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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5/04/15 信息來源: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加強中醫藥科研誠信體(ti) 係建設,營造良好的行業(ye) 科技創新生態,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guan) 政策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科研誠信是科技創新的基石。近年來,國家層麵、各有關(guan) 部委不斷加強科研誠信體(ti) 係建設,在工作機製、製度規範、教育引導、監督懲戒等方麵取得了顯著成效。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逐步加強,但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環節。隨著新時代中醫藥傳(chuan) 承創新發展對科研誠信管理提出更高、更具體(ti) 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營造堅守底線、嚴(yan) 格自律的製度環境和社會(hui) 氛圍,在全行業(ye) 樹立大抓科研誠信的導向,顯得尤為(wei) 迫切和必要。

  研究起草此通知,是中醫藥領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guan) 部委等關(guan) 於(yu) 科研誠信文件精神的具體(ti) 舉(ju) 措。在確保與(yu) 已發布文件相銜接的基礎上,突出中醫藥特點,聚焦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關(guan) 鍵問題提出具體(ti) 要求、部署操作路徑。

  二、《通知》的主要內(nei) 容有什麽(me)

  《通知》提出10條具體(ti) 意見。

  一是充分認識重要意義(yi) 。要求中醫藥領域各單位和相關(guan) 人員高度重視中醫藥科研誠信工作,嚴(yan) 格執行相關(guan) 文件製度。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體(ti) 係。建立國家局統籌、省局負責、各類中醫藥科技活動管理與(yu) 服務單位共同參與(yu) 的共治共享工作機製,加強基礎保障和學術支持。

  三是明確主體(ti) 責任。明確中醫藥領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企業(ye) 、社會(hui) 組織是責任主體(ti) ,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負領導責任。

  四是嚴(yan) 格中醫藥科技活動的全過程誠信管理。在中醫藥項目申報、立項評審、獎勵提名、成果登記轉化及權益分配等關(guan) 鍵環節實行嚴(yan) 格的誠信管理。要求建立科研成果發表管理製度,完善學術期刊誠信製度建設。

  五是加大失信行為(wei) 的查糾和懲戒力度。要求各責任主體(ti) 開展常態化的自查自糾與(yu) 專(zhuan) 項聯合整治相結合,對失信行為(wei) “零容忍”。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根據規定撤銷其擔任中醫藥領域的技術專(zhuan) 家資格及其他榮譽稱號。

  六是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以誠信為(wei) 基礎的監管機製,逐步推進評價(jia) 活動,將結果納入各地各單位中醫藥科技發展指標。

  七是發揮高水平科技平台引領示範作用。引導科研人員開展負責任的科學研究活動,探索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模式。

  八是推動信息化、數字化建設。建設科研誠信信息平台和數據庫,建立科研失信行為(wei) 清單,逐步實現一定範圍、一定權限的共享共用。在科研活動中規範使用人工智能技術。

  九是開展係統性宣傳(chuan) 教育。弘揚科學家精神,發揮中醫藥高層次人才示範帶動作用。培養(yang) 科研誠信管理與(yu) 宣傳(chuan) 教育人才。

  十是做好輿論引導和合作交流。積極發揮社會(hui) 監督作用,做好正麵宣傳(chuan) 引導,借鑒先進經驗,開展學術規範交流合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是一項係統工程,需要多方麵協同發力。下一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統籌建立中醫藥科研誠信協調機製,督促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中醫藥科研誠信責任主體(ti) 單位按照要求為(wei) 科技工作者專(zhuan) 心搞科研做好服務保障,探索形成更為(wei) 完善的科研誠信線索受理處置機製,開展係列宣傳(chuan) 教育活動。同時,不斷推動中醫藥科研誠信體(ti) 係建設的標準化、信息化、數字化。引導廣大中醫藥科技工作者正確規範地開展學術研究,打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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