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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關於發布無源植入性醫療器械貨架有效期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2017年修訂版)的通告(2017年第75號)
發布時間:2017/06/01 信息來源:查看
  為貫徹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0號)和《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加強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工作,進一步明確無源植入性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申報資料的技術要求,指導注冊申請人編製無源植入性醫療器械貨架有效期注冊申報資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製訂了《無源植入性醫療器械貨架有效期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2017年修訂版)》(見附件),現予發布。

  特此通告。

 附件:無源植入性醫療器械貨架有效期注冊(ce) 申報資料指導原則(2017年修訂版)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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