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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製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22 信息來源:查看

  湘政發[2016]1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湖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men) ,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5日

  湖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綜合改革試點方案

  為(wei) 加快建立基本醫療衛生製度,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據黨(dang) 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hui) 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醫改的決(jue) 策部署,結合湖南實際,現就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綜合改革製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思路

  (一)政府主導,社會(hui) 參與(yu) 。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製度中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促進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鼓勵社會(hui) 辦醫,不斷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二)整體(ti) 聯動,統籌推進。加強整體(ti) 設計,實行"三醫"聯動、內(nei) 外聯動、上下聯動、區域聯動,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藥品供應、公共衛生、監管體(ti) 製綜合改革,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增強改革的係統性、整體(ti) 性、協同性。

  (三)重點突破,創新機製。以問題為(wei) 導向,抓住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突出機製建設,發揮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導性作用,重點在公立醫院改革、醫保管理體(ti) 製、分級診療製度、藥品供應保障機製、"互聯網+健康服務"等方麵試點先行,探索創新,形成特色,為(wei) 全國醫改積累經驗、提供借鑒。

  二、主要目標

  通過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綜合改革,醫療衛生資源配置進一步優(you) 化,全民醫療保障製度運行效率進一步提升,藥品供應保障機製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公平性與(yu) 可及性進一步增強,醫務人員積極性與(yu) 創造力進一步激發,群眾(zhong) 對醫療衛生服務的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到2017年,公立醫院各項新機製穩定運行,基本實現公立醫院公益性、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確保患者實惠性三統一的改革效果;基層運行新機製進一步鞏固完善,基層醫療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分級診療取得突破,基層首診比例顯著提高,就醫秩序得到改善;中西醫協調發展,社會(hui) 辦醫規模進一步壯大;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統一運行,科學有效的醫保支付製度基本建立;以基本藥物製度為(wei) 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機製有效運行,藥品價(jia) 格趨於(yu) 合理;信息化網絡體(ti) 係進一步優(you) 化提升,醫療服務效率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合理有效增加,群眾(zhong) 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

  到2020年,符合省情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和醫藥衛生服務管理新機製全麵運行,係統化醫療保障體(ti) 係、多元化城鄉(xiang) 醫療服務體(ti) 係、均等化公共衛生服務體(ti) 係、規範化藥品供應保障體(ti) 係、法製化醫療衛生監管體(ti) 係全麵建立。

  三、主要任務

  (一)構建公立醫院運行新機製。

  1.建立現代醫院管理製度。省、市、縣級政府組建由政府負責人牽頭,政府有關(guan) 部門、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以及其他利益相關(guan) 方組成的管理委員會(hui) ,履行政府辦醫職能,負責公立醫院的發展規劃、章程製定、重大項目實施、財政投入、運行監管、績效考核等,管理委員會(hui) 辦公室設在同級衛生計生部門。積極研究探索高校附屬醫院管理體(ti) 製改革。完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和治理機製,落實公立醫院人事管理、崗位設置、內(nei) 部分配、運營管理等法人自主權。對於(yu) 資產(chan) 多元化、實行托管的公立醫院以及醫療聯合體(ti) 等可在醫院層麵成立理事會(hui) 。健全院長選拔任用製度,鼓勵實行院長聘任製,突出專(zhuan) 業(ye) 化管理能力,推進職業(ye) 化建設。開展公立醫院"去行政化"的改革試點,取消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建立以公益性為(wei) 導向的考核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突出功能定位、職責履行、費用控製、運行績效、財務管理、成本控製和社會(hui) 滿意度等考核指標,考核結果向社會(hui) 公開,並與(yu) 醫院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編辦、省醫改辦等負責。列第一位的為(wei) 牽頭單位,下同)

