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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2011年金華市級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棉製品及乳膠類)集中采購管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10/11 信息來源:查看
關於加強2011年金華市級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棉製品及乳膠類)集中采購管理的通知
信息來源:金華市衛生局      

所屬項目:

金衛〔201162

市直各醫療單位:

  為(wei) 進一步完善我市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政策,規範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行為(wei) ,維護18新利手机流通的正常秩序,根據省衛生廳、省糾風辦等五部門聯合製定的《浙江省衛生係統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管理辦法(試行)》(浙衛發〔2008235號)以及《金華市市級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成交產(chan) 品采購供應管理辦法(試行)》(金衛〔20106號)文件規定,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集中采購時間。本次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從(cong) 201181日正式開始,采購期十八個(ge) 月,原則上順延至下次同類目產(chan) 品市級或者全省集中采購的采購期開始為(wei) 止。請各醫療機構抓緊時間清理庫存產(chan) 品,做好采購成交產(chan) 品準備工作。

二、購銷合同的簽訂。成交結果確定後,各醫療機構必須按照市耗材采購辦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nei) 與(yu) 需要采購其產(chan) 品的成交企業(ye) 自行簽訂購銷合同;購銷合同應載明成交產(chan) 品名稱、規格、采購數量、采購價(jia) 格、付款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

三、本次集中采購為(wei) 一規一中,對於(yu) 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耗材,醫療機構必須嚴(yan) 格按耗材購銷合同明確的品種、成交價(jia) 格和供貨渠道采購,不得擅自采購非成交企業(ye) 的屬於(yu) 集中采購目錄的產(chan) 品。如有臨(lin) 床要求或其他符合備案采購條件的需求,需要采購成交備選產(chan) 品,則嚴(yan) 格按照《金華市級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目錄產(chan) 品備案采購管理辦法(試行)》報耗材采購辦及局紀檢組批準後實行備案采購。

四、各醫療機構必須在統一的交易平台上執行網上采購,嚴(yan) 禁其他方式采購。並需要認真做好網上交易訂單的發送、確認到貨等規範操作工作;代理機構協助市耗材采購辦定期匯總各醫療機構網上采購交易數據和執行情況,報市衛生局、市糾風辦、市物價(jia) 局等有關(guan) 部門備案,接受監督檢查。

五、在成交產(chan) 品的日常采購中,發現的各種影響臨(lin) 床使用問題,以及成交企業(ye) 、配送企業(ye) 在供應配送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可以書(shu) 麵形式及時報送市耗材采購辦,以便采購辦及時加以會(hui) 商解決(jue) 。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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