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送禮的人員太多了,我隻是收了其中的一部分。”1月23日上午,來賓市興(xing) 賓區人民法院一號法庭上,來賓市人民醫院原院長(正處級)周方麵對公訴人提出的怎樣收取好處費的訊問時,給出了上述回答。
當天,因涉嫌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1810.6萬(wan) 元好處費和1048萬(wan) 餘(yu) 元財產(chan) 不能說明其來源,被指控犯受賄罪、巨額財產(chan) 來源不明罪,61歲的周方出庭受審。此前,他曾於(yu) 2017年2月被來賓市衛計委原主任科員韋某峰一夥(huo) 綁架勒索了10萬(wan) 元。
曾被公職人員綁架勒索10萬(wan) 元
1958年5月出生的周方,是崇左市寧明縣人,大專(zhuan) 文化,曾任來賓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
談及周方這個(ge) 名字,來賓市民對此並不陌生,2017年至2018年間,周方先後因兩(liang) 件事情一度在來賓當地轟動一時,成為(wei) 人們(men) 茶餘(yu) 飯後的談資。而這兩(liang) 件讓來賓市民津津有道的事件分別是周方被綁架以及周方被審查。
2017年2月16日淩晨,因懷疑時任來賓市人民醫院院長周方受賄有錢,來賓市衛計委主任科員韋某峰組織同夥(huo) ,將回到家門口的周方強行劫持至興(xing) 賓區某鄉(xiang) 鎮的一處山洞內(nei) 。
在山洞裏,韋某峰等3人搶走了周方隨身攜帶的1900元現金,還將其吊起來用鞭子抽打,逼迫其說出到底收受過哪些人的賄賂。當時,為(wei) 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周方虛構自己受賄過一輛越野車的事實,並寫(xie) 下字據交給韋某峰等人。得到周方寫(xie) 下的“受賄事實”後,韋某峰等人認為(wei) 掌握了周方的把柄,提出要10萬(wan) 元才將其放走。隨後,周方打電話向同事借了10萬(wan) 元,並讓其在指定地點將錢交給韋某峰。
拿到錢後的韋某峰3人於(yu) 2月17日上午7時許將周方釋放,當日,3人將搶來的10萬(wan) 元瓜分,韋某峰分得4萬(wan) 元,陸某和韋某某分得3萬(wan) 元。
2017年12月28日,興(xing) 賓區法院對這起備受社會(hui) 關(guan) 注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jue) ,以搶劫罪判處韋某峰和兩(liang) 名同夥(huo) 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不等,同時分別並處罰金4萬(wan) 元。
因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被審查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在法院宣判韋某峰3人獲刑後不久,周方因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被來賓市紀委監察委調查。
2018年4月4日,來賓市紀委監察委對外宣布對3名因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的市管幹部進行組織審查和監察調查,據悉,這是來賓市監察委成立後首次宣布對市管幹部的調查。其中,來賓市人民醫院原院長周方在名單之列。
同年8月3日,來賓市紀委監察委對外公布,來賓市監察委員會(hui) 已對來賓市人民醫院原院長周方作出開除公職處分決(jue) 定,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8月3日,檢察機關(guan) 對周方采取逮捕強製措施。
經查,周方在擔任來賓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品;違反生活紀律,與(yu) 多名女性發生並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guan) 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家庭財產(chan) 和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涉嫌巨額財產(chan) 來源不明罪。
送禮人員太多 隻收了其中一部分
1月23日,來賓市興(xing) 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周方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chan) 來源不明罪一案。由於(yu) 案件社會(hui) 影響重大,與(yu) 2017年12月28日那次開庭一樣,興(xing) 賓區法院院長閉刪擔任了此次合議庭的審判長,興(xing) 賓區檢察院檢察長餘(yu) 崇盛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機關(guan) 指控:2004年至2017年,周方在擔任來賓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醫藥耗材及醫療器械采購過程中,為(wei) 歐陽某、伍某仲、洪某立等18人提供便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18人送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810.6 萬(wan) 元。
根據來賓市政府關(guan) 於(yu) 周方任職文件和來賓市人民醫院關(guan) 於(yu) 行政領導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顯示,2003年8月4日周方任來賓市人民醫院常務副院長,2007年5月14日任來賓市人民醫院院長。期間,周方一直分管負責醫院財務、醫療設備等工作,這也讓他成為(wei) 了眾(zhong) 多醫療器械設備公司搞好關(guan) 係的主要目標。
據周方在法庭上陳述,其所收受歐陽某等18人送予的好處費,都是對方主動送予,他並沒有暗示。“主動送禮的人員太多了,我隻是收了其中的一部分。”
一張存放於(yu) 周方柳州家中書(shu) 房內(nei) 的台式電腦鍵盤上的字條很好地記錄了周方其中一次受賄行為(wei) 。該字條內(nei) 容為(wei) “170.30.39.15.20-47.60.10.40.8-202”,記錄的是長沙康龍醫療器械公司、湖南益鑫盛科技發展公司、南寧品森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歐陽某每次以記數方式送給周方的好處費數額及周方讓歐陽某幫其保管的好處費數額及支出數額。
根據歐陽某的證言,2008年至2016年,歐陽某銷售給來賓市人民醫院總額達820.9萬(wan) 元的醫療器械,為(wei) 感謝周方提供的幫助及及時結算設備款,歐陽某送給周方感謝費157.3萬(wan) 元,其中以現金方式送44.3萬(wan) 元,以記數方式送113萬(wan) 元。另外其還證實了周方讓其幫保管985萬(wan) 元。
巨額財產(chan) 來源不明
根據公訴人指控,周方現有家庭財產(chan) 共計3705萬(wan) 餘(yu) 元。其中周方合法家庭收入1058萬(wan) 餘(yu) 元,曆年開支212萬(wan) 餘(yu) 元,受賄款1810.6萬(wan) 元,尚有1048萬(wan) 餘(yu) 元不能說明其來源。
巨額財產(chan) 來源不明可從(cong) 來賓市監察委員會(hui) 搜查結果略見一斑。據顯示,來賓市監察委員會(hui) 從(cong) 周方來賓市濱江園小區家中查獲證券交易卡3張,提貨卡20張,銀行卡11張,茅台酒120瓶、五糧液90瓶,各種瓶裝酒179瓶,香煙30條;從(cong) 南寧市楓林藍岸1號樓106室查獲五糧液96瓶,500ml大瓶裝茅台酒76瓶,500ml小瓶裝茅台酒8瓶,375ml裝茅台酒2瓶,人民幣108500元;從(cong) 南寧市楓林藍岸8號樓1202室查獲人民幣62萬(wan) 元,農(nong) 行卡1張等物、手表6塊,存折11本,土地使用證6本,房屋所有權證7本,商品房買(mai) 賣合同1本,借款合同1本,謳歌汽車1輛。
案發後,被告人周方家屬及他人共退出涉案款2238萬(wan) 餘(yu) 元到監察機關(guan) 。
檢察機關(guan) 認為(wei) ,被告人周方身為(wei)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wei) 伍某某、歐陽某某、洪某某等18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伍某某等18人送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810.6萬(wan) 元,數額特別巨大;周方身為(wei) 國家工作人員,所有財產(chan) 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有1015萬(wan) 餘(yu) 元不能說明其來源。其行為(wei) 觸犯了《刑法》相關(guan) 條款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chan) 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hui) 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zheng) 議的焦點,公訴機關(guan) 出示了相關(guan) 證據,周方及其辯護人當庭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周方作了最後陳述,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wei) 表示懺悔,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