條件,必將推動醫療衛生服務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轉變。
第二章 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麵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堅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you) 先發展戰略地位,全麵落實新時期衛生與(yu) 健康工作方針,以健康南京建設為(wei) 主線,深入推進醫療衛生資源優(you) 化配置,強化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強重點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yang) ,著力解決(jue) 醫療衛生資源供給與(yu) 人民群眾(zhong) 健康需求之間的矛盾,加快構建優(you) 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不斷提高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健康需求導向。結合疾病譜、病人數量、年齡結構及就醫需求變化趨勢,以健康需求和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主要健康問題為(wei) 導向,以調整布局結構、提升能級為(wei) 主線,著力補齊薄弱環節,科學合理配置各級醫療機構的規模、數量、功能定位等,提高醫療衛生機構的整體(ti) 服務水平和質量。
(二)堅持公平效率統一。合理規劃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空間布局,優(you) 先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促進公平公正。注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yu) 使用的科學性和協調性,從(cong) 城市和區域發展的需求出發,進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實現公平與(yu) 效率的統一。
(三)堅持政府主導與(yu) 市場機製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在政策製定、規劃設置、財政保障、服務監管等方麵職能,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醫療事業(ye) 發展,滿足人們(men) 群眾(zhong) 多層次、多元化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形成醫療服務市場公平有序的競爭(zheng) 格局。
(四)堅持係統整合與(yu) 分級分類管理。加強全行業(ye) 監督和屬地化管理,整合存量、優(you) 化增量、提升質量,注重發揮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的整體(ti) 功能,促進醫療衛生資源均衡發展。充分考慮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和醫療衛生資源現狀,統籌不同區域、類型、層級的醫療衛生資源數量和布局,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
三、規劃目標
以“控製總量、調整結構、優(you) 化布局、提升能力”為(wei) 主線,以改革創新為(wei) 動力,整合資源,多元辦醫,促進醫療衛生資源總量適度增長、資源配置結構不斷優(you) 化、服務能力持續提升,構建與(yu) 全市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和城鄉(xiang) 居民健康需求相適應,體(ti) 係完整、特色明顯、功能互補、密切協作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為(wei) 實現人人享有更高水平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
2020年全市醫療衛生資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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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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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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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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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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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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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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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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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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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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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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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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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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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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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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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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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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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辦及以上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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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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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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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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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辦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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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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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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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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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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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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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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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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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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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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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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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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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hui) 