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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製度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發布時間:2019/04/19 信息來源:

各縣(區)人民政府,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hui) ,黃果樹旅遊區管理委員會(hui) ,市政府各有關(guan) 部門: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製度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19〕3號)的要求,結合安順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和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決(jue) 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關(guan) 於(yu) 衛生健康事業(ye) 高質量發展的新思路,市委、市政府《關(guan) 於(yu) 加快推進衛生與(yu) 健康事業(ye) 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的目標要求,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按照全行業(ye) 、全要素、全過程、全方位監管的要求,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轉變監管理念、體(ti) 製和方式,從(cong) 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ye) 監管,從(cong) 注重事前審批轉向注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從(cong) 單項監管轉向綜合協同監管,從(cong) 主要運用行政手段轉向統籌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信息等多種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為(wei)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大力推進健康安順建設、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綜合協調。加強黨(dang) 對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的領導,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明確部門職責,堅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銜接、協同配合的監管協調機製。

(二)堅持依法監管,屬地化全行業(ye) 管理。推進依法行政、規範執法。合理界定並落實政府辦醫職責和醫療衛生機構自主運營管理權限,明確醫療衛生監管責任。積極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有效實現形式,明確政府及相關(guan) 部門的管理權力和職責,構建決(jue) 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相互製衡的權力運行機製。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製、投資主體(ti) 、隸屬關(guan) 係和經營性質,均由所在地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實行統一監管。

(三)堅持社會(hui) 共治,公開公正。健全社會(hui) 監督機製,全麵推進信息公開,各監管主體(ti) 應根據平時監督檢查情況,將對醫療衛生行業(ye) 的監管情況及時錄入信用平台,充分發揮信用體(ti) 係的約束作用、行業(ye) 組織的自律作用以及專(zhuan) 業(ye) 化組織、社會(hui) 輿論和公眾(zhong) 的監督作用。

(四)堅持改革創新,提升效能。構建權責明確、透明高效的綜合監管機製,運用信息化等手段創新監管方式,加強全要素、全流程監管,提升執法效能。

三、目標任務

到2020年,建立完善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製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ye) 自律、政府監管、社會(hui) 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ti) 係,形成專(zhuan) 業(ye) 高效、統一規範、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法治化、規範化、常態化。

四、工作重點

(一)明確監管主體(ti) 和責任

1.加強黨(dang) 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不斷完善全行業(ye) 黨(dang) 建工作領導體(ti) 製和機製。推進醫療衛生機構黨(dang) 組織和黨(dang) 的工作全覆蓋。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dang) 把方向、管大局、作決(jue) 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基層黨(dang) 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dang) 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切實抓好公立醫院思想政治建設、幹部教育培訓、支部規範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醫德醫風建設、黨(dang) 風廉政建設。加強社會(hui) 辦醫黨(dang) 組織建設。督促監管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深入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和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全麵貫徹黨(dang) 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製定公立醫院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監督約束機製,加強對履行政治責任、行使職責權力、加強作風建設等方麵的監督。強化黨(dang) 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加大醫療衛生行業(ye) 反腐敗力度,築牢監管底線。

2.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強化政府在法治建設、行業(ye) 規劃、標準製定、行業(ye) 準入、行政執法等方麵的主導作用。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整合集中醫療衛生行業(ye) 監管職能和責任。2019年,在不單設實體(ti) 性辦事機構、不增加編製的前提下,建立市、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市直各有關(guan) 部門參加的綜合監管協調機製,負責統籌本行政區域綜合監管的督促、指導、協調和醫療衛生服務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管理委員會(hui) )、市直各有關(guan) 部門要製定完善部門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依法承擔醫療衛生行業(ye) 執法監督職責的機構要根據職責開展執法監督工作。

