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由浙江省衛生計生委成立省級免疫規劃專家谘詢委員會,組織開展疫苗針對疾病監測、免疫規劃政策調整論證等工作。
根據《意見》,省級疾控機構負責匯總全省第二類疫苗需求,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通過直接掛網、招標或談判議價(jia) 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購價(jia) 格。縣級疾控機構和承擔縣級職能的市級疾控機構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上,向疫苗生產(chan) 企業(ye) 采購後,供應給本地區的接種單位。
為(wei) 規範疫苗溯源機製,強化疫苗流通全過程管理,《意見》要求,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會(hui) 同省衛生計生委加快推進疫苗追溯信息係統建設,加強疫苗生產(chan) 、流通和使用的全過程追溯管理;提高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及鑒定水平;探索建立多層次補償(chang) 體(ti) 係,進一步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chang) 機製;嚴(yan) 格遵守疫苗儲(chu) 存運輸管理的相關(guan) 規範,保證疫苗的安全和質量。
《意見》要求,依法推進接種單位規範化建設,規範接種單位設置、人員資質、預防接種設施條件、冷鏈管理、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處理以及預防接種告知、記錄、報告和宣傳(chuan) 工作等。《意見》特別提到,要加強公共衛生醫師培訓,提高專(zhuan) 業(ye) 技術水平;加強公立醫院、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防保健科室(公共衛生科室)建設,充實技術力量,落實預防接種等公共衛生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