辦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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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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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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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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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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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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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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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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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執業(ye) (助理)醫師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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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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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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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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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注冊(ce) 護士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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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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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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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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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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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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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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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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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萬(wan) 常住人口全科醫生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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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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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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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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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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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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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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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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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辦醫院床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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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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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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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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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與(yu) 機構設置
一、體(ti) 係架構
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主要包括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等。
醫院分為(wei) 公立醫院和社會(hui) 辦醫院。其中,公立醫院又分為(wei) 政府辦醫院(根據功能定位和管轄隸屬主要劃分為(wei) 省辦醫院、市辦醫院、區屬醫院)和其他公立醫院。社會(hui) 辦醫院是指社會(hui) 力量(含自然人)為(wei) 主舉(ju) 辦的醫院。
區級以下為(wei)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為(wei) 公立和社會(hui) 辦兩(liang) 類。
根據屬地層級的不同,政府辦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劃分為(wei) 省辦、市辦、區屬三類。
二、醫院功能定位與(yu) 機構設置
(一)公立醫院功能定位與(yu) 機構設置
1.功能定位
公立醫院是醫療服務體(ti) 係的主體(ti) ,應當堅持維護公益性,充分發揮其在基本醫療服務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病症診療等方麵的重要作用,承擔醫療衛生機構人才培養(yang) 、醫學科研、醫療教學等任務,承擔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援外、國防衛生動員、支農(nong) 、支邊和支援社區等任務。
區屬醫院主要承擔區級區域內(nei) 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急危重症搶救與(yu) 疑難病轉診,培訓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相應公共衛生服務職能以及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區級區域內(nei) 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重要載體(ti) 。
市辦醫院主要向地市級區域內(nei) 居民提供代表本市區域高水平的綜合性或專(zhuan) 科醫療服務,接受下級醫院轉診,並承擔人才培養(yang) 和一定的科研任務以及相應公共衛生和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任務。
其他公立醫院主要為(wei) 特定人群及屬地居民提供相應的診療服務,統一納入當地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統籌配置,實行屬地化、全行業(ye) 管理。
2.機構設置
依據區域常住人口數,全市每100萬(wan) —200萬(wan) 人口設置1—2個(ge) 綜合性醫院。江北新區和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原則上每個(ge) 區設置1個(ge) 綜合醫院和1個(ge) 中醫類醫院,重點扶持精神、兒(er) 童、傳(chuan) 染、康複等專(zhuan) 科醫療服務能力建設。
對醫療衛生服務資源短缺、社會(hui) 資本投入不足的地區和領域,加大政府投入,滿足群眾(zhong) 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對亟需加強的薄弱領域公立專(zhuan) 科醫院如精神、兒(er) 童、婦產(chan) 、傳(chuan) 染、康複等,其機構及床位規模應納入各地規劃統籌考慮。
對需求量大的專(zhuan) 科醫療服務,可根據具體(ti) 情況設立相應的傳(chuan) 染病、精神病、兒(er) 科、婦產(chan) 科等專(zhuan) 科醫院。各區應在綜合醫院設立相應科室或相對獨立的病區,有條件的也可獨立設置。鼓勵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舉(ju) 辦骨科、皮膚、口腔、心血管、老年病、眼科等專(zhuan) 科醫院。
(二)社會(hui) 辦醫院功能定位和機構設置
