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guan) 於(yu) 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
(2016—2030年)的通知
國發〔2016〕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2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
(2016—2030年)
中醫藥作為(wei) 我國獨特的衛生資源、潛力巨大的經濟資源、具有原創優(you) 勢的科技資源、優(you) 秀的文化資源和重要的生態資源,在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我國新型工業(ye) 化、信息化、城鎮化、農(nong) 業(ye) 現代化深入發展,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健康服務業(ye) 蓬勃發展,人民群眾(zhong) 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越來越旺盛,迫切需要繼承、發展、利用好中醫藥,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類健康。為(wei) 明確未來十五年我國中醫藥發展方向和工作重點,促進中醫藥事業(ye) 健康發展,製定本規劃綱要。
一、基本形勢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藥工作,製定了一係列政策措施,推動中醫藥事業(ye) 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中醫藥總體(ti) 規模不斷擴大,發展水平和服務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chan) 業(ye) 、文化整體(ti) 發展新格局,對經濟社會(hui) 發展貢獻度明顯提升。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中醫類醫院(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下同)3732所,中醫類醫院床位75.5萬(wan) 張,中醫類執業(ye) (助理)醫師39.8萬(wan) 人,2014年中醫類醫院總診療人次5.31億(yi) 。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及疑難病症、重大傳(chuan) 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進一步彰顯,得到國際社會(hui) 廣泛認可。2014年中藥生產(chan) 企業(ye) 達到3813家,中藥工業(ye) 總產(chan) 值7302億(yi) 元。中醫藥已經傳(chuan) 播到183個(ge) 國家和地區。
另一方麵,我國中醫藥資源總量仍然不足,中醫藥服務領域出現萎縮現象,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薄弱,發展規模和水平還不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健康需求;中醫藥高層次人才缺乏,繼承不足、創新不夠;中藥產(chan) 業(ye) 集中度低,野生中藥材資源破壞嚴(yan) 重,部分中藥材品質下降,影響中醫藥可持續發展;適應中醫藥發展規律的法律政策體(ti) 係有待健全;中醫藥走向世界麵臨(lin) 製約和壁壘,國際競爭(zheng) 力有待進一步提升;中醫藥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
當前,我國進入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決(jue) 勝階段,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對簡便驗廉的中醫藥服務需求,迫切需要大力發展健康服務業(ye) ,拓寬中醫藥服務領域。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加快推進健康中國建設,迫切需要在構建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製度中發揮中醫藥獨特作用。適應未來醫學從(cong) 疾病醫學向健康醫學轉變、醫學模式從(cong) 生物醫學向生物—心理—社會(hui) 模式轉變的發展趨勢,迫切需要繼承和發展中醫藥的綠色健康理念、天人合一的整體(ti) 觀念、辨證施治和綜合施治的診療模式、運用自然的防治手段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動能,迫切需要加大對中醫藥的扶持力度,進一步激發中醫藥原創優(you) 勢,促進中醫藥產(chan) 業(ye) 提質增效。傳(chuan) 承和弘揚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迫切需要進一步普及和宣傳(chuan) 中醫藥文化知識。實施“走出去”戰略,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迫切需要推動中醫藥海外創新發展。