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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
發布時間:2009/04/06 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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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的意見



按照黨(dang) 的十七大精神,為(wei) 建立中國特色醫藥衛生體(ti) 製,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現就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

醫藥衛生事業(ye) 關(guan) 係億(yi) 萬(wan) 人民的健康,關(guan) 係千家萬(wan) 戶的幸福,是重大民生問題。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加快醫藥衛生事業(ye) 發展,適應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醫藥衛生需求,不斷提高人民群眾(zhong) 健康素質,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hui) 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舉(ju) 措,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和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的一項重大任務。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醫藥衛生事業(ye) 取得了顯著成就,覆蓋城鄉(xiang) 的醫藥衛生服務體(ti) 係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斷增強,醫療保障覆蓋人口逐步擴大,衛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水平明顯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標處於(yu) 發展中國家前列。尤其是抗擊非典取得重大勝利以來,各級政府投入加大,公共衛生、農(nong) 村醫療衛生和城市社區衛生發展加快,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取得突破性進展,為(wei)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礎。同時,也應該看到,當前我國醫藥衛生事業(ye) 發展水平與(yu) 人民群眾(zhong) 健康需求及經濟社會(hui) 協調發展要求不適應的矛盾還比較突出。城鄉(xiang) 和區域醫療衛生事業(ye) 發展不平衡,資源配置不合理,公共衛生和農(nong) 村、社區醫療衛生工作比較薄弱,醫療保障製度不健全,藥品生產(chan) 流通秩序不規範,醫院管理體(ti) 製和運行機製不完善,政府衛生投入不足,醫藥費用上漲過快,個(ge) 人負擔過重,對此,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

從(cong) 現在到2020年,是我國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的關(guan) 鍵時期,醫藥衛生工作任務繁重。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眾(zhong) 對改善醫藥衛生服務將會(hui) 有更高的要求。工業(ye) 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疾病譜變化和生態環境變化等,都給醫藥衛生工作帶來一係列新的嚴(yan) 峻挑戰。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是加快醫藥衛生事業(ye) 發展的戰略選擇,是實現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途徑,是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的迫切願望。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是一項涉及麵廣、難度大的社會(hui) 係統工程。我國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鄉(xiang) 、區域差距大,長期處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jue) 定了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是一項十分複雜艱巨的任務,是一個(ge) 漸進的過程,需要在明確方向和框架的基礎上,經過長期艱苦努力和堅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醫藥衛生體(ti) 製。因此,對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既要堅定決(jue) 心、抓緊推進,又要精心組織、穩步實施,確保改革順利進行,達到預期目標。

二、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ti) 目標

(一)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ge) 代表”重要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cong) 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際有益經驗,著眼於(yu) 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著力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wei) 主、以農(nong) 村為(wei) 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完善國民健康政策,健全製度體(ti) 係,加強監督管理,創新體(ti) 製機製,鼓勵社會(hui) 參與(yu) ,建設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進社會(hui) 和諧。

(二)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基本原則。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必須立足國情,一切從(cong) 實際出發,堅持正確的改革原則。

——堅持以人為(wei) 本,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堅持醫藥衛生事業(ye) 為(wei) 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為(wei) 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wei) 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從(cong) 改革方案設計、衛生製度建立到服務體(ti) 係建設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則,把基本醫療衛生製度作為(wei) 公共產(chan) 品向全民提供,著力解決(jue) 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全體(ti) 人民病有所醫。

——堅持立足國情,建立中國特色醫藥衛生體(ti) 製。堅持從(cong) 基本國情出發,實事求是地總結醫藥衛生事業(ye) 改革發展的實踐經驗,準確把握醫藥衛生發展規律和主要矛盾;堅持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與(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相協調、與(yu) 人民群眾(zhong) 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充分發揮中醫藥(民族醫藥)作用;堅持因地製宜、分類指導,發揮地方積極性,探索建立符合國情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

——堅持公平與(yu) 效率統一,政府主導與(yu) 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相結合。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製度中的責任,加強政府在製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麵的職責,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促進公平公正。同時,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動員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促進有序競爭(zheng) 機製的形成,提高醫療衛生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需求。

——堅持統籌兼顧,把解決(jue) 當前突出問題與(yu) 完善製度體(ti) 係結合起來。從(cong) 全局出發,統籌城鄉(xiang) 、區域發展,兼顧供給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預防、治療、康複三者的結合,正確處理政府、衛生機構、醫藥企業(ye) 、醫務人員和人民群眾(zhong) 之間的關(guan) 係。既著眼長遠,創新體(ti) 製機製,又立足當前,著力解決(jue) 醫藥衛生事業(ye) 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既注重整體(ti) 設計,明確總體(ti) 改革方向目標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