社會(hui) 辦醫院是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層次、多元化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的有效途徑。社會(hui) 辦醫院可以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與(yu) 公立醫院形成有序競爭(zheng) ;可以提供高端服務,滿足非基本醫療需求;可以提供康複、老年護理等緊缺服務,對公立醫院形成補充。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於(yu) 1.62張床位為(wei) 社會(hui) 辦醫院預留規劃空間,同步預留診療科目設置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放寬服務領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領域,都要向社會(hui) 資本開放。優(you) 先支持舉(ju) 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會(hui) 辦醫院納入醫保定點範圍,完善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優(you) 化投融資引導政策,完善財稅價(jia) 格政策,社會(hui) 辦醫院醫療服務價(jia) 格實行市場調節價(jia) 。引導社會(hui) 辦醫院向高水平、規模化方向發展,鼓勵發展專(zhuan) 業(ye) 性醫院管理集團。
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與(yu) 機構設置
(一)功能定位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主要職責是提供預防、保健、傳(chuan) 染病防控、健康教育、計劃生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以及部分疾病的康複、護理服務,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常見病、多發病及危急和疑難重症病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包括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所)等。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負責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複等綜合服務,還應承接診斷和治療方案明確、不必要在上級醫院住院治療的重大疾病患者,以及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病人,並受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承擔轄區內(nei) 公共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對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綜合管理、技術指導和鄉(xiang) 村醫生的培訓等。部分能力較強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應加強急診搶救、正常分娩、常規二級及以下手術、兒(er) 科等能力建設。在堅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有效履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職責的基礎上,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拓展醫療業(ye) 務範圍,在具備相應能力條件的前提下,可開展部分三級手術。
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在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和指導下,承擔行政村、居委會(hui) 範圍內(nei) 人群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普通常見病、多發病的初級診治、康複等工作。
單位內(nei) 部的醫務室和門診部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本單位或本功能社區的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其他門診部、診所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關(guan) 醫療衛生服務。
(二)機構設置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按照街道(鎮)行政區劃或一定服務人口進行設置。到2020年,每個(ge) 街道或每3—5萬(wan) 服務人口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ge) 建製鎮辦好1所標準化建設的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覆蓋不到的區域,城區按0.5—1.5萬(wan) 人口設置1個(ge) 社區衛生服務站,涉農(nong) 區按行政村或2000—3000人口設立1所村衛生室。新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必須按照省標準化建設指標設置。涉農(nong) 地區,在確保每個(ge) 街道(鎮)有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的前提下,每區可允許1—3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升級為(wei) 達到二級綜合醫院服務能力的區域性基層醫療衛生中心。
以提高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完善“15分鍾健康服務圈”為(wei) 指向,綜合考慮服務人口數量、人口聚居程度、服務半徑等因素,進一步調整優(you) 化基層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積極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格化管理,發揮好上引下聯紐帶作用,打造融區域資源集約利用、健康體(ti) 檢、信息數據平台支撐、實用技能進修培訓於(yu) 一體(ti) 的綜合管理服務平台。鼓勵引導公立醫院醫師和中級以上職稱的退休臨(lin) 床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ye) ,開設醫生工作室。
四、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功能定位與(yu) 機構設置
(一)功能定位
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是向轄區內(nei) 提供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服務(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製、職業(ye) 病防治、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急救、采供血、綜合監督執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與(yu) 標準管理、計劃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並承擔相應管理工作的機構。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職業(ye) 病防治機構、綜合監督執法機構、婦幼保健計生服務機構、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原則上由政府舉(ju) 辦。
區屬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完成上級下達的指令性任務,承擔轄區內(nei) 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任務以及相應的業(ye) 務管理、信息報送等工作,並對轄區內(nei) 醫療衛生機構相關(guan) 公共衛生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人員培訓、監督考核等。
市辦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完成上級下達的指令性任務,承擔轄區內(nei) 的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任務以及相應的信息管理等工作,並對下級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開展業(ye) 務指導、人員培訓、監督考核等。
(二)機構設置
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要按照轄區常住人口數、服務範圍、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設置。加強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整合,鼓勵組建綜合性公共衛生服務中心。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實行按行政區劃分級設置,區級及以上每個(ge) 行政區劃內(nei) 同類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原則上隻設1個(ge) 。區以下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計劃生育服務室承擔相關(guan) 工作。
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市及各區分別設置1所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區以下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承擔疾病預防控製相關(guan) 工作職能。到2020年,市區兩(liang) 級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全麵達到國家《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建設標準》要求。
職業(ye) 病防治機構。到2020年建立完善職業(ye) 健康檢查、職業(ye) 病診斷、鑒定、治療服務體(ti) 係。建立職業(ye) 病防治係統,以南京市職業(ye) 病防治院為(wei) 主體(ti) ,加強職業(ye) 病防治指導作用,為(wei) 職業(ye) 病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落實《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全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體(ti) 係。在現有街道(鎮)計生辦基礎上設立衛生計生辦,加強計劃生育管理和衛生計生綜合監督等職能。到2020年,全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全部完成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設備標準化配置,使其具備全麵開展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的良好條件。
婦幼保健計生服務機構。積極推進各級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整合,到2020年,全市婦幼保健計生服務機構健全率達到100%。區以下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組成婦幼保健的基層網絡。
采供血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南京市獻血條例》,市血液中心在獻血量和用血量較大的區設置分站,在區級醫院或適宜鎮衛生院內(nei) 設置儲(chu) 血點,血站(分站)可設置固定(流動)采血點。特殊血站(臍帶血造血幹細胞庫)按國家相關(guan) 規定設置。
