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ou) 化營商環境、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重要決(jue) 策部署,為(wei) 企業(ye) 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經研究決(jue) 定,自2020年10月19日起,試點啟用醫療器械電子注冊(ce) 證。現將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試點時間為(wei) 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試點發放範圍為(wei) 自公告之日起新批準的國產(chan) 第三類、進口第二、三類首次注冊(ce) 的醫療器械注冊(ce) 證,注冊(ce) 變更與(yu) 延續注冊(ce) 將視情況逐步發放。
三、試點期間,醫療器械電子注冊(ce) 證與(yu) 紙質醫療器械注冊(ce) 證同步發放。醫療器械電子注冊(ce) 證與(yu) 紙質醫療器械注冊(ce) 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醫療器械電子注冊(ce) 證不包含本產(chan) 品技術要求。
五、企業(ye) 須先行在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注冊(ce) 並實名認證,方可進入網上辦事大廳“我的證照”欄目,查看下載醫療器械電子注冊(ce) 證。也可登錄“中國藥監APP”,查看醫療器械電子注冊(ce) 證。
特此公告。
國家藥監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