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等文件精神,以及兩(liang) 定機構經營發展需要,部分省本級醫保兩(liang) 定機構有關(guan) 信息發生變更,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wei) 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
如有異議,可自公示之日起5個(ge) 工作日內(nei) 向我中心反映。受理舉(ju) 報電話為(wei) :0451-12393。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為(wei) 便於(yu) 調查,請舉(ju) 報人書(shu) 麵提供線索,並署真實姓名及聯係方式,以便進行核實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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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50036
黑龍江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