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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藥品抽查檢驗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2期
發布時間:2018/03/08 信息來源:

    為(wei) 加強藥品質量監管,保障公眾(zhong) 用藥安全,根據2018年廣東(dong) 省藥品抽檢計劃,廣東(dong)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和醫療機構進行了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現將近期藥品抽樣檢驗信息通報如下:

一、抽樣情況

2018年1月,全省共抽查檢驗5個(ge) 藥品生產(chan) 企業(ye) 、121個(ge) 藥品經營企業(ye) 和33個(ge) 醫療機構的190個(ge) 品種共290批次藥品。

二、檢驗結果

經核查確認,本期抽驗信息公布如下:180個(ge) 品種270批次經檢驗符合藥品標準規定(詳見附件1),52個(ge) 品種60批次經檢驗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詳見附件2)。

三、不合格藥品的查處情況

廣東(dong)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成有關(guan)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檢驗不合格藥品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必要的控製措施,依據相關(guan) 法律法規對生產(chan) 企業(ye) 和被抽樣單位進行查處,並對這些藥品繼續進行跟蹤抽查檢驗。查處情況可在我省相關(guan)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

四、藥品安全消費提示:

廣東(dong) 省食品藥品監管管理局提醒消費者在合法正規的醫療機構、藥店等購買(mai) 藥品並索取保存相關(guan) 憑證;購買(mai) 藥品時要注意查看外包裝的相關(guan) 標識,如生產(chan) 日期、有效期、生產(chan) 企業(ye) 、批準文號等是否齊全,是否在有效期內(nei) ;必要時,可登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網站的基礎數據庫查詢核實藥品注冊(ce) 相關(guan) 信息;購買(mai) 藥品後要按說明書(shu) 標明的貯藏條件保存藥品,並按醫囑或用法用量服用藥品,特別注意說明書(shu) 上的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等內(nei) 容。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yu) 藥品安全監督工作,如購買(mai) 到假冒偽(wei) 劣或質量不合格藥品,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ju) 報投訴電話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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