  2.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chang) 機製。在縣級公立醫院全麵取消藥品加成的基礎上,到2016年底所有城市公立醫院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jia) 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chang) 機製。按照"總量控製、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jia) 格,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中醫服務等體(ti) 現醫務人員勞務價(jia) 值的項目價(jia) 格,降低藥品、18新利手机和大型設備檢查價(jia) 格。改革價(jia) 格形成機製,逐步減少按項目定價(jia) 的醫療服務項目數量,積極探索按病種、按服務單元定價(jia) 。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jia) 關(guan) 係,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wei) 基礎的價(jia) 格區域動態調整機製。采取有效措施擠壓藥品和耗材虛高價(jia) 格,為(wei) 調整醫療服務價(jia) 格留出空間。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支付和約束功能,將調整後的醫療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控製基本醫療保障範圍外的醫藥服務,縮小醫保基金政策範圍內(nei) 報銷比例與(yu) 實際報銷比例的差距。加大對公立醫院的投入,全麵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各項投入政策。(省衛生計生委、省發改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3.健全醫院內(nei) 部運行機製。強化內(nei) 部管理。各級公立醫院應以病人為(wei) 中心,創新服務模式,規範醫療行為(wei) ,優(you) 化服務流程,縮短平均住院日,開展處方點評,降低不合理醫藥費用,完善醫療服務信息公示製度,提高精細化管理和服務水平。落實控費責任。采用總量控製、目標管理的方式,對公立醫院費用總量、單位服務費用均值、費用構成結構等進行監測。把控費與(yu) 對院長的獎懲和對醫療機構的補助等掛鉤。加強財務管理。各級公立醫院要加強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成本控製責任製度,強化措施堵浪費、增效益。嚴(yan) 格執行醫院財務會(hui) 計製度,加強預算和收支管理,對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活動實施會(hui) 計監督,完善內(nei) 部和外部審計製度。(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等負責)

  4.改革編製和人事管理製度。改革編製管理辦法。結合衛生行業(ye) 實際,充分考慮社會(hui) 需求、事業(ye) 發展和隊伍建設等因素,根據省製定的醫療衛生事業(ye) 單位機構編製標準,合理核定人員編製總額,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進編製備案製。全麵推行聘用和崗位管理製度。以核定的編製總量為(wei) 基礎,按照崗位設置相關(guan) 文件規定的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設置崗位。建立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新機製,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對醫院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可按規定程序在履行編製核準和經報市州以上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批準後,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開聘用。完善職稱評審製度。根據醫療保健、教學、科研、管理不同崗位特點,完善量化評審辦法。(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分別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負責)

  5.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ye) 特點的薪酬製度。合理確定醫務人員薪酬水平。根據醫療行業(ye) 高風險、高技術、高強度、人才成長周期長等特點,合理確定績效工資總額,提高醫務人員待遇,並建立動態調整機製,逐步提高人員經費支出占業(ye) 務支出比例。實行公立醫院院長目標年薪製,合理核定年薪水平。采取定性與(yu) 定量相結合、年度與(yu) 日常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院長進行全麵考核,考核結果與(yu) 院長年薪和醫院工資總額掛鉤,促使院長切實履行職責。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nei) ,探索醫務人員目標年薪製、協議工資製、項目工資製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將醫務人員工資收入與(yu) 醫療服務技術水平、質量、數量、成本控製、病人滿意度等考核結果掛鉤。嚴(yan) 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嚴(yan) 禁院長收入與(yu) 醫院的經濟收入直接掛鉤,嚴(yan) 禁醫務人員獎金、工資等收入與(yu) 藥品、耗材和大型醫學檢查等業(ye) 務收入掛鉤。推進醫務人員保障社會(hui) 化管理。按照國家規定,對改革前已退休人員,保持現有待遇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人員,通過建立新機製,實現待遇的合理銜接;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通過采取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等負責)

  (二)構建多元辦醫協同發展機製。

  6.優(you) 化公立醫院規劃布局。按照國家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規劃要求,控製總量,調整結構,合理確定省、市、縣級公立醫院數量、規模和功能定位,優(you) 化調整公立醫院布局結構,構建布局科學、規模適度、層級合理、功能完善、協同有序、