精神衛生防治機構。南京腦科醫院等專(zhuan) 業(ye) 精神衛生機構要擴大精神患者收治規模,增加床位數,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要開設精神科或心理衛生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配備專(zhuan) 職或兼職精神衛生防治人員,配備至少1名具有精神科執業(ye) 資質的醫師,健全市、區精神衛生服務體(ti) 係和網絡。以市為(wei) 單位,每萬(wan) 人口精神科病床不低於(yu) 3張,精神科執業(ye) (助理)醫師不低於(yu) 0.38名。加強江北新區和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精神疾病專(zhuan) 科醫院建設,江寧區專(zhuan) 科醫院力爭(zheng) 達到三級專(zhuan) 科醫院能力和水平,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區按照二級甲等專(zhuan) 科醫院標準建設完善,江北新區規劃建設二級精神疾病專(zhuan) 科醫院。
急救醫療服務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條例》,以市急救中心為(wei) 龍頭,區急救分站和院前急救網絡醫院共同建成較為(wei) 完善的急救網絡。全市形成統一的急救體(ti) 係和調度指揮中心,市、區兩(liang) 級急救醫療中心(站)聯網運行,覆蓋城鄉(xiang) 。二、三級綜合醫院急救科建設要符合《醫院急診科建設管理規範》要求,急救人員、物資配備等達到國家、省相關(guan) 標準要求。
第四章 資源配置
一、床位資源配置
(一)全市床位規模與(yu) 目標
醫療衛生機構總床位配置依據區域內(nei) 居民醫療服務需求、疾病譜、醫療機構工作量、床位使用率等,充分考慮當地居民發病情況、服務半徑、地理位置和交通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區域內(nei) 床位總量和結構。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增長至6.5張,其中醫院5.7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0.8張。中醫類醫院床位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75張配置。按照不低於(yu) 15%的公立醫院床位比例設置公立專(zhuan) 科醫院,優(you) 先支持兒(er) 童、精神、婦產(chan) 、康複等專(zhuan) 科發展。
2020年各區每千人口床位配置指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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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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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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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人床位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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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人床位數(張)
|
|
總數
|
醫院
|
基層醫療
衛生機構
|
總數
|
醫院
|
基層醫療
衛生機構
|
|
全 市
|
5.66
|
5.05
|
0.51
|
6.5
|
5.7
|
0.8
|
|
玄武區
|
4.94
|
3.77
|
0.28
|
5.35
|
4.55
|
0.8
|
|
秦淮區
|
7.59
|
7.0
|
0.59
|
7.73
|
7.03
|
0.7
|
|
建鄴區
|
4.94
|
4.69
|
0.23
|
5.59
|
4.79
|
0.79
|
|
鼓樓區
|
12.04
|
11.64
|
0.40
|
12.25
|
11.71
|
0.54
|
|
雨花台區
|
2.80
|
2.36
|
0.44
|
3.68
|
2.44
|
1.24
|
|
棲霞區
|
3.12
|
2.44
|
0.30
|
3.39
|
2.86
|
0.53
|
|
江寧區
|
4.75
|
3.76
|
0.66
|
4.99
|
4.17
|
0.82
|
|
浦口區
|
3.02
|
2.66
|
0.31
|
4.55
|
4.17
|
0.38
|
|
六合區
|
3.82
|
3.23
|
0.60
|
4
|
3
|
1
|
|
溧水區
|
3.61
|
3.00
|
0.63
|
4.35
|
3.02
|
1.33
|
|
高淳區
|
4.04
|
3.38
|
0.66
|
4.86
|
3.42
|
1.44
|
|
江北新區
|
—
|
—
|
—
|
5.28
|
4.9
|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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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醫院床位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醫院床位數達到5.7張,其中公立醫院床位數4.08張,全市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於(yu) 1.62張為(wei) 社會(hui) 辦醫院預留規劃空間。
2020年市屬公立醫院床位配置指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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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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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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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床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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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規劃床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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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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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樓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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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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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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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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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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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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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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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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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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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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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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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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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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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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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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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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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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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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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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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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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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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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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