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guan) 於(yu) 印發醫療器械生產(chan) 企業(ye) 分類分級監督管理規定和國家重點監管醫療器械目錄的通知
蘇食藥監械管〔2014〕294號
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昆山、泰興、沭陽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局泰州醫藥高新區直屬分局,省醫療器械檢驗所,省局認證審評中心:
國家總局組織製定了《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監督管理規定》(食藥監械監〔2014〕234號,見附件1),修訂了《國家重點監管醫療器械目錄》(食藥監械監〔2014〕235號,見附件2),現轉發給你們。
省局根據《國家重點醫療器械監管目錄》,製定了《江蘇省醫療器械生產環節重點監管醫療器械目錄(2014年版)》(見附件3)。請根據我省重點監管目錄並結合分類分級監管規定的有關要求,建立轄區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監管清單,並在實施監管過程中進行適度的動態調整。原《江蘇省醫療器械生產環節重點監管目錄(2013年版)》即行廢止。
附件:1.
2.
3.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