  運行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縣級原則上設一個(ge) 縣辦綜合性醫院和一個(ge) 中醫院。市級和省級按人口規模合理設置市辦和省辦綜合性醫院(含中醫醫院)以及各類專(zhuan) 科醫院。嚴(yan) 格控製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建設標準和大型醫用設備配備,對超出規模標準的公立醫院,采取綜合措施,逐步壓減床位。公立醫院優(you) 先配置國產(chan) 醫用設備。嚴(yan) 禁公立醫院舉(ju) 債(zhai) 建設和超標準裝修。嚴(yan) 格控製和規範超越公立醫院功能定位或療效不明確、費用高昂的醫療技術、大型醫用設備的引進和應用。縣級公立醫院取消特需醫療服務,城市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省衛生計生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等負責)

  7.大力發展社會(hui) 辦醫。在醫療衛生資源規劃中為(wei) 社會(hui) 資本辦醫留出足夠空間,優(you) 先支持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獨立的醫學檢驗、影像診斷、病理診斷、血液透析、中醫類專(zhuan) 科機構和隻提供傳(chuan) 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鼓勵開設中醫坐堂診所。落實社會(hui) 辦醫在土地、投融資、價(jia) 格、財稅等方麵的扶持政策,切實保障非公立醫療機構與(yu) 公立醫療機構在醫保定點、職稱評定、等級評審、技術準入、科研立項等方麵享受同等待遇。鼓勵社會(hui) 力量與(yu) 公立醫院共同舉(ju) 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支持發展專(zhuan) 業(ye) 性醫療管理集團。公立醫療資源富餘(yu) 的地區,可選擇部分公立醫院運用市場競爭(zheng) 方式,引入社會(hui) 資本進行改製,加強有形資產(chan) 和無形資產(chan) 科學評估,防止國有資產(chan) 流失。引入社會(hui) 資本建設以國際醫療服務、醫學研發創新、生物製藥、醫療器械製造、現代中醫藥為(wei) 核心業(ye) 態的湖南健康產(chan) 業(ye) 園。加強並完善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的行業(ye) 監管,將非公立醫療機構納入統一的醫療質量控製與(yu) 評價(jia) 範圍,與(yu) 公立醫療機構一視同仁。(省發改委、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等負責)

  8.加快發展中醫藥服務。進一步研究製定和落實扶持中醫藥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對中醫藥事業(ye) 的投入,以城鄉(xiang) 基層為(wei) 重點加強中醫醫療服務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中醫藥服務的可及性。堅持醫療、保健、教育、科研、文化、產(chan) 業(ye) "六位一體(ti) "的中醫藥聯動發展模式,重點發展以健康養(yang) 老、養(yang) 生保健、慢病康複、健康旅遊等業(ye) 態為(wei) 重點的中醫藥健康服務。創新中醫醫療服務模式,推進多種方法綜合幹預,推動醫療服務從(cong) 注重疾病治療轉向注重健康維護,發展治未病、康複等服務。實施中醫藥"名醫、名方、名藥、名院、名校"發展戰略,加快建設中醫藥強省步伐,全麵振興(xing) 湖湘中醫藥事業(ye) 。(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衛生計生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等負責)

  9.強化分工協作機製。引導各級公立醫院與(yu)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目標明確、權責清晰的分工協作機製,加強公立醫院與(yu) 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的溝通與(yu) 協作。整合中西醫資源,協同協作,提高西醫和中醫兩(liang) 種手段綜合服務能力。大力推進醫療衛生與(yu) 養(yang) 老服務相結合。完善醫養(yang) 結合政策體(ti) 係、標準規範和管理製度,促進醫療衛生和養(yang) 老服務資源有序共享。引導社會(hui) 資本辦醫走高端化、多樣化和差別化的發展路子,與(yu) 公立醫院實現優(you) 勢互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多層次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在統一質量控製標準前提下,實行同級醫療機構醫學檢查檢驗結果和醫學影像資料互認,探索整合和利用現有資源,設置專(zhuan) 門的醫學影像、病理學診斷和醫學檢驗醫療機構,促進醫療機構之間大型醫用設備共享使用。加快推進醫師多點執業(ye) ,鼓勵和規範醫師在不同類型、不同層級的醫療機構之間流動,探索區域注冊(ce) 和多點執業(ye) 備案管理試點。(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等負責)