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正確認識形勢,把握機遇,紮實推進中醫藥事業(ye) 持續健康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dang) 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精神,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和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中西醫並重,從(cong) 思想認識、法律地位、學術發展與(yu) 實踐運用上落實中醫藥與(yu) 西醫藥的平等地位,充分遵循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以推進繼承創新為(wei) 主題,以提高中醫藥發展水平為(wei) 中心,以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體(ti) 製和政策機製為(wei) 重點,以增進和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健康為(wei) 目標,拓展中醫藥服務領域,促進中西醫結合,發揮中醫藥在促進衛生、經濟、科技、文化和生態文明發展中的獨特作用,統籌推進中醫藥事業(ye) 振興(xing) 發展,為(wei)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和實現“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wei) 本、服務惠民。以滿足人民群眾(zhong) 中醫藥健康需求為(wei) 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中醫藥發展為(wei) 了人民、中醫藥成果惠及人民,增進人民健康福祉,保證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醫藥服務。
堅持繼承創新、突出特色。把繼承創新貫穿中醫藥發展一切工作,正確把握好繼承和創新的關(guan) 係,堅持和發揚中醫藥特色優(you) 勢,堅持中醫藥原創思維,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和方法,推動中醫藥理論與(yu) 實踐不斷發展,推進中醫藥現代化,在創新中不斷形成新特色、新優(you) 勢,永葆中醫藥薪火相傳(chuan) 。
堅持深化改革、激發活力。改革完善中醫藥發展體(ti) 製機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拉動投資消費,推進產(chan) 業(ye) 結構調整,更好發揮政府在製定規劃、出台政策、引導投入、規範市場等方麵的作用,積極營造平等參與(yu) 、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不斷激發中醫藥發展的潛力和活力。
堅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堅持中醫與(yu) 西醫相互取長補短,發揮各自優(you) 勢,促進中西醫結合,在開放中發展中醫藥。統籌兼顧中醫藥發展各領域、各環節,注重城鄉(xiang) 、區域、國內(nei) 國際中醫藥發展,促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chan) 業(ye) 、文化全麵發展,促進中醫中藥協調發展,不斷增強中醫藥發展的整體(ti) 性和係統性。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中醫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chan) 業(ye) 、文化各領域得到全麵協調發展,中醫藥標準化、信息化、產(chan) 業(ye) 化、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明顯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中醫醫療服務體(ti) 係進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數達到0.55張,中醫藥服務可得性、可及性明顯改善,有效減輕群眾(zhong) 醫療負擔,進一步放大醫改惠民效果;中醫基礎理論研究及重大疾病攻關(guan) 取得明顯進展,中醫藥防治水平大幅度提高;中醫藥人才教育培養(yang) 體(ti) 係基本建立,凝聚一批學術領先、醫術精湛、醫德高尚的中醫藥人才,每千人口衛生機構中醫執業(ye) 類(助理)醫師數達到0.4人;中醫藥產(chan) 業(ye) 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中藥工業(ye) 總產(chan) 值占醫藥工業(ye) 總產(chan) 值30%以上,中醫藥產(chan) 業(ye) 成為(wei) 國民經濟重要支柱之一;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更加廣泛;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的法律體(ti) 係、標準體(ti) 係、監督體(ti) 係和政策體(ti) 係基本建立,中醫藥管理體(ti) 製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醫藥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中醫藥服務領域實現全覆蓋,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在治未病中的主導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療中的協同作用、在疾病康複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中醫藥科技水平顯著提高,基本形成一支由百名國醫大師、萬(wan) 名中醫名師、百萬(wan) 中醫師、千萬(wan) 職業(ye) 技能人員組成的中醫藥人才隊伍;公民中醫健康文化素養(yang) 大幅度提升;中醫藥工業(ye) 智能化水平邁上新台階,對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貢獻率進一步增強,我國在世界傳(chuan) 統醫藥發展中的引領地位更加鞏固,實現中醫藥繼承創新發展、統籌協調發展、生態綠色發展、包容開放發展和人民共享發展,為(wei) 健康中國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三、重點任務
