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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生局關於調整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院補償比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1/29 信息來源:
各郊區縣衛生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醫改責任書關於“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5%左右”的要求,進一步減輕參合農民醫療費用負擔,經研究,現將本市新農合住院補償比例作如下調整:
落實新農合社區首診、按需轉診製度。自2013年1月1日起,住院政策範圍內補償比例平均達到75%,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和三級醫療機構分別達到80%、75%和50%。《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的實施意見》(滬衛基層〔2012〕3號)的其他規定不變。
各區縣要按照國家和本市醫改要求,相應調整2013年新農合實施細則,落實經費,確保本市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平均達到75%。
 
上海市衛生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13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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