  (三)構建分級診療有效運行機製。

  10.完善分級診療服務體(ti) 係。明確各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三級醫院主要承擔急危重症和疑難病診療;縣級及二級醫院主要承擔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急危重症搶救和部分疑難病治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承擔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疑難病轉診,以及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延續服務(康複、護理服務)。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繼續支持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村衛生室建設。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和鄉(xiang) 鎮行政區劃調整,重新調整中心衛生院布局,促進人力資源和設備資源適當向中心衛生院集中。在醫療資源短缺、距離主城區較遠的地區可依托中心衛生院建設縣級醫院分院。實施社區衛生服務提升工程,因地製宜發展中醫、康複、護理等特色服務。采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方式,支持村衛生室房屋建設和設備購置。加強縣級公立醫院臨(lin) 床專(zhuan) 科建設,重點加強縣域內(nei) 常見病、多發病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以及傳(chuan) 染病、精神病、急診急救、重症醫學、腎髒內(nei) 科(血液透析)、婦產(chan) 科、兒(er) 科、中醫、康複等臨(lin) 床專(zhuan) 科建設,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服務能力。適當放寬基層醫療機構開展相對成熟的二、三類技術的條件,鼓勵有條件的縣級醫院創建三級醫院,提升在縣域醫療體(ti) 係中的龍頭作用。(省衛生計生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等負責)

  11.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製度。推行基層首診。鼓勵並逐步規範常見病、多發病患者首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對於(yu) 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的疾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wei) 患者提供轉診服務。注重發揮全科醫生作用,推進全科醫生簽約服務。逐步增加公立醫院通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全科醫生預約掛號,上級醫院對經基層和全科醫生預約或轉診的患者提供優(you) 先接診、優(you) 先檢查、優(you) 先住院等服務。規範雙向轉診。製定常見病種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標準,實現不同級別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有序轉診,重點暢通患者向下轉診渠道,鼓勵上級醫院出具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治療。推進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在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慢性病長期照護機構之間建立起科學合理的分工協作機製,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yu) 公立醫院藥品采購和使用的銜接。(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12.建立分級診療激勵約束機製。綜合運用價(jia) 格、醫保支付、績效考核等激勵約束措施,並輔以必要的行政措施,構建促進分級診療的運行新機製。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醫療機構級別越低醫保基金起付標準越低、報銷比例越高,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行為(wei) 的監督考核。實施對門診和住院患者的分類管理,防止過度醫療、無序就醫和邊界不清,促進形成理性就醫、合理診療的醫療新秩序。(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財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醫改辦等負責)

  13.建立縱向醫療聯合體(ti) 。以協同服務為(wei) 核心,以醫療技術為(wei) 支撐,以利益共享為(wei) 紐帶,建立多種形式的醫療聯合體(ti) 。城市以三級醫院為(wei) 龍頭,與(yu) 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城市醫療聯合體(ti) 。省部屬公立醫院可根據省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牽頭組建省域縱向醫療聯合體(ti) ,重點支持武陵山、羅霄山片區。縣域以縣級公立醫院為(wei) 龍頭,與(yu) 鄉(xiang) 鎮衛生院建立縣域醫療聯合體(ti) 。強化鄉(xiang) 鎮衛生院與(yu) 村衛生室一體(ti) 化管理。在醫療聯合體(ti) 內(nei) 建立分工協作機製,通過技術骨幹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輪崗、遠程診療等多種行之有效的形式,推動優(you) 質醫療衛生資源優(you) 化整合、合理流動、下沉基層,引導患者在基層首診、康複治療。(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醫改辦等負責)