(一)切實提高中醫醫療服務能力。
1.完善覆蓋城鄉(xiang) 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全麵建成以中醫類醫院為(wei) 主體(ti) 、綜合醫院等其他類別醫院中醫藥科室為(wei) 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wei) 基礎、中醫門診部和診所為(wei) 補充、覆蓋城鄉(xiang) 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區域衛生規劃中合理配置中醫醫療資源,原則上在每個(ge) 地市級區域、縣級區域設置1個(ge) 市辦中醫類醫院、1個(ge) 縣辦中醫類醫院,在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等非中醫類醫療機構設置中醫藥科室。在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加強中醫藥設備配置和中醫藥人員配備。加強中醫醫院康複科室建設,支持康複醫院設置中醫藥科室,加強中醫康複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的配備。
2.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實施中醫臨(lin) 床優(you) 勢培育工程,加強在區域內(nei) 有影響力、科研實力強的省級或地市級中醫醫院能力建設。建立中醫藥參與(yu)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網絡和應急救治工作協調機製,提高中醫藥應急救治和重大傳(chuan) 染病防治能力。持續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縣級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優(you) 勢病種診療能力、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建立慢性病中醫藥監測與(yu) 信息管理製度,推動建立融入中醫藥內(nei) 容的社區健康管理模式,開展高危人群中醫藥健康幹預,提升基層中醫藥健康管理水平。大力發展中醫非藥物療法,充分發揮其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獨特作用。建立中醫醫院與(yu)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綜合防治網絡和工作機製,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級診療秩序。
3.促進中西醫結合。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推進中西醫資源整合、優(you) 勢互補、協同創新。加強中西醫結合創新研究平台建設,強化中西醫臨(lin) 床協作,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聯合攻關(guan) ,形成獨具特色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提高重大疑難疾病、急危重症的臨(lin) 床療效。探索建立和完善國家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協作工作機製與(yu) 模式,提升中西醫結合服務能力。積極創造條件建設中西醫結合醫院。完善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yang) 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西醫學習(xi) 中醫製度,鼓勵西醫離職學習(xi) 中醫,加強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yang) 。
4.促進民族醫藥發展。將民族醫藥發展納入民族地區和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hui) 發展規劃,加強民族醫醫療機構建設,支持有條件的民族自治地方舉(ju) 辦民族醫醫院,鼓勵民族地區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立民族醫藥科,鼓勵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民族醫醫院和診所。加強民族醫藥傳(chuan) 承保護、理論研究和文獻的搶救與(yu) 整理。推進民族藥標準建設,提高民族藥質量,加大開發推廣力度,促進民族藥產(chan) 業(ye) 發展。
5.放寬中醫藥服務準入。改革中醫醫療執業(ye) 人員資格準入、執業(ye) 範圍和執業(ye) 管理製度,根據執業(ye) 技能探索實行分類管理,對舉(ju) 辦中醫診所的,將依法實施備案製管理。改革傳(chuan) 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zhuan) 長人員執業(ye) 資格準入製度,允許取得鄉(xiang) 村醫生執業(ye) 證書(shu) 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xiang) 鎮和村開辦中醫診所。鼓勵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連鎖中醫醫療機構,對社會(hui) 資本舉(ju) 辦隻提供傳(chuan) 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診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區域衛生發展規劃不作布局限製,支持有資質的中醫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門診部、診所,鼓勵藥品經營企業(ye) 舉(ju) 辦中醫坐堂醫診所。保證社會(hui) 辦和政府辦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ye) 等方麵享有同等權利。
