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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征求醫療器械優先審批程序意見的函
發布時間:2016/06/22 信息來源:查看

食藥監械管便函〔20164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了保障醫療器械臨(lin) 床使用需求,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國務院關(guan) 於(yu) 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製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等有關(guan) 規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器械注冊(ce) 司組織起草了《醫療器械優(you) 先審批程序》(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請你單位組織研究,並於(yu) 2016720日前反饋意見。

  電子郵件:ylqxzc@sina.cn。發送郵件時,請在郵件主題處注明“優(you) 先審批程序意見”。

  信函: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26號院2號樓,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器械注冊(ce) 司,郵編:100053

  其他單位或個(ge) 人可通過上述電子郵件或信函反饋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同上。

  附件:醫療器械優(you) 先審批程序(征求意見稿)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器械注冊(ce) 司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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