  (四)構建醫療保險統一運行機製。

  14.健全基本醫療保障體(ti) 係。完善政府、社會(hui) 和個(ge) 人的合理分擔、穩定可持續的動態調整籌資機製。逐步提高城鄉(xiang) 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適當提高個(ge) 人繳費比重,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整合大病保障與(yu) 大病保險,完善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措施,整合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製度,全麵建立疾病應急救助製度,切實發揮托底救急作用。建立醫保基金使用績效評估機製,加強對參保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保誠信管理,防範醫保欺詐行為(wei) ,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益。(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等負責)

  15.整合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保製度。整合城鎮居民醫保與(yu) 新農(nong) 合製度政策,實行"六統一",即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整合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nong) 合經辦機構,成立相對獨立的醫保基金管理中心,承擔基金管理、藥品采購、價(jia) 格談判等綜合職能,實現招采合一、量價(jia) 掛鉤,並發揮對醫療機構的激勵約束作用。提高統籌層次,圍繞統一待遇政策、基金管理、信息係統和就醫結算等重點,穩步推進城鄉(xiang) 醫保製度市級統籌。(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發改委、省編辦、省財政廳等負責)

  16.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結合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全麵推行醫保付費總額控製。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wei) 主,總額預付、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相結合的複合型付費方式。探索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guan) 組(DRGs)付費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患者按人頭打包付費。配合按病種付費,推進加強臨(lin) 床路徑管理,建立適宜的臨(lin) 床路徑、處方集和診療規範。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yu) 醫療機構及藥品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製與(yu) 責任共擔機製,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醫改辦等負責)

  17.推進異地就醫結算管理和服務。建立完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台,基本實現省內(nei) 統籌地區之間就醫人員信息、醫療服務數據以及費用結算數據等信息交換,並通過平台開展省內(nei) 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wei) 重點,積極推進跨省即時結算。各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可以探索通過自主協商、委托商業(ye) 保險經辦等方式,解決(jue) 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問題。研究建立醫療保險省級調劑金製度,解決(jue) 異地就醫結算資金周轉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等負責)

  18.加快發展商業(ye) 健康保險。鼓勵企業(ye) 和個(ge) 人購買(mai) 商業(ye) 保險,推進商業(ye) 保險與(yu) 基本醫保信息平台對接,逐步實現參保居民就醫一站式即時結算,方便參保人報銷。鼓勵商業(ye) 保險機構發展與(yu) 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製度相銜接的各類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商業(ye) 健康保險產(chan) 品。加強監管,規範商業(ye) 健康保險市場秩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wei) ,確保有序競爭(zheng) 。(湖南保監局、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等負責)

  (五)構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持續運行機製。

  19.完善人事分配製度。完善專(zhuan) 業(ye) 人員招聘政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所需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由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在編製限額內(nei)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製定公開招聘方案,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同意後,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擬聘結果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備案後,辦理相關(guan) 手續。訂單定向醫學生畢業(ye) 後,由其簽訂"訂單定向培養(yang) 服務協議"的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按照規定履行編製使用核準程序後,在核定的編製限額內(nei) 商同級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安排到鄉(xiang) 鎮衛生院工作,確保有編有崗。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各地可結合醫務人員工作特點,進一步健全績效工資製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比例不低於(yu) 60%。績效工資分配向工作一線、關(guan) 鍵崗位、業(ye) 務骨幹、貢獻突出等人員傾(qing) 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體(ti) 現多勞多得、優(you) 績優(you) 酬。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待遇。各地要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水平正常增長機製,單位績效工資總額應與(yu) 其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數量和質量掛鉤。在核定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的基礎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提取不超過50%的收支節餘(yu) ,按照有關(guan) 財務製度規定,作為(wei) 單位當年的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采取設立首席醫師、服務標兵等方式,給予優(you) 秀業(ye) 務骨幹獎勵。(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省財政廳等負責)

