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關(guan) 於(yu) 深化整治群眾(zhong) 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部署要求,為(wei) 規範醫保基金管理,確保醫保基金安全,維護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現麵向全社會(hui) 征集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問題線索,現將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問題線索征集範圍
(一)鄉(xiang) 鎮(街道)和村(社區)工作人員在城鄉(xiang) 居民醫保費代收代繳工作中的違法違規問題
1.利用農(nong) 村低保對象、特困對象等特殊人員不熟悉醫保政策,違規收取應由財政負擔的醫保費,或者通過收取手續費、電話費、交通費等方式擅自提高繳費標準,或者在參保登記時故意填錯參保人員身份騙取財政補貼。
2.選擇性上繳年齡大、體(ti) 質差、權利意識強的群眾(zhong) 醫保費,截留侵占年輕、身體(ti) 好、使用醫保概率低的群眾(zhong) 醫保費,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截留侵占代收的醫保費,用於(yu) 個(ge) 人開支。
3.其他在城鄉(xiang) 居民醫保費代收代繳工作中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
(二)定點醫療機構問題
1.通過虛構醫療服務、偽(wei) 造醫療文書(shu) 、掛床住院等假病人、假檢查、假治療行為(wei) 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2.通過串換醫療服務項目或藥品耗材、重複收費、分解收費、超標準收費等方式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3.通過過度檢查、過度治療、不合理用藥等方式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4.通過與(yu) 養(yang) 老機構勾結,定期“輸送病人”以及“車接車送”“包吃包住”、降低住院指征、將門診病人收成住院病人、不收取自付費用等方式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5.其他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wei) 。
(三)定點零售藥店問題
1.收集並空刷參保人員醫保憑證(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在未真實銷售藥品的情況下騙取醫保基金。
2.通過為(wei) 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行為(wei) 騙取醫保基金。
3.以醫保刷卡的方式銷售日用品和保健品等不屬於(yu) 醫保支付範圍內(nei) 的物品。
4.為(wei) 參保人員虛開發票、偽(wei) 造處方、超量開藥等。
5.通過非正規渠道購進“回流”藥品並二次銷售。
6.為(wei) 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
7.其他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wei) 。
(四)職業(ye) 騙保人和參保人員問題
1.職業(ye) 騙保人通過協助非參保人員騙取醫保資格、非法收集參保人員醫保信息、協助醫院組織參保人員虛假住院、偽(wei) 造醫療文書(shu) 等方式欺詐騙取醫保基金。
2.參保人員通過轉賣倒賣藥品、重複報銷、冒名就醫買(mai) 藥、偽(wei) 造醫療文書(shu) 等方式欺詐騙取醫保基金。
3.其他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wei) 。
(五)醫保部門及經辦機構問題
1.在醫保基金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執法不公、執法不嚴(yan) 等問題;在醫療服務價(jia) 格執行、醫保信息係統管理等方麵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
2.在醫保基金協議管理、履約檢查、醫保待遇確認、醫保基金支付、醫保定點準入、DIP清算、手工報賬審核等方麵的違法違規問題。
3.其他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wei) 。
二、受理方式
1.舉(ju) 報電話:0817-2955555。
2.來訪和郵寄件地址:南充市醫療保障局517辦公室。
3.舉(ju) 報時間: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
三、附則
1.本公告嚴(yan) 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hui) 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製定。
2.對惡意誣告、故意捏造事實的人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提倡實名舉(ju) 報,依法保護舉(ju) 報人合法權益,對舉(ju) 報人相關(guan) 信息嚴(yan) 格保密。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誠請廣大市民及社會(hui) 各界積極參與(yu) 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問題監督舉(ju) 報,共同守護醫保基金安全。
南充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