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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斑性齦炎行牙周基礎治療臨床路徑
發布時間:2017/06/05 信息來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實施有關(guan) 病種臨(lin) 床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wei) 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規範診療行為(wei) ,保障醫療質量與(yu) 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lin) 床路徑管理工作,委托中華醫學會(hui) 組織專(zhuan) 家製(修)訂了23個(ge) 專(zhuan) 業(ye) 202個(ge) 病種的臨(lin) 床路徑。上述臨(lin) 床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hui) 網站(網址https://www.cma.org.cn/col/col41/index.html)上發布,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2017年縣醫院適用版)

一、菌斑性齦炎行牙周基礎治療臨(lin) 床路徑標準門診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wei) 菌斑性齦炎(邊緣性齦炎)(ICD-10:K05.101)。

行牙周潔治。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lin) 床牙周病學》(孟煥新主編,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2014年第二版)或《牙周病學》(孟煥新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年第四版)。

 

1.臨(lin) 床表現:

(1)患者自覺症狀: 刷牙或咬硬物時常有牙齦出血,出血少量或中量,可自行停止,一般沒有自發性出血,部分患者可有牙齦癢、脹等不適,可伴口臭;

(2)牙齦有不同程度的炎症表現,充血、水腫、質地鬆軟,炎症一般局限在邊緣齦和齦乳頭;

(3)炎症牙齦局部伴有菌斑堆積、牙石等因素;

(4)探診深度可以超過3mm,但不伴有臨(lin) 床附著喪(sang) 失,牙齦探診多有出血;

(5)X線片顯示無牙槽骨吸收;

2.診斷要點:

(1)牙齦顏色、形態、質地的改變;

(2)牙齦炎症程度與(yu) 菌斑、牙石等局部因素相一致

(3)牙周探診檢查不能探及附著喪(sang) 失。

(4)X線片顯示無牙槽骨吸收。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lin) 床牙周病學》(孟煥新主編,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2014年第二版),治療原則及方案為(wei) :

1.去除病因。牙菌斑是引起菌斑性齦炎(邊緣性齦炎)的直接病因,通過潔治術清除菌斑、牙石,去除造成菌斑滯留和刺激牙齦的因素,牙齦炎症可在一周左右改善。

2. 對於(yu) 牙齦炎症較重的患者,可配合局部藥物治療,常用的局部藥物包括0.12%氯己定,3%雙氧水(醫師用藥)等,建議全身不使用抗生素。

3.防止複發。菌斑性齦炎(邊緣性齦炎)是可逆的,但容易複發,在去除病因的同時,應對患者進行口腔衛生指導,使其能夠長期保持良好的口腔衛生狀況,並能夠進行定期複查和治療,這樣才能保持療效,防止複發。

(四)臨(lin) 床路徑標準治療療程為(wei) 2-3次。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菌斑性齦炎(邊緣性齦炎)(ICD-10:K05.101)。

2.患者全身健康,不伴有影響口腔治療的其他疾病。

3. 探診深度大於(yu) 4mm,需要齦下刮治者不納入此路徑。

4.患者不伴有明顯的牙齦肥大或瘤樣病損,無需牙周手術糾正牙齦形態。

5.患者心理狀況能夠接受常規牙周治療,過於(yu) 緊張需要心理幹預或者複雜鎮靜措施的患者不進入此路徑。

6.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口腔疾病診斷時,但在治療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lin) 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療效好轉標準。

 1.治愈:牙齦炎症消退,自覺症狀消失。

 2.好轉:牙齦炎症減輕,自覺症狀明顯改善。

 2.未愈:症狀未消失或加重。

(七)變異及原因分析。

1.牙齦炎症輕微,菌斑牙石量少的患者,經過1次潔治可以達到完善治療效果,初診治療時即可完成拋光治療。

2.患者不能維持良好口腔衛生,牙齦炎症持續,可能需要增加治療次數,並強化口腔衛生指導。


 

二、菌斑性齦炎(邊緣性齦炎)行牙周潔治的臨(lin) 床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wei) 菌斑性齦炎(邊緣性齦炎)(ICD-10:K05.101)

行牙周潔治。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初診日期:                  年        月        日               治療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療程    天

時間

診療第1次

(初次門診、潔治)

診療第2次

(補充潔治,初次門診後1周)

□  詢問病史及體(ti) 格檢查

□  牙周檢查

□  診斷

□  製定治療計劃

□  完成病曆書(shu) 寫(xie)

□  潔治治療

□  局部衝(chong) 洗

□  口腔衛生指導

□  口腔衛生情況檢查

□  牙齦炎症情況的檢查

□  針對餘(yu) 留牙石和菌斑再次潔治

□  局部衝(chong) 洗

□  噴砂(色素多的患者)

□  牙麵拋光術

□  口腔衛生指導

 

長期醫囑:

□  向患者或監護人交代診療過程和注意事項

□  需轉科治療的患牙

□  個(ge) 性化口腔衛生指導

□  定期複查複治

臨(lin) 時醫囑:

□  潔治後注意事項

 

長期醫囑:

□  需專(zhuan) 科治療的患牙

□  強化口腔衛生指導

□  定期複查複治

 

 

臨(lin) 時醫囑:

□  治療後注意事項

 

主要

護理

工作

□   協助醫師完成相關(guan) 工作

□   協助醫師完成相關(guan) 工作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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