  20.加強鄉(xiang) 村醫生隊伍建設。落實鄉(xiang) 村醫生補償(chang) 政策。對於(yu) 鄉(xiang) 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的方式,根據核定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鄉(xiang) 村醫生。新增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重點向鄉(xiang) 村醫生傾(qing) 斜,用於(yu) 加強村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加強鄉(xiang) 村醫生培養(yang) 培訓。支持麵向村衛生室的3年製中、高職醫學生培養(yang) 。支持在崗鄉(xiang) 村醫生進入中高等醫學院校接受學曆教育。各地可選派具有執業(ye) 醫師或執業(ye) 助理醫師資格的優(you) 秀鄉(xiang) 村醫生到縣級以上醫院接受培訓。建立鄉(xiang) 村醫生執業(ye) 風險化解機製。各縣市區政府可采取縣域內(nei) 醫療衛生機構整體(ti) 參加醫療責任保險、設立專(zhuan) 項基金等多種途徑,建立適合鄉(xiang) 村醫生特點的醫療風險分擔機製,有效化解鄉(xiang) 村醫生執業(ye) 風險。完善鄉(xiang) 村醫生養(yang) 老政策。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xiang) 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不屬於(yu)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覆蓋範圍的鄉(xiang) 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養(yang) 老保險。對符合條件的老年醫生,按規定給予生活困難補助。逐步建立鄉(xiang) 村醫生退出機製。年滿65周歲、身體(ti) 健康狀況難以勝任村衛生室工作任務的鄉(xiang) 村醫生,在鄉(xiang) 村醫生執業(ye) 再注冊(ce) 時,原則上不予注冊(ce) 。年滿60周歲的在崗鄉(xiang) 村醫生,本著自願原則,可以退出鄉(xiang) 村醫生崗位,並按省定標準享受生活補貼。(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湖南保監局等負責)

  (六)構建藥品供應保障規範運行機製。

  21.鞏固基本藥物製度。在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製度的基礎上,采取購買(mai) 服務等方式,將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製度實施範圍。建立健全基本藥物使用激勵機製,提高基本藥物醫保報銷比例,推動公立醫院優(you) 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提升基本藥物使用占比。(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等負責)

  22.完善藥品耗材采購機製。堅持招采合一、量價(jia) 掛鉤、雙信封製等原則,全省集中招標,各地帶量采購,實行合同管理,全程嚴(yan) 格監督。醫療大數據係統運行後,逐步實行以省為(wei) 單位帶量采購。對用量不確定、企業(ye) 不常生產(chan) 的低廉價(jia) 藥品建立目錄清單,由醫療機構網上自行采購,確保滿足群眾(zhong) 基本用藥需要。全麵開展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各公立醫療機構不得自行采購高值18新利手机。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鼓勵采購國產(chan) 高值18新利手机。探索大型醫療設備集中采購試點工作,提高財政經費投入的使用效率。(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醫改辦等負責)

  23.完善藥品供應配送機製。建立藥品出廠價(jia) 格信息可追溯機製,推行從(cong) 生產(chan) 到流通和從(cong) 流通到醫療機構各開一次發票的"兩(liang) 票製"。藥品原則上由中標企業(ye) 自行委托藥品經營企業(ye) 配送或直接配送。合理引導藥品配送關(guan) 係建立,優(you) 先選擇規模大、網絡廣、服務優(you) 、信譽好且具備現代醫藥物流能力的企業(ye) ,配送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提高藥品配送企業(ye) 集中度,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藥品配送成本,提高基層特別是農(nong) 村和邊遠地區藥品配送到位率。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探索縣鄉(xiang) 村一體(ti) 化配送。對配送不及時、影響臨(lin) 床用藥和拒絕提供偏遠地區配送服務的企業(ye) 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配送資格。(省衛生計生委、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負責)