3.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ti) 責任。醫療衛生機構對本機構依法執業(ye) 、規範服務、服務質量和安全、行風建設等承擔主體(ti) 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健全現代醫院管理製度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包括醫院性質、辦醫宗旨、功能定位、辦醫方向、經費來源、組織結構、決(jue) 策機製、管理製度、監督機製、文化建設、黨(dang) 的建設、群團建設,以及舉(ju) 辦主體(ti) 、醫院、職工的權利義(yi) 務等內(nei) 容的醫院章程。2019年6月底前,全市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服務質量和安全、人力資源、財務資產(chan) 、績效考核等內(nei) 部管理機製,嚴(yan) 格內(nei) 部監督,落實法律法規及各項質量安全製度,確保醫療衛生服務安全。2020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形成決(jue) 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製衡、相互促進的治理機製,實現管理規範化、精細化、專(zhuan) 業(ye) 化、科學化,自覺接受行業(ye) 監管和社會(hui) 監督。按照分級診療工作要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傳(chuan) 統的對單一醫療機構的監管轉變為(wei) 對醫聯體(ti) 的監管,醫聯體(ti) 牽頭醫院要承擔醫療集團或醫共體(ti) 內(nei) 部管理責任。全麵推行落實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執業(ye) 承諾書(shu) 和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行醫管理員製度。引導社會(hui) 辦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各環節自律,提高誠信執業(ye) 水平。

4.發揮行業(ye) 組織自律作用。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ye) 組織,引導和支持其提升專(zhuan) 業(ye) 化水平和公信力,在製定行業(ye) 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規範執業(ye) 行為(wei) 和經營管理、行業(ye) 人才培養(yang) 、共性技術平台建設、第三方谘詢評估、維護行業(ye) 信譽、調解處理服務糾紛等方麵更好發揮作用。2019年,全麵取消行政機關(guan) (包括下屬單位)與(yu) 醫療衛生行業(ye) 協會(hui) 的主辦、主管、聯係和掛靠關(guan) 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符合條件的行業(ye) 協會(hui) 購買(mai) 服務。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探索通過法律授權等方式,利用行業(ye) 組織的專(zhuan) 業(ye) 力量,不斷完善行業(ye) 準入和退出管理機製,健全醫療衛生質量、技術、安全、服務評估機製和專(zhuan) 家支持體(ti) 係,2020年,市級建立醫療衛生服務評估工作行業(ye) 組織,並組建專(zhuan) 家庫。

5.加強社會(hui) 監督。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推進普法教育,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和從(cong) 業(ye) 人員依法執業(ye) 意識,增強公眾(zhong) 健康權益意識。醫療衛生機構要嚴(yan) 格按照相關(guan) 法律法規依法執業(ye) ,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接受社會(hui) 各界和公眾(zhong) 參與(yu) 醫療衛生行業(ye) 社會(hui) 監督。加強輿情監測和處置,充分發揮媒體(ti) 監督作用。發揮專(zhuan) 業(ye) 機構和中介組織的技術支撐和社會(hui) 監督作用。以“貴州省12320”、市級和各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官方網站為(wei) 平台,暢通醫療衛生服務投訴舉(ju) 報渠道,建立舉(ju) 報違法行為(wei) 的獎勵製度,提高投訴舉(ju) 報回複的效率和滿意度。

(二)加強全過程監管

1.優(you) 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推進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市直相關(guan) 部門按職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並向社會(hui) 公示。不斷優(you) 化醫療衛生機構、從(cong) 業(ye) 人員以及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2019年,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注冊(ce) 率達到100%,全麵實現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的執業(ye) 行為(wei) 動態監管。2020年,市、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製定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設置的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辦法。建立安順市衛生技術評估專(zhuan) 家庫,製定衛生技術評估工作流程,進一步發揮衛生技術評估在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臨(lin) 床準入、規範應用、停用、淘汰等方麵的決(jue) 策支持作用。

2.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市、縣各醫療質量控製中心要製定本專(zhuan) 業(ye) 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和考核方案,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質量安全為(wei) 重點,加強能力建設指導力度,促進全市醫療衛生服務質量持續提升。探索委托符合條件的行業(ye) 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第三方專(zhuan) 業(ye) 機構等規範開展醫療服務質量評價(jia) 。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質量考核督導辦法。2019年,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立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hui) ,建立單位內(nei) 部質量和安全管理辦法,每季度開展一次以上督導考核。依托市醫藥綜合監管平台,實施日常信息化監測,與(yu) 現場檢查相結合,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專(zhuan) 業(ye) 、重要崗位、關(guan) 鍵環節、高風險人員的監管。進一步健全醫療機構評審評價(jia) 體(ti) 係,對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標準進行評審評價(jia) 。

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等醫療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監管。2020年,全市80%以上二級醫院製定完善臨(lin) 床路徑管理、臨(lin) 床藥師及處方點評製度。對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行為(wei) 進行監督管理。強化藥品質量監管,健全藥品遴選、采購、處方審核、處方調劑、臨(lin) 床應用和評價(jia) 等標準規範,強化藥事管理和服務。2020年,建立完善臨(lin) 床用藥超常預警製度和對輔助用藥、高值18新利手机等的跟蹤監控製度。每年定期開展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監督和評估,依法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使用行為(wei) 。