6.推動“互聯網+”中醫醫療。大力發展中醫遠程醫療、移動醫療、智慧醫療等新型醫療服務模式。構建集醫學影像、檢驗報告等健康檔案於(yu) 一體(ti) 的醫療信息共享服務體(ti) 係,逐步建立跨醫院的中醫醫療數據共享交換標準體(ti) 係。探索互聯網延伸醫囑、電子處方等網絡中醫醫療服務應用。利用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供在線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jia) 繳費、診療報告查詢、藥品配送等便捷服務。
(二)大力發展中醫養(yang) 生保健服務。
7.加快中醫養(yang) 生保健服務體(ti) 係建設。研究製定促進中醫養(yang) 生保健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中醫養(yang) 生保健機構,實現集團化發展或連鎖化經營。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強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室建設,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中醫健康谘詢評估、幹預調理、隨訪管理等治未病服務,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於(yu) 一體(ti) 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鼓勵中醫醫院、中醫醫師為(wei) 中醫養(yang) 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谘詢、調理和藥膳等技術支持。
8.提升中醫養(yang) 生保健服務能力。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養(yang) 生保健機構走進機關(guan) 、學校、企業(ye) 、社區、鄉(xiang) 村和家庭,推廣普及中醫養(yang) 生保健知識和易於(yu) 掌握的理療、推拿等中醫養(yang) 生保健技術與(yu) 方法。鼓勵中醫藥機構充分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現代科學技術,研發一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器械器材。加快中醫治未病技術體(ti) 係與(yu) 產(chan) 業(ye) 體(ti) 係建設。推廣融入中醫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
9.發展中醫藥健康養(yang) 老服務。推動中醫藥與(yu) 養(yang) 老融合發展,促進中醫醫療資源進入養(yang) 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支持養(yang) 老機構與(yu) 中醫醫療機構合作,建立快速就診綠色通道,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麵向老年人群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ti) 、保健谘詢等服務。鼓勵中醫醫師在養(yang) 老機構提供保健谘詢和調理服務。鼓勵社會(hui) 資本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yang) 老為(wei) 主的護理院、療養(yang) 院,探索設立中醫藥特色醫養(yang) 結合機構,建設一批醫養(yang) 結合示範基地。
10.發展中醫藥健康旅遊服務。推動中醫藥健康服務與(yu) 旅遊產(chan) 業(ye) 有機融合,發展以中醫藥文化傳(chuan) 播和體(ti) 驗為(wei) 主題,融中醫療養(yang) 、康複、養(yang) 生、文化傳(chuan) 播、商務會(hui) 展、中藥材科考與(yu) 旅遊於(yu) 一體(ti) 的中醫藥健康旅遊。開發具有地域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旅遊產(chan) 品和線路,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和中醫藥健康旅遊綜合體(ti) 。加強中醫藥文化旅遊商品的開發生產(chan) 。建立中醫藥健康旅遊標準化體(ti) 係,推進中醫藥健康旅遊服務標準化和專(zhuan) 業(ye) 化。舉(ju) 辦“中國中醫藥健康旅遊年”,支持舉(ju) 辦國際性的中醫藥健康旅遊展覽、會(hui) 議和論壇。
(三)紮實推進中醫藥繼承。
11.加強中醫藥理論方法繼承。實施中醫藥傳(chuan) 承工程,全麵係統繼承曆代各家學術理論、流派及學說,全麵係統繼承當代名老中醫藥專(zhuan) 家學術思想和臨(lin) 床診療經驗,總結中醫優(you) 勢病種臨(lin) 床基本診療規律。將中醫古籍文獻的整理納入國家中華典籍整理工程,開展中醫古籍文獻資源普查,搶救瀕臨(lin) 失傳(chuan) 的珍稀與(yu) 珍貴古籍文獻,推動中醫古籍數字化,編撰出版《中華醫藏》,加強海外中醫古籍影印和回歸工作。
12.加強中醫藥傳(chuan) 統知識保護與(yu) 技術挖掘。建立中醫藥傳(chuan) 統知識保護數據庫、保護名錄和保護製度。加強中醫臨(lin) 床診療技術、養(yang) 生保健技術、康複技術篩選,完善中醫醫療技術目錄及技術操作規範。加強對傳(chuan) 統製藥、鑒定、炮製技術及老藥工經驗的繼承應用。開展對中醫藥民間特色診療技術的調查、挖掘整理、研究評價(jia) 及推廣應用。加強對中醫藥百年老字號的保護。
