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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規範公立醫療機構預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讀
發布時間:2025/03/31 信息來源: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中央軍(jun) 委後勤保障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規範公立醫療機構預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財務發〔2025〕5號,以下簡稱《通知》),自2025年3月起,全國公立醫療機構取消門診預交金、規範住院預交金管理。有關(guan) 要點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

    上世紀80年代,國家相繼建立了住院預交金製度和門診預交金製度。當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障製度逐步健全,群眾(zhong) 醫療保障覆蓋和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信息技術不斷發展,醫院精細化管理能力持續增強,預交金的相關(guan) 作用逐步減弱。為(wei) 讓人民群眾(zhong) 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得到更多實惠,聚焦人民群眾(zhong) 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相關(guan) 部門研究印發《通知》,要求公立醫療機構取消門診預交金、規範住院預交金管理,以切實減輕患者預付資金壓力,提升人民群眾(zhong) 看病就醫感受。

    二、文件內(nei) 容

    (一)取消門診預交金。2025年3月31日起,全麵停止收取門診預交金,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資金的清退工作。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清退的需做好台賬管理。加強對存量資金清退過程中的全流程監管,做好風險管控。為(wei) 避免“一刀切”給群眾(zhong) 帶來不便,對急診特殊情形以及老年人群體(ti) 等確有預交資金需求的,在患者自願前提下,醫療機構可收取門診預交金,收取標準需報屬地衛生健康(中醫藥、疾控)行政部門備案。

    (二)降低住院預交金額度。參考同病種前3年度實際發生的次均住院費用和個(ge) 人自付費用,合理確定住院預交金額度,醫保患者住院預交金額度降至同病種同保障類別個(ge) 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執行。

    (三)提高住院費用結算效率。加強醫療機構內(nei) 部信息化改造,實現科室間信息互通。原則上,醫療機構要在患者出院後3個(ge) 工作日內(nei) 完成住院費用結算,逐步實現24小時內(nei) 結算。探索推行“一站式結算”、“床旁結算”、“線上結算”等便民措施。

    (四)落實政策與(yu) 探索創新。嚴(yan) 格執行現有政策明確的脫貧人口“先診療後付費”舉(ju) 措。同時鼓勵醫療機構依托個(ge) 人征信體(ti) 係,探索信用就醫。

    (五)充分發揮醫保基金保障作用。明確要求各地加快實施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實醫保預付金管理辦法、推進醫藥集中帶量采購和醫保移動支付、提升醫保基金結算效率等配套政策。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屬地化原則,結合本地區實際製定預交金管理的實施細則。有特殊情況難以按時實施的醫療機構應向屬地衛生健康(中醫藥、疾控)行政部門報告並明確執行時間。要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督,確保公立醫療機構合理合規做好相關(guan) 工作,維護患者合法權益。

    非公立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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