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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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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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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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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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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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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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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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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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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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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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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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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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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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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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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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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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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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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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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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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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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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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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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醫結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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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醫結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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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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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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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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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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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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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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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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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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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製醫院單體(ti) 規模與(yu) 建設。強化《綜合醫院建設標準》《中醫院建設標準》執行力,嚴(yan) 格控製公立醫院單體(ti) (單個(ge) 執業(ye) 點)床位規模的不合理增長。嚴(yan) 禁公立醫院舉(ju) 債(zhai) 建設。公立醫院單體(ti) (單個(ge) 執業(ye) 點)規模床位數達到或超過1500張的,原則上不得在原址擴大規模。動態調控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全市醫院病床使用率低於(yu) 95%,平均住院日高於(yu) 同類醫院平均水平20%,疑難重症患者比例及手術難度低於(yu) 平均水平,床護比、醫護比配置不達標的,不允許增加床位。社會(hui) 辦醫床位單體(ti) 規模不受限製,但應在預留規劃空間內(nei) 統籌考慮。
(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配置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按照所承擔的基本任務和功能合理確定床位規模,重點提升床位質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力爭(zheng) 達到0.8張,各區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實際情況和人口分布情況合理設置床位規模,重點加強護理、康複病床的設置。
二、人力資源配置
(一)全市衛生人員配置總體(ti) 規模
醫療衛生機構的人力資源配置與(yu) 居民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機構功能定位和床位配置等相適應,打造一支數量規模適宜、素質能力優(you) 良、結構分布合理的衛生人才隊伍,加強全科醫生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醫生製度,加快培養(yang) 緊缺專(zhuan) 門人才,營造衛生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實施衛生高層次人才建設工程,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執業(ye) (助理)醫師數達到3.2人以上,注冊(ce) 護士數達到5人以上。全市每萬(wan) 常住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3.5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達到0.83人,市、區根據實際合理配置並適當調整衛生人力資源規模。
2020年各區執業(ye) (助理)醫師、注冊(ce) 護士配置指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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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執業(ye)
(助理)醫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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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常住人口