13.強化中醫藥師承教育。建立中醫藥師承教育培養(yang) 體(ti) 係,將師承教育全麵融入院校教育、畢業(ye) 後教育和繼續教育。鼓勵醫療機構發展師承教育,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和製度化。建立傳(chuan) 統中醫師管理製度。加強名老中醫藥專(zhuan) 家傳(chuan) 承工作室建設,吸引、鼓勵名老中醫藥專(zhuan) 家和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藥專(zhuan) 家通過師承模式培養(yang) 多層次的中醫藥骨幹人才。
(四)著力推進中醫藥創新。
14.健全中醫藥協同創新體(ti) 係。健全以國家和省級中醫藥科研機構為(wei) 核心,以高等院校、醫療機構和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以中醫科學研究基地(平台)為(wei) 支撐,多學科、跨部門共同參與(yu) 的中醫藥協同創新體(ti) 製機製,完善中醫藥領域科技布局。統籌利用相關(guan) 科技計劃(專(zhuan) 項、基金等),支持中醫藥相關(guan) 科技創新工作,促進中醫藥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加快形成自主知識產(chan) 權,促進創新成果的知識產(chan) 權化、商品化和產(chan) 業(ye) 化。
15.加強中醫藥科學研究。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和傳(chuan) 統中醫藥研究方法,深化中醫基礎理論、辨證論治方法研究,開展經穴特異性及針灸治療機理、中藥藥性理論、方劑配伍理論、中藥複方藥效物質基礎和作用機理等研究,建立概念明確、結構合理的理論框架體(ti) 係。加強對重大疑難疾病、重大傳(chuan) 染病防治的聯合攻關(guan) 和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藥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防治重大疾病和治未病的重大產(chan) 品和技術成果。綜合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開發一批基於(yu) 中醫理論的診療儀(yi) 器與(yu) 設備。探索適合中藥特點的新藥開發新模式,推動重大新藥創製。鼓勵基於(yu) 經典名方、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等的中藥新藥研發。針對疾病新的藥物靶標,在中藥資源中尋找新的候選藥物。
16.完善中醫藥科研評價(jia) 體(ti) 係。建立和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研評價(jia) 標準和體(ti) 係,研究完善有利於(yu) 中醫藥創新的激勵政策。通過同行評議和引進第三方評估,提高項目管理效率和研究水平。不斷提高中醫藥科研成果轉化效率。開展中醫臨(lin) 床療效評價(jia) 與(yu) 轉化應用研究,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療效評價(jia) 體(ti) 係。
(五)全麵提升中藥產(chan) 業(ye) 發展水平。
17.加強中藥資源保護利用。實施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程,完善中藥材資源分級保護、野生中藥材物種分級保護製度,建立瀕危野生藥用動植物保護區、野生中藥材資源培育基地和瀕危稀缺中藥材種植養(yang) 殖基地,加強珍稀瀕危野生藥用動植物保護、繁育研究。建立國家級藥用動植物種質資源庫。建立普查和動態監測相結合的中藥材資源調查製度。在國家醫藥儲(chu) 備中,進一步完善中藥材及中藥飲片儲(chu) 備。鼓勵社會(hui) 力量投資建立中藥材科技園、博物館和藥用動植物園等保育基地。探索荒漠化地區中藥材種植生態經濟示範區建設。
18.推進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養(yang) 殖。製定中藥材主產(chan) 區種植區域規劃。製定國家道地藥材目錄,加強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和規範化種植養(yang) 殖基地建設。促進中藥材種植養(yang) 殖業(ye) 綠色發展,製定中藥材種植養(yang) 殖、采集、儲(chu) 藏技術標準,加強對中藥材種植養(yang) 殖的科學引導,大力發展中藥材種植養(yang) 殖專(zhuan) 業(ye) 合作社和合作聯社,提高規模化、規範化水平。支持發展中藥材生產(chan) 保險。建立完善中藥材原產(chan) 地標記製度。實施貧困地區中藥材產(chan) 業(ye) 推進行動,引導貧困戶以多種方式參與(yu) 中藥材生產(chan) ,推進精準扶貧。
19.促進中藥工業(ye) 轉型升級。推進中藥工業(ye) 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建設,加強技術集成和工藝創新,提升中藥裝備製造水平,加速中藥生產(chan) 工藝、流程的標準化、現代化,提升中藥工業(ye) 知識產(chan) 權運用能力,逐步形成大型中藥企業(ye) 集團和產(chan) 業(ye) 集群。以中藥現代化科技產(chan) 業(ye) 基地為(wei) 依托,實施中醫藥大健康產(chan) 業(ye) 科技創業(ye) 者行動,促進中藥一二三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開展中成藥上市後再評價(jia) ,加大中成藥二次開發力度,開展大規模、規範化臨(lin) 床試驗,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名方大藥。開發一批中藥製造機械與(yu) 設備,提高中藥製造業(ye) 技術水平與(yu) 規模效益。推進實施中藥標準化行動計劃,構建中藥產(chan) 業(ye) 全鏈條的優(you) 質產(chan) 品標準體(ti) 係。實施中藥綠色製造工程,形成門類豐(feng) 富的新興(xing) 綠色產(chan) 業(ye) 體(ti) 係,逐步減少重金屬及其化合物等物質的使用量,嚴(yan) 格執行《中藥類製藥工業(ye) 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6-2008),建立中藥綠色製造體(ti) 係。
