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區州衛生局,各地、州、市衛生局,廳直屬各醫療機構,新疆醫科大學各附屬醫院:
為(wei) 進一步加強對以政府為(wei) 主導,以省為(wei) 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衛生部於(yu) 2012年6月啟動了以政府為(wei) 主導、以省為(wei) 單位藥品集中采購監管信息報表報送工作。自上報工作實施以來,多數單位均能及時報送,但因個(ge) 別單位存在報送數據延誤、數據質量不高等問題,影響了我區報送工作。根據衛生部通報要求,為(wei) 確保及時、準確匯總相關(guan) 數據,現就進一步做好數據填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報時限
請各單位通過"新疆醫療機構藥品采購管理網"的數據上報功能,務於(yu) 當年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前上報第一、二、三季度的數據,次年1月10日前上報上年第四季度和年報數據。
二、填報要求
(一)藥品采購總金額數據(指醫院信息管理係統HIS數據)統計不包括: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醫療放射藥品、醫療毒性藥品、原料藥、中藥材和中藥飲片等藥品。
(二)"采購總金額"要以萬(wan) 元為(wei) 單位上報。
(三)"采購總(進貨)金額"必須大於(yu) "網上藥品采購金額"。
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數據是為(wei) 衛生部科學決(jue) 策提供重要依據。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指定專(zhuan) 人負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統計上報工作。各地(州、市)衛生局及醫療機構紀檢監察機構要督促轄區內(nei) 各醫療機構按時上報相關(guan) 數據,提高數據價(jia) 值和可信度。填表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聯係自治區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采購中心。
聯係人及電話:付麗(li) 紅、劉毅0991-8521731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