3.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製定完善醫院綜合績效考核工作方案,並從(cong) 2019年起,每年開展一次績效考核工作,對社會(hui) 效益、服務提供、綜合管理、成本控製、資產(chan) 管理、可持續發展等方麵進行有效監管,促進內(nei) 部管理精細化、標準化。控製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破除以藥補醫機製,落實藥品、耗材采購製度和醫療服務價(jia) 格政策,建立科學合理的內(nei) 部薪酬分配機製等情況。加強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健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激勵約束機製。建立健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全麵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信息公開以及內(nei) 部和第三方審計機製,加大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支出、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支出、負債(zhai) 、對外投資、資金結餘(yu) 使用等的監管力度。監管結果與(yu) 醫療衛生機構的評定,以及主要負責人、相關(guan) 責任人晉升、獎懲直接掛鉤。審計機關(guan) 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

嚴(yan) 格執行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資金結餘(yu) 使用等方麵的監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規定的合理支出外,隻能用於(yu) 醫療機構的繼續發展,不得違反經營目的,不得將收支結餘(yu) 用於(yu) 分紅或變相分紅。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應定期將資金結餘(yu) 使用等方麵的情況上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營利性醫療機構應嚴(yan) 格將盈利率控製在合理範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要依法公開服務價(jia) 格等信息。加大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查處力度。

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wei) 的引導與(yu) 監督製約作用,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強化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深化基本醫保支付改革,促進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診療。全麵推開醫療保險智能監控,積極探索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wei) 的有效方式。嚴(yan) 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wei) ,加大對騙取、套取醫保資金行為(wei) 懲處打擊力度,保障醫保基金安全。

4.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依法加強對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職業(ye) 衛生、精神衛生、放射衛生、傳(chuan) 染病防治、實驗室生物安全、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等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管。建立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監管技術支撐體(ti) 係,加強日常監督,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控製措施的監督檢查。推廣實施醫療衛生機構傳(chuan) 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jia) 。加強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情況的績效考核和監管,重點監管資金管理使用的規範性、服務便利可及性和滿足群眾(zhong) 健康需求情況,強化績效評價(jia) 結果的運用,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公共衛生服務質量。2019年,對我市現有的標準規範進行係統梳理、修訂、完善重點擬定急需短缺標準,提出促進標準落地實施的保障措施,進一步規範服務行為(wei) 。2020年,在省衛生健康委擬定的本地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具體(ti) 實施標準上,結合安順市實際,進一步細化實施標準,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標準化。不斷加強對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hui) 辦醫療衛生機構完成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等任務的督促指導和考核。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對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評估、預警作用,為(wei) 綜合監管提供依據。

5.加強醫療衛生從(cong) 業(ye) 人員監管。強化從(cong) 業(ye) 人員執業(ye) 行為(wei) 監管,嚴(yan) 格執行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ye) 證注冊(ce) 、校驗、變更、注銷等監管製度。以建立行風督醫製度為(wei) 重點,加大醫療衛生行風建設力度,完善醫務人員醫德考評製度,將行風作為(wei) 幹部任用、職稱聘用、評先評優(you) 的必備條件,2020年,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新入職職工行風教育培訓率達100%。嚴(yan) 格落實醫療衛生“九不準”,加大查處違法違規執業(ye) 和違反醫德醫風的執業(ye) 行為(wei) ,將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處罰納入醫療衛生行業(ye) 信用機製。

6.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ye) 秩序監管。完善醫療衛生服務行業(ye) 秩序監管聯防聯控機製,建立聯席會(hui) 議製度,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wei) 開展聯合懲戒。嚴(yan) 厲打擊非法行醫,定期開展專(zhuan) 項行動,加強對醫療養(yang) 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宣傳(chuan) 的監管,嚴(yan) 肅查處假冒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宣講醫療和健康養(yang) 生知識、推銷藥品、推薦醫療機構等非法行為(wei) 。嚴(yan) 厲打擊“醫托”違法犯罪行為(wei) 。嚴(yan) 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ye) 賄賂和騙取、套取公共衛生資金等行為(wei) ,以零容忍態度嚴(yan) 肅查處損害群眾(zhong) 利益的案件。加強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聯合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wei) 和懲戒嚴(yan) 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wei) 。進一步健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製,加強平安醫院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guan) 係。