  24.健全藥品監管機製。強化藥品日常監管、電子監管、監督抽驗、不良反應監測等措施,確保藥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對藥品使用目錄、藥品定價(jia) 、醫務人員用藥和輔助性藥品使用等環節進行跟蹤管理。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違規懲戒製度,建立不良企業(ye) 黑名單製度,依法嚴(yan) 厲打擊商業(ye) 賄賂行為(wei)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等負責)

  (七)構建相關(guan) 領域綜合支撐機製。

  25. 推動公共衛生服務體(ti) 製改革。完善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建立項目種類省級統籌調整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增長機製。健全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補償(chang) 政策和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人員的激勵機製。推動防治結合,完善醫療機構從(cong) 事公共衛生服務的激勵約束機製。健全完善衛生應急體(ti) 係。加強傳(chuan) 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綜合防治和職業(ye) 病危害防治,通過多種方式降低慢性病醫療費用。全麵推進綜合健康管理,強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26.加快衛生信息化建設。基於(yu) 大數據和雲(yun) 計算技術,建立湖南人口健康信息網和省、市、縣三級綜合信息平台,整合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曆三大數據庫資源,推進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等六大應用係統業(ye) 務協同。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服務,實現每個(ge) 居民有一份電子化的健康檔案和一張智能健康卡。大力發展遠程醫療。依托各級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中心醫院,開展遠程醫療係統建設,探索建立有償(chang) 遠程醫療服務價(jia) 格體(ti) 係和工作機製。通過遠程診療、遠程教學查房、遠程病理及醫學影像診斷、遠程繼續教育等應用,促進城市優(you) 質醫療資源向基層流動,支撐上下級醫療機構大病住院雙向轉診。鼓勵社會(hui) 力量積極參與(yu) ,共同推進遠程醫療的建設和應用。完善省預約診療平台。聯通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院,方便群眾(zhong) 預約掛號等。完善醫療機構信息係統,優(you) 化服務流程。通過區域性信息平台,實現居民健康信息和檢查檢驗結果、醫學影像、用藥記錄等信息共享。(省衛生計生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經信委、湖南保監局、省電子政務中心等負責)

  27.加強衛生人才培養(yang) 和使用。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養(yang) 製度,逐步實現從(cong) 單位培養(yang) 模式向社會(hui) 化培養(yang) 模式轉變,推進住院醫師規範化培養(yang) 和醫學專(zhuan) 業(ye) 學位培養(yang) 相結合。探索建立專(zhuan) 科醫師培養(yang) 製度。建立統一的全科醫生培訓、管理和使用製度,加快推進全科醫生執業(ye) 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落實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到2020年,每萬(wan) 常住人口全科醫生人員數達到2名。加強高層次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大力開發護理、兒(er) 科、產(chan) 科、精神科等急需緊缺專(zhuan) 門人才。實施衛生專(zhuan) 業(ye) 領軍(jun) 人才培養(yang) 計劃,重點培養(yang) 學科帶頭人,建設高層次衛生人才隊伍。到2020年,培養(yang) 造就醫學領軍(jun) 人才30名、青年後備人才300名。完善衛生高級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評價(jia) 辦法,加大對農(nong) 村和城市社區衛生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評審政策的傾(qing) 斜,引導衛生技術人員到基層服務。探索建立以需求為(wei) 導向,以醫德、能力、業(ye) 績為(wei) 重點的人才評價(jia) 體(ti) 係。(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廳、省教育廳等負責)