注冊(ce) 護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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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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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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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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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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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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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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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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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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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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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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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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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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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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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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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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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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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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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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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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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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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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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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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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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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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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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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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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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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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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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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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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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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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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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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棲霞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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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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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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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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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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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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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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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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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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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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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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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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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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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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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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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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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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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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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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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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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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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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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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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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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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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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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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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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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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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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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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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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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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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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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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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醫院人力資源配置
以執業(ye) (助理)醫師和注冊(ce) 護士配置為(wei) 重點,以居民衛生服務需求量和醫師標準工作量為(wei) 依據,結合服務人口、經濟狀況、自然條件等因素配置醫生和護士的數量,按照醫院級別與(yu) 功能任務的需要確定床位與(yu) 人員配比,控製人員數額。
綜合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其床位與(yu) 人員的比例,一級按1∶1.3—1.4核定,二級按1∶1.5—1.6核定,三級按1∶1.6—1.7核定。
專(zhuan) 科醫院,其床位與(yu) 人員的比例,一級按1∶1.2—1.3核定,二級按1∶1.3—1.4核定,三級按1∶1.4—1.5核定。
沒有評定等級的公立醫院,可參照功能任務相近、床位和規模相當且已評定等級醫院的標準核定。
承擔醫藥科研、公共衛生、疾病預防控製、應急醫療救治、對外對口援助、住院(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臨(lin) 床教學等任務較重的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3%—5%的比例核增相應人員。近兩(liang) 年平均床位使用率低於(yu) 85%的,按床位與(yu) 人員比例的下限核定;超過85%的,可按比例上限核定。
市辦醫院醫護比達到1∶1.29以上。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床護比應達到1∶0.8以上;三級乙等綜合性醫院床護比應達到 1∶0.6以上;二級綜合性醫院床護比應達到1∶0.55以上。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及其他專(zhuan) 科醫院按相關(guan) 等級醫院標準配置人力資源。
(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力資源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層衛生人員數達到3.5人以上。初步建立起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全科醫生製度,基本形成統一規範的全科醫生培養(yang) 模式和“首診在基層”的服務模式,全市基本實現城鄉(xiang) 每萬(wan) 名居民有3.5名以上合格(注冊(ce) )的全科醫生,每個(ge)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全科醫生數不少於(yu) 5人,力爭(zheng) 每個(ge) 家庭有1名醫生簽約服務。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於(yu) 1名的標準配備鄉(xiang) 村醫生,每所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執業(ye) 助理醫師。
(四)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人員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達到0.83人,各級各類公共衛生人才滿足工作需要。
疾病預防控製機構人員,按照市級每萬(wan) 常住人口0.45人、區級每萬(wan) 常住人口1.19人的標準總量控製、統籌安排、動態調整,各區結合實際需要適當配置;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占人員總額的比例不得低於(yu) 85%,衛生技術人員不得低於(yu) 70%。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的人員編製,按轄區每萬(wan) 常住人口0.6—1名的標準配備。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機構應當根據當地服務人口、社會(hui) 需求、交通狀況、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ye) 發展規劃以及承擔的功能任務等合理配備人員。各級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中衛生技術人員比例應當不低於(yu) 總人數的80%。專(zhuan) 業(ye) 精神衛生機構應當按照區域內(nei) 人口數及承擔的精神衛生防治任務配置公共衛生人員。血站衛生技術人員數量應當根據年采供血等業(ye) 務工作要求合理配備。急救中心人員數量應當根據服務人口、年業(ye) 務量等進行配備。
三、衛生信息資源配置
以“南京衛生信息數據專(zhuan) 網”建設為(wei) 基礎,全麵建設市、區健康信息綜合平台,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化建設。到2020年,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曆、專(zhuan) 業(ye) 知識庫等數據庫基本建成,實現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動態更新。市衛生信息平台全麵接入各區、各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實現與(yu) 省衛生計生委、南京智慧城市等平台之間的互聯互通。
加強醫療衛生行業(ye) 信息標準、信息安全與(yu) 病人隱私保護工作,推行軟件正版化,提高監管服務能力。推進信息化便民、惠民服務,深化健康醫療大數據開放、整合與(yu) 應用,完善遠程醫療、分級診療、全民健康管理、績效考核與(yu) 綜合監管等係統建設。到2020年,推進市民卡與(yu) 居民健康卡深度融合實現醫療一卡通,建立統一支付賬戶實現醫療一賬通,優(you) 化醫療流程實現醫療一程通,加快移動醫療建設實現醫療一鍵通,逐步開放健康檔案查詢服務,加強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強化南京都市圈城市衛生信息化協作,推動區域醫療協同服務。
拓展“互聯網+醫療”應用服務,依托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著力推進麵向“互聯網+”的新型醫療健康服務模式,滿足群眾(zhong) 多樣化的健康信息服務需求。促進物聯網、大數據、雲(yun) 計算等新興(xing) 技術在健康服務中的使用,為(wei) 居民提供個(ge) 性化的健康指導、康複治療、健康谘詢與(yu) 評估、疾病篩查等健康服務。積極推進智慧醫療產(chan) 業(ye) 化應用與(yu) 服務,重點推進養(yang) 生保健、康複器材、新藥研發、醫養(yang) 融合等產(chan) 業(ye) 發展,打造科學、健康、和諧的南京醫療新業(ye) 態。
四、設備裝備資源配置
根據功能定位、醫療技術水平、學科發展和群眾(zhong) 健康需求,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原則,引導醫療機構合理配置適宜設備,逐步提高國產(chan) 醫用設備配置水平,降低醫療成本。
大型醫用設備按照“總量控製、分級負責、階梯配置、合理規劃”的原則,加強配置規劃和準入管理。嚴(yan) 控公立醫院超常裝備。甲類大型醫用設備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製定配置規劃;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由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國家衛生計生委指導下製定配置規劃並組織實施。預留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嚴(yan) 格執行醫療機構購置和使用二手大型醫用設備有關(guan) 規定,嚴(yan) 禁使用國家已公布淘汰的機型。
鼓勵支持發展專(zhuan) 業(ye) 的醫學檢驗檢測機構和影像機構,逐步建立大型設備共用、共享、共管機製。建立區域醫學影像、檢驗檢查等共享中心,推動建立“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服務模式。在確保醫療安全和滿足醫療核心功能前提下,按照統一規範的標準體(ti) 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檢驗對所有醫療機構開放,推進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集中檢驗檢查,鼓勵發展社會(hui) 化的醫學檢驗實驗室、影像中心、病理中心,實現醫學影像、醫學檢驗、病理檢查等結果互認和資源共享。
五、人才和學科資源配置
全麵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創新能力建設,強化醫學重點學科和臨(lin) 床重點專(zhuan) 科建設,到2020年有5個(ge) 臨(lin) 床醫學專(zhuan) 科進入國內(nei) 排名前十。深化與(yu) 國內(nei) 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藥企業(ye) 等合作交流,加強衛生科技創新支撐平台建設,加快推進醫療衛生科技成果轉化。到2020年全市三級醫院均配有與(yu) 其開展臨(lin) 床研究、衛生科技創新相適應的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建成統一數據庫管理下的臨(lin) 床生物樣本庫,建立大型儀(yi) 器設備及技術資源共享機製,建成1—2個(ge) 國家級重點醫學研究實驗室,新增2—3項國家級醫學科研重點項目,獲得一批國家專(zhuan) 利,建設10個(ge) 轉化醫學中心,建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chan) 權的衛生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到2020年,建成10個(ge) 院士工作站,新增1—2名國家級醫學傑青,培養(yang) 180名中青年衛生科技骨幹人才。全麵實施住院(全科)醫師及護士規範化培訓。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應用20—30項農(nong) 村適宜衛生技術,切實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解決(jue) 臨(lin) 床實際問題的能力。加強兒(er) 科、精神、康複、全科等緊缺專(zhuan) 科(專(zhuan) 業(ye) )人才培養(yang) 和引進。實施“區管院用”的基層衛生人才引進辦法,加大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通過醫聯體(ti) 、項目聘用、任務借用、人才租賃等方式,促進衛生人才合理流動,實現衛生人才均衡配置。