7.加強健康產(chan) 業(ye) 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健康產(chan) 業(ye) 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製,明確監管責任,提高監測能力。製定完善新型健康服務監管政策,加強對醫療衛生與(yu) 養(yang) 老、旅遊、互聯網、健身休閑、食品等領域融合產(chan) 生的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新模式的監管,完善對相關(guan) 新技術的審慎監管機製。完善監管部門、行業(ye) 協會(hui) 、企業(ye) 溝通機製,支持行業(ye) 協會(hui) 等社會(hui) 團體(ti) 開展產(chan) 業(ye) 運行監測分析、產(chan) 業(ye) 發展戰略研究和行業(ye) 信息發布。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網絡,努力構建一體(ti) 化、廣覆蓋、專(zhuan) 業(ye) 化、高效率、全社會(hui) 共同監督治理的大健康產(chan) 業(ye) 監管體(ti) 係。健全大健康產(chan) 業(ye) 誠信管理機製,優(you) 化市場誠信環境。通過規範試點、開展評估、公開信息、完善投訴和維權機製等多種方式,加強行業(ye) 指導,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康複輔助器具等相關(guan) 產(chan) 業(ye) 的監管,提升相關(guan) 支撐產(chan) 業(ye) 研發製造水平。

(三)創新監管機製

1.建立督醫工作機製。市、(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建立完善督醫工作機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所有醫療機構要配備兼職督醫,負責本部門(單位)職責範圍內(nei) 衛生健康行業(ye) 作風督導檢查,督導檢查情況報行業(ye) 主管部門。不斷充實配備督醫人員,邀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局員、專(zhuan) 家學者、社區代表等兼職參與(yu) 督醫工作。2020年,實現每萬(wan) 名常住人口配備不低於(yu) 1名督醫的標準。

2.完善規範化行政執法機製。進一步規範衛生健康監督行政執法操作流程,建立健全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公示、重大執法決(jue) 定法製審核、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行政裁量權基準等製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落實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機製,探索行政執法容錯糾錯和免責機製。健全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銜接機製,完善案件移送、協查的標準和程序,做好案件督辦、部門之間案件移送及跨域案件協查工作。

3.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製。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梳理監督檢查職責,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檢查事項全覆蓋,並向社會(hui) 公布。健全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及時梳理更新,確保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信息全麵準確、規範完整。以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和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問題為(wei) 重點,製定重點領域年度隨機監督抽查計劃;對投訴舉(ju) 報多、安全隱患大、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有嚴(yan) 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檢查對象,增加隨機抽查頻次,逐步提高抽檢比例,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向社會(hui) 公開監管結果。

4.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ye) 信用機製。將醫療衛生行業(ye) 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業(ye) 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ye) 信用信息公示係統統一歸集於(yu) 企業(ye) 名下並依法公示。2019年,完善安順市醫療衛生行業(ye) 不良執業(ye) 行為(wei) 記分管理辦法,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ye) 行為(wei) 記分製度和黑名單製度,建立和完善以執業(ye) 準入注冊(ce) 、不良執業(ye) 行為(wei) 記錄為(wei) 基礎的醫療衛生行業(ye) 信用記錄數據庫,加強對失信行為(wei) 的記錄、公示和預警。逐步建立健全依法聯合懲戒體(ti) 係,實現行業(ye) 內(nei) “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5.健全信息公開機製。通過市衛生健康局門戶網站,每年定期公開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ye) 資質、人員信息、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以及相關(guan) 許可、檢查、考核評估和行政處罰等信息。各級衛生健康和醫保行政部門要建立完善信息公開製度,明確責任主體(ti) 、公開事項,並在規定時限據實公開。不斷拓展醫療衛生機構院務公開範圍,細化院務公開內(nei) 容和方式,持續推進院務公開工作。

6.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製。2020年,依托市醫藥綜合監管平台和全市統一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和費用風險監測評估網絡。建立健全醫療衛生風險分級管控機製,充分運用雲(yun) 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抽查抽檢、定點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ju) 報等相關(guan) 信息,加強風險評估和分析,提高發現問題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能力。加強對藥品和醫療器械臨(lin) 床應用的監管,強化對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監測,及時做好不良事件的報告和處置工作。