20.構建現代中藥材流通體(ti) 係。製定中藥材流通體(ti) 係建設規劃,建設一批道地藥材標準化、集約化、規模化和可追溯的初加工與(yu) 倉(cang) 儲(chu) 物流中心,與(yu) 生產(chan) 企業(ye) 供應商管理和質量追溯體(ti) 係緊密相連。發展中藥材電子商務。利用大數據加強中藥材生產(chan) 信息搜集、價(jia) 格動態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實施中藥材質量保障工程,建立中藥材生產(chan) 流通全過程質量管理和質量追溯體(ti) 係,加強第三方檢測平台建設。
(六)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
21.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大力倡導“大醫精誠”理念,強化職業(ye) 道德建設,形成良好行業(ye) 風尚。實施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yang) 提升工程,加強中醫藥文物設施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傳(chuan) 承,推動更多非藥物中醫診療技術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名錄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目錄,使更多古代中醫典籍進入世界記憶名錄。推動中醫藥文化國際傳(chuan) 播,展示中華文化獨特魅力,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
22.發展中醫藥文化產(chan) 業(ye) 。推動中醫藥與(yu) 文化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探索將中醫藥文化納入文化產(chan) 業(ye) 發展規劃。創作一批承載中醫藥文化的創意產(chan) 品和文化精品。促進中醫藥與(yu) 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數字出版、動漫遊戲、旅遊餐飲、體(ti) 育演藝等有效融合,發展新型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業(ye) ,提升中醫藥與(yu) 文化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水平。
(七)積極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
23.加強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深化與(yu) 各國政府和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標準化組織等的交流與(yu) 合作,積極參與(yu) 國際規則、標準的研究與(yu) 製訂,營造有利於(yu) 中醫藥海外發展的國際環境。實施中醫藥海外發展工程,推動中醫藥技術、藥物、標準和服務走出去,促進國際社會(hui) 廣泛接受中醫藥。本著政府支持、民間運作、服務當地、互利共贏的原則,探索建設一批中醫藥海外中心。支持中醫藥機構全麵參與(yu) 全球中醫藥各領域合作與(yu) 競爭(zheng) ,發揮中醫藥社會(hui) 組織的作用。在國家援外醫療中進一步增加中醫藥服務內(nei) 容。推進多層次的中醫藥國際教育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學生來華接受學曆教育、非學曆教育、短期培訓和臨(lin) 床實習(xi) ,把中醫藥打造成中外人文交流、民心相通的亮麗(li) 名片。
24.擴大中醫藥國際貿易。將中醫藥國際貿易納入國家對外貿易發展總體(ti) 戰略,構建政策支持體(ti) 係,突破海外製約中醫藥對外貿易發展的法律、政策障礙和技術壁壘,加強中醫藥知識產(chan) 權國際保護,擴大中醫藥服務貿易國際市場準入。支持中醫藥機構參與(yu) “一帶一路”建設,擴大中醫藥對外投資和貿易。為(wei) 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提供全方位公共資源保障。鼓勵中醫藥機構到海外開辦中醫醫院、連鎖診所和中醫養(yang) 生保健機構。扶持中藥材海外資源開拓,加強海外中藥材生產(chan) 流通質量管理。鼓勵中醫藥企業(ye) 走出去,加快打造全產(chan) 業(ye) 鏈服務的跨國公司和知名國際品牌。積極發展入境中醫健康旅遊,承接中醫醫療服務外包,加強中醫藥服務貿易對外整體(ti) 宣傳(chuan) 和推介。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中醫藥法律體(ti) 係。推動頒布並實施中醫藥法,研究製定配套政策法規和部門規章,推動修訂執業(ye) 醫師法、藥品管理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中醫類別執業(ye) 醫師、中醫醫療機構分類和管理、中藥審批管理、中醫藥傳(chuan) 統知識保護等領域相關(guan) 法律規定,構建適應中醫藥發展需要的法律法規體(ti) 係。指導地方加強中醫藥立法工作。
