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貫徹實施《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3號),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醫療器械標準製修訂工作的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器械注冊(ce) 司組織修訂了《醫療器械標準製修訂工作管理規範》(見附件),現公開征求意見,請於(yu) 2017年8月1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反饋:
電子郵件:yys-xbs@nifdc.org.cn。發送郵件時,請務必在郵件主題處注明“醫療器械標準製修訂工作管理規範意見”。
聯係人:黃倫(lun) 亮 010-88331432
鄭 佳 010-53852598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器械注冊(ce) 司
2017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