7.形成網格化管理機製。充分考慮人口數量、區域麵積大小或人口密集單位(高校、社區)等因素,因地製宜劃分網格,實施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並與(yu) 城鄉(xiang) 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有機結合,合理配置監管協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員、定責”,逐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聯動、協調處理、考核評估等醫療衛生行業(ye) 網格化管理製度。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巡查、專(zhuan) 項督查、專(zhuan) 項整治、處罰後複查等,建立健全在線監督監測與(yu) 現場監督檢查一體(ti) 化的監管方式。

8.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製。將行業(ye) 主管部門認定的督醫監督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ye) 行為(wei) 記分作為(wei) 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的重要依據,與(yu) 醫療衛生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議管理、重點專(zhuan) 科設置、財政投入、評先評優(you) 等掛鉤,以及從(cong) 業(ye) 人員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結果與(yu) 職稱聘任、職務晉升、評先評優(you) 、績效分配等掛鉤,推進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

(四)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不斷充實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力量,推進綜合監管隊伍專(zhuan) 業(ye) 化、規範化、職業(ye) 化,按照轄區每萬(wan) 名常住人口配備不低於(yu) 1名衛生健康執法人員的工作要求,2020年,全市各級逐步配備落實到位。加強衛生健康執法人員培訓,建立衛生健康執法實訓基地,對重點行業(ye) 、關(guan) 鍵專(zhuan) 業(ye) 等進行實訓,並建立培訓質量考核機製。建立完善職責明確、行為(wei) 規範、執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市、縣、鄉(xiang) 三級級衛生健康執法體(ti) 係。加快衛生健康執法機構的資源配置及規範化建設,完善依法履職所需業(ye) 務用房、設備購置以及執法經費等保障政策,2020年,全市所有建製縣縣級衛生健康執法機構完成規範化建設。在市、縣級全麵推行首席衛生健康執法人員製度,逐步實行衛生健康執法人員職位分級管理製度。持續加強醫療衛生行業(ye) 執法隊伍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打造公正廉潔、執法為(wei) 民、敢於(yu) 擔當的衛生健康執法隊伍。

(五)提升信息化水平。基於(yu)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並健全完善市醫藥綜合監管平台功能,推動監管平台的統一應用。加快實現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相關(guan) 部門的信息係統與(yu)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市醫藥綜合監管平台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2019年,基本實現對醫療衛生服務行為(wei) 和執法監督的動態監管。擴大在線監測等應用範圍。2020年,全市全麵實現手持移動執法終端和執法記錄儀(yi) 的應用。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和監管部門網絡安全責任,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安全製度,推動開展信息係統等級保護和安全測評,加強安全監測和預警,保障信息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部門責任。全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是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的主要負責部門,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xiang) 建設、水利、商務、人民銀行、審計、國資、海關(guan) 、稅務、市場監管、醫療保障、銀行保險監管、中醫藥管理、藥品監管、武警等部門依法承擔相應監管職責。各部門要落實監管職責,厘清責任鏈條,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同承擔主要責任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製度建設,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協調推進。嚴(yan) 肅查處各級政府相關(guan) 部門責任人員在監管工作中的責任落實不力、監管責任缺失、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wei) ,對國家公職人員依照規定給予政紀處分,對黨(dang) 員領導幹部依照規定給予黨(dang) 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各級監局調查處置。對發現問題多、社會(hui) 反映強烈、監管效果不明顯的地方、部門和人員嚴(yan) 肅追責問責。加大對典型案例的通報力度,形成震懾。

(三)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機製。建立由市督察督辦局牽頭,相關(guan) 部門參與(yu) 的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督察機製。主要針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guan) 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和市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相關(guan) 政策情況、突出問題及處理情況、綜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政府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督察。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和負有監管職責的政府、有關(guan) 部門,可不定期開展專(zhuan) 項督察。督察結果作為(wei) 對相關(guan) 領導幹部考核評價(jia) 任免的重要依據和地區綜合治理的重要內(nei) 容。重大問題報市政府,涉及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及時移交相關(guan) 部門。

(四)加強法規規章和標準體(ti) 係建設。製訂完善醫療衛生、醫療保障、醫療救助、醫療糾紛調處、中醫藥事業(ye) 發展、特殊群體(ti) 醫療管理服務等方麵的地方法規規章。切實做好醫療技術操作、衛生健康信息化等重點領域衛生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製訂、實施工作,大力提升衛生標準化工作水平。製定和完善健康醫療數據的采集、共享開放、分級分類、應用推廣及安全管理等標準,製定健康醫療新設備、新技術等數據交換、接口規範,強化標準符合性測試,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標準體(ti) 係。