  28.健全綜合監管體(ti) 係。實行衛生全行業(ye) 監管,將區域內(nei) 所有醫療機構納入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規劃、統一監管。推行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監督執法人員的"雙隨機"監管機製,重點加強對醫療服務、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chan) 、經營、使用等環節檢查。加強醫療質量監管,強化醫療服務收費和價(jia) 格監督檢查。健全行業(ye) 自律和社會(hui) 監督體(ti) 係,支持發展醫療衛生領域的各類自律組織,充分發揮其在行業(ye) 標準化、規範化等方麵的積極作用,強化行業(ye) 自律。建立醫療服務機構和執業(ye) 醫師的社會(hui) 評價(jia) 和信息披露製度,健全信息公開、社會(hui) 參與(yu) 的監管機製。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弘揚救死扶傷(shang) 精神,提高醫務人員人文素質和職業(ye) 素養(yang) 。改善就醫環境,改進服務流程,開展便民惠民服務。進一步健全和落實醫療衛生行風管理製度和醫療機構巡查製度,維護醫療衛生行業(ye) 的良好形象。建立院內(nei) 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體(ti) 係。全麵推行醫療責任保險,鼓勵建立醫療意外保險。優(you) 化醫務人員執業(ye) 環境和條件,嚴(yan) 厲打擊傷(shang) 醫等違法行為(wei) 。(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司法廳、省公安廳、湖南保監局等負責)

  (八)構建政府主導的衛生投入機製。

  29.建立和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機製。各級政府要逐步提高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新增政府衛生投入重點用於(yu) 支持公共衛生、基層醫療衛生事業(ye) 發展和基本醫療保障,加大對公立醫院改革、醫療衛生科技進步和人才隊伍建設等的投入。(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30.完善政府對公共衛生的投入機製。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基本建設支出由政府根據公共衛生事業(ye) 發展需要足額安排,所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ye) 務經費根據人員編製、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按照規定取得的收入,應上繳財政的要全部按國庫集中收繳製度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zhuan) 戶。(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31.完善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機製。政府辦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建設、設備購置及更新、周轉房建設以及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經費等,由縣級政府按規定負責,省、市級財政給予補助。全麵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各項補助政策。(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32.落實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政策。在嚴(yan) 格控製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準的基礎上,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yang) 、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kui) 損、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邊支農(nong) 等公共服務予以保障。落實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chuan) 染病院、精神病院、職業(ye) 病防治院、婦產(chan) 醫院、兒(er) 童醫院以及康複醫院等專(zhuan) 科醫院的投入傾(qing) 斜政策。加強公立醫院債(zhai) 務管理,對符合規劃的縣級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等長期債(zhai) 務進行審計認定和剝離,鎖定其存量債(zhai) 務,逐步予以化解。(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發改委負責)

  33. 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支持政府購買(mai) 服務、直接補助需方等多種形式的投入方式,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體(ti) 係,對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及其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進行量化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yu) 政府投入掛鉤。(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發改委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試點工作由省委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省醫改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督促推進。健全由省長任組長、常務副省長和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的省醫改領導小組,並將醫改涉及的醫療、醫保、醫藥工作調整為(wei) 一位省政府領導分管。各市州、縣市區按照省裏的模式健全領導機構和"三醫聯動"領導機製。省有關(guan) 部門製定具體(ti) 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並將任務層層分解。各地製定具體(ti) 工作方案,細化改革任務,落實進度安排,確保醫改各項工作任務有效實施。

  (二)強化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各級醫改辦統籌協調的作用,健全醫改辦組織架構和工作機製,進一步充實工作人員力量。堅持頂層設計,突出政策導向,統籌醫保、醫藥、醫療各項政策,形成政策疊加效應。強化部門銜接,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高效協同推進。

  (三)強化督查推進。省政府與(yu) 各市州簽訂年度醫改目標責任書(shu) ,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省醫改領導小組加強對各地改革試點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製,完善監督考核辦法,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以通報、約談、督導等多種形式督促醫改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四)強化宣傳(chuan) 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做好醫改政策的宣傳(chuan) 解讀,及時回應社會(hui) 各界關(guan) 注的熱點問題,大力宣傳(chuan) 典型經驗和進展成效,切實增強改革信心,合理引導社會(hui) 預期,為(wei) 綜合醫改試點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hui) 環境。按照綜合醫改試點的工作部署,深入開展政策和業(ye) 務培訓,提高各級幹部的政策水平和執行能力,為(wei) 推進試點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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