六、財力資源配置
落實政府衛生計生投入政策,根據國家和省衛生計生投入政策規定,各區政府進一步明確公共衛生(含計劃生育服務)、基本醫療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立醫院、非公立醫院獎勵補助等各項財政補助範圍、補助內(nei) 容、補助責任等政策,支持建立藥品供應保障體(ti) 係和智慧健康信息化保障體(ti) 係。
對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傳(chuan) 染病院、精神病院、職業(ye) 病防治院、婦幼保健院、兒(er) 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qing) 斜。鼓勵和引導社會(hui) 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ye) ,建立完善政府對醫藥衛生事業(ye) 投入與(yu) 產(chan) 出的績效評價(jia) 機製。到2020年,個(ge) 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下降到20%左右。積極推廣政府與(yu) 社會(hui) 資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製,引導和鼓勵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健康服務企業(ye) 開展融資擔保業(ye) 務,鼓勵和引導社會(hui) 力量加大對衛生計生事業(ye) 的投入。
第五章 構建科學高效運行機製
一、堅持防治結合
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要加強對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hui) 辦醫院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指導、培訓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與(yu) 互聯互通等協作機製,共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腫瘤等慢性病的聯防聯控工作。監督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
綜合性醫院及相關(guan) 專(zhuan) 科醫院要依托相關(guan) 科室,與(yu) 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密切合作,承擔轄區內(nei) 一定的公共衛生任務和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ye) 務指導。建立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任務的補償(chang) 機製和服務購買(mai) 機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拓展服務功能,確保各項公共衛生任務順利開展、落實到位。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中的作用,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
二、堅持上下聯動
堅持政府主導,建立二、三級醫療機構與(yu) 基層醫療機構全麵合作的醫療聯合體(ti) 。完善分工協作機製,推進分級診療製度建設,引導優(you) 質資源和服務重心下沉下移,逐步實現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到2020年,全市基層醫療機構總診人次占全市總診療量比例達到65%以上,江北新區和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區區域內(nei) 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家庭醫生製服務機構實施率達100%,戶籍家庭重點人群簽約服務率達75%以上。
支持和引導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優(you) 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複、護理等服務能力。建立基層簽約服務製度,探索提供差異性服務、分類簽約、有償(chang) 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形式。允許公立醫院醫師多點執業(ye) ,探索建立醫師執業(ye) 信息數據庫,並向公眾(zhong) 提供在線查詢服務。建立區域預約轉診服務平台,公立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轉診預約掛號服務,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診病人優(you) 先安排診療和住院。發展康複、老年、長期護理、慢性病管理等醫療機構,建立急慢分治製度,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
三、堅持中西醫並重
在疾病防控、衛生應急、醫養(yang) 融合、健康促進、慢病幹預中,積極推廣運用中醫藥方法和技術。加強中醫藥類別培訓基地建設,廣泛開展中醫藥人才和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推進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中醫特色康複醫療、康複護理、輔具服務。依托優(you) 質的中醫藥資源和生態資源,積極開拓養(yang) 生休閑、醫療健康旅遊市場。
堅持中西醫並重方針,科學配置中醫藥資源。充分發揮中醫醫療預防保健特色優(you) 勢,不斷完善中醫醫療機構、基層中醫藥服務提供機構和其他中醫藥服務提供機構共同組成的中醫診療服務體(ti) 係。加快中醫醫療機構建設和發展,加強綜合(專(zhuan) 科)醫院中醫科室建設和中西醫臨(lin) 床協作,提高重大疑難病、急診重症臨(lin) 床療效,統籌好中西醫兩(liang) 方麵資源,提升基層中西醫綜合服務能力。到2020年,所有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95%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
四、堅持多元辦醫
推進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與(yu) 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協調發展,提高醫療衛生資源的整體(ti) 效率。社會(hui) 力量可以直接投向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的醫療服務領域,也可以采用多種形式與(yu) 公立醫院合作。鼓勵公立醫院與(yu) 社會(hui) 力量共同舉(ju) 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社會(hui) 辦醫院發展專(zhuan) 業(ye) 性醫院管理集團,滿足群眾(zhong) 多層次醫療服務需求。支持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加強重點專(zhuan) 科建設,引進和培養(yang) 人才,加強學術研究,加快實現與(yu) 醫療保障部門、公立醫院等信息係統的互聯互通,在科研課題申報、職稱晉升、重點學科(專(zhuan) 科)建設、醫院評審等方麵與(yu) 公立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建立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公共衛生工作機製,政府通過購買(mai) 服務等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公共衛生工作,加強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
五、堅持人才培養(yang)
切實加強醫教協同、校地融合,注重醫療、婦幼健康、公共衛生、中醫藥以及衛生管理人才的培養(yang) ,加強以全科醫生為(wei) 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zhuan) 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提升衛生計生人才隊伍整體(ti) 素質。
健全在崗培訓製度,鼓勵鄉(xiang) 村醫生和基層未取得執業(ye) 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參加學曆教育。加強對醫藥衛生人才流動的政策引導,推動醫藥衛生人才向基層流動,加大重點地區人才培養(yang) 與(yu) 引進力度。繼續完善優(you) 惠政策,開展基層衛生骨幹人才遴選工作,研究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及區屬醫院專(zhuan) 科特設崗位計劃。深入實施“科教強衛”工程,大力推動醫療衛生科技創新,加強衛生人才國際化培養(yang) 和合作。大力培養(yang) 產(chan) 科護理、助產(chan) 、兒(er) 科、精神科等急需緊缺專(zhuan) 門人才,大力支持中醫類人才培養(yang) 。
第六章 規劃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江北新區管委會(hui) 、各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的領導,把規劃項目列入政府工作目標和考核內(nei) 容,建立問責製度。新增的醫療衛生資源要重點向基層衛生、公共衛生和配置需求增長較快的區域傾(qing) 斜,促進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增強醫療衛生事業(ye) 發展的整體(ti) 性和均衡性。市、區衛生計生、編辦、發改、人社、財政、規劃、物價(jia) 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推進規劃各項目標落實。
二、加強資源整合。按照嚴(yan) 格規劃增量、科學調整存量的原則,合理確定公立醫院的數量和布局,采取多種措施推動公立醫院布局和結構的優(you) 化調整。重點加強中醫、兒(er) 科、婦產(chan) 、精神衛生、傳(chuan) 染病、老年護理、口腔、康複等薄弱領域服務能力的建設。優(you) 先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支持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和水平。
三、加強監督考評。各區、各單位要將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體(ti) 係,強化對規劃實施的監督評價(jia) ,建立嚴(yan) 格的規劃實施監測評價(jia) 體(ti) 係,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機製,及時發現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研究相關(guan) 應對措施。市各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做好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評價(jia) ,必要時開展聯合督查,推動規劃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