(五)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充分運用多種宣傳(chuan) 方式,大力宣傳(chuan) 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的重要作用。加強政策解讀,動員社會(hui) 各方共同推進綜合監管製度建設。及時總結經驗,展示工作成效,廣泛宣傳(chuan) 先進典型,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為(wei) 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

附件1

重點任務分工

重點任務

負責單位

加強全過程監管

優(you) 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

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分別負責,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yu) (分別負責為(wei) 各部門按職責分別牽頭,下同)

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

 

 

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與(yu) 控製製度建設和組織體(ti) 係等

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國資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wei) 牽頭部門,下同)

加強對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等醫療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監管等

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局、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

 

 

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績效考核等

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分別負責,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國資局、市醫保局參與(yu)

嚴(yan) 格執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等

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國資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負責

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wei) 的引導與(yu) 監督製約作用等

市醫保局、市銀保監局分別負責,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參與(yu)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

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

加強醫療衛生從(cong) 業(ye) 人員監管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ye) 秩序監管

市衛生健康局、市委宣傳(chuan) 部、市委政法委、市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體(ti) 廣電旅遊局、市醫保局、分別負責,市紀委市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參與(yu)

加強健康產(chan) 業(ye) 監管

市衛生健康局、市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文體(ti) 廣電旅遊局、市國資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ti) 育局、市醫保局、市藥品監管局、市稅務局、市銀保監局負責

創新監管機製

建立督醫工作機製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完善規範化行政執法機製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製

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負責

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ye) 信用機製

市衛生健康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人行安順支行負責

健全信息公開機製

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負責

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製

市衛生健康局、市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國資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負責

形成網格化管理機製

市衛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局負責

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製

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國資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負責

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

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分別負責

提升信息化水平

市衛生健康局、市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ye)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負責

加強保障

落實部門責任

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人行安順支行、市銀保監局等分別負責

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機製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加強法規規章和標準體(ti) 係建設

市衛生健康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加強宣傳(chuan) 引導

市委宣傳(chuan) 部、市網信辦、市衛生健康局分別負責

加強地方組織實施

 

 

結合實際,製定具體(ti) 實施方案,將政府和有關(guan) 部門的綜合監管工作履職情況與(yu) 其綜合目標管理考核情況相掛鉤,納入重大事項督查範圍,切實提高監管效能

各縣(區)人民政府分別負責

附件2

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ye) 監管,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和行為(wei) 監管,建立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yu) 控製體(ti) 係、醫療安全與(yu) 風險管理體(ti) 係,負責職責範圍內(nei) 的公共衛生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大型醫用設備的行政審批和監管,牽頭開展對醫療衛生機構的運行監管和績效考核。負責中醫醫療機構、中醫醫師、中醫醫療衛生服務監管。藥品監管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審批和監管,負責執業(ye) 藥師的管理。

發展改革部門:會(hui) 同人民銀行負責完善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

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打擊各類擾亂(luan) 醫院秩序、傷(shang) 害醫務人員等違法犯罪行為(wei) ,打擊非法行醫犯罪活動,配合加強平安醫院建設。

民政部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ye) 民辦非企業(ye) 單位和醫療衛生行業(ye) 組織登記管理工作。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會(hui) 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和專(zhuan) 家庫建設。

財政部門: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開展財務和專(zhuan) 項資金監管。

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ye) 有關(guan) 從(cong) 業(ye) 人員資格認定的監管。

商務部門:負責外商投資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及變更事項的審批和監管。

審計部門: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稅務部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ye) 稅收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醫療衛生行業(ye) 價(jia) 格監督檢查。

醫療保障部門:負責組織製定和調整藥品、醫療服務價(jia) 格和收費標準,製定藥品和18新利手机的招標采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會(hui) 同銀行保險監管部門按照職責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nei) 醫療機構相關(guan) 服務行為(wei) 和醫療費用。

教育、生態環境、住房城鄉(xiang) 建設、水利等部門依職責承擔相關(guan) 公共衛生服務監管。民政、司法行政、教育、國資等部門依照職責負責所辦醫療機構日常監管工作,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其他相關(guan) 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醫療衛生行業(ye) 綜合監管工作。

武警部門負責武警醫療衛生機構和服務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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