(二)完善中醫藥標準體(ti) 係。為(wei) 保障中醫藥服務質量安全,實施中醫藥標準化工程,重點開展中醫臨(lin) 床診療指南、技術操作規範和療效評價(jia) 標準的製定、推廣與(yu) 應用。係統開展中醫治未病標準、藥膳製作標準和中醫藥保健品標準等研究製定。健全完善中藥質量標準體(ti) 係,加強中藥質量管理,重點強化中藥炮製、中藥鑒定、中藥製劑、中藥配方顆粒以及道地藥材的標準製定與(yu) 質量管理。加快中藥數字化標準及中藥材標本建設。加快國內(nei) 標準向國際標準轉化。加強中醫藥監督體(ti) 係建設,建立中醫藥監督信息數據平台。推進中醫藥認證管理,發揮社會(hui) 力量的監督作用。
(三)加大中醫藥政策扶持力度。落實政府對中醫藥事業(ye) 的投入政策。改革中醫藥價(jia) 格形成機製,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價(jia) 格,降低中成藥虛高藥價(jia) ,破除以藥補醫機製。繼續實施不取消中藥飲片加成政策。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進一步增加中成藥品種數量,不斷提高國家基本藥物中成藥質量。地方各級政府要在土地利用總體(ti) 規劃和城鄉(xiang) 規劃中統籌考慮中醫藥發展需要,擴大中醫醫療、養(yang) 生保健、中醫藥健康養(yang) 老服務等用地供給。
(四)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院校教育、畢業(ye) 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以及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yang) 體(ti) 係。重點培養(yang) 中醫重點學科、重點專(zhuan) 科及中醫藥臨(lin) 床科研領軍(jun) 人才。加強全科醫生人才、基層中醫藥人才以及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等各類專(zhuan) 業(ye) 技能人才培養(yang) 。開展臨(lin) 床類別醫師和鄉(xiang) 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yu) 技能培訓。建立中醫藥職業(ye) 技能人員係列,合理設置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能崗位。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建立中醫學專(zhuan) 業(ye) 認證製度,探索適應中醫醫師執業(ye) 分類管理的人才培養(yang) 模式,加強一批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民族地區和高等院校開辦民族醫藥專(zhuan) 業(ye) ,開展民族醫藥研究生教育,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中醫藥名校和學科。健全國醫大師評選表彰製度,完善中醫藥人才評價(jia) 機製。建立吸引、穩定基層中醫藥人才的保障和長效激勵機製。
(五)推進中醫藥信息化建設。按照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工作部署,在健康中國雲(yun) 服務計劃中,加強中醫藥大數據應用。加強中醫醫院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中醫醫院信息係統。建立對患者處方真實有效性的網絡核查機製,實現與(yu) 人口健康信息縱向貫通、橫向互通。完善中醫藥信息統計製度建設,建立全國中醫藥綜合統計網絡直報體(ti) 係。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規劃組織實施。進一步完善國家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由國務院領導同誌擔任召集人。國家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要強化統籌協調,研究提出中醫藥發展具體(ti) 政策措施,協調解決(jue) 重大問題,加強對政策落實的指導、督促和檢查;要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抓緊研究製定本規劃綱要實施分工方案,規劃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地方各級政府要將中醫藥工作納入經濟社會(hui) 發展規劃,加強組織領導,健全中醫藥發展統籌協調機製和工作機製,結合實際製定本規劃綱要具體(ti) 實施方案,完善考核評估和監督檢查機製。
(二)健全中醫藥管理體(ti) 製。按照中醫藥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創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級中醫藥管理體(ti) 係,進一步完善領導機製,切實加強中醫藥管理工作。各相關(guan) 部門要在職責範圍內(nei) ,加強溝通交流、協調配合,形成共同推進中醫藥發展的工作合力。
(三)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綜合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chuan) 統媒體(ti) 和數字智能終端、移動終端等新型載體(ti) ,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知識,宣傳(chuan) 中醫藥在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動中醫藥進校園、進社區、進鄉(xiang) 村、進家庭,將中醫藥基礎知識納入中小學傳(chuan) 統文化、生理衛生課程,同時充分發揮社會(hui) 組織作用,形成全社會(hui) “信中醫、愛中醫、用中醫”的濃厚氛圍和共同發展中醫藥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