(三)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總體(ti) 目標。建立健全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jia) 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到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製度全麵覆蓋城鄉(xiang) 居民,基本藥物製度初步建立,城鄉(xiang) 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進一步健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得到普及,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取得突破,明顯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到2020年,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體(ti) 係和醫療服務體(ti) 係,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ti) 係,比較規範的藥品供應保障體(ti) 係,比較科學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ti) 製和運行機製,形成多元辦醫格局,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基本適應人民群眾(zhong) 多層次的醫療衛生需求,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完善醫藥衛生四大體(ti) 係,建立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

建設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ti) 係、醫療服務體(ti) 係、醫療保障體(ti) 係、藥品供應保障體(ti) 係,形成四位一體(ti) 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四大體(ti) 係相輔相成,配套建設,協調發展。

(四)全麵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ti) 係建設。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製、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衛生監督和計劃生育等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完善以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為(wei) 基礎的醫療服務體(ti) 係的公共衛生服務功能,建立分工明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互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ti) 係,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促進城鄉(xiang) 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確定公共衛生服務範圍。明確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逐步增加服務內(nei) 容。鼓勵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突出的公共衛生問題,在中央規定服務項目的基礎上增加公共衛生服務內(nei) 容。

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ti) 係。進一步明確公共衛生服務體(ti) 係的職能、目標和任務,優(you) 化人員和設備配置,探索整合公共衛生服務資源的有效形式。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ti) 係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製,加強對嚴(yan) 重威脅人民健康的傳(chuan) 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職業(ye) 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監測與(yu) 預防控製。加強城鄉(xiang) 急救體(ti) 係建設。

加強健康促進與(yu) 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guan) 、學校、社區、企業(ye) 等要大力開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種媒體(ti) ,加強健康、醫藥衛生知識的傳(chuan) 播,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進公眾(zhong) 合理營養(yang) ,提高群眾(zhong) 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

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將農(nong) 村環境衛生與(yu) 環境汙染治理納入社會(hui) 主義(yi) 新農(nong) 村建設規劃,推動衛生城市和文明村鎮建設,不斷改善城鄉(xiang) 居民生活、工作等方麵的衛生環境。

加強衛生監督服務。大力促進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職業(ye) 衛生、學校衛生,以及農(nong) 民工等流動人口衛生工作。

(五)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ti) 係。堅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wei) 主體(ti) 、營利性醫療機構為(wei) 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wei) 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辦醫原則,建設結構合理、覆蓋城鄉(xiang) 的醫療服務體(ti) 係。

大力發展農(nong) 村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進一步健全以縣級醫院為(wei) 龍頭、鄉(xiang) 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wei) 基礎的農(nong) 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縣級醫院作為(wei) 縣域內(nei) 的醫療衛生中心,主要負責基本醫療服務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搶救,並承擔對鄉(xiang) 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業(ye) 務技術指導和衛生人員的進修培訓;鄉(xiang) 鎮衛生院負責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等綜合服務,並承擔對村衛生室的業(ye) 務管理和技術指導;村衛生室承擔行政村的公共衛生服務及一般疾病的診治等工作。有條件的農(nong) 村實行鄉(xiang) 村一體(ti) 化管理。積極推進農(nong) 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政府重點辦好縣級醫院,並在每個(ge) 鄉(xiang) 鎮辦好一所衛生院,采取多種形式支持村衛生室建設,使每個(ge) 行政村都有一所村衛生室,大力改善農(nong) 村醫療衛生條件,提高服務質量。

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為(wei) 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加快建設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wei) 主體(ti) 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完善服務功能,以維護社區居民健康為(wei) 中心,提供疾病預防控製等公共衛生服務、一般常見病及多發病的初級診療服務、慢性病管理和康複服務。轉變社區衛生服務模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堅持主動服務、上門服務,逐步承擔起居民健康“守門人”的職責。

健全各類醫院的功能和職責。優(you) 化布局和結構,充分發揮城市醫院在危重急症和疑難病症的診療、醫學教育和科研、指導和培訓基層衛生人員等方麵的骨幹作用。有條件的大醫院按照區域衛生規劃要求,可以通過托管、重組等方式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

建立城市醫院與(yu)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分工協作機製。城市醫院通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等方式,帶動社區衛生服務持續發展。同時,采取增強服務能力、降低收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逐步實現社區首診、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整合城市衛生資源,充分利用城市現有一、二級醫院及國有企事業(ye) 單位所屬醫療機構和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的醫療機構等資源,發展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充分發揮中醫藥(民族醫藥)在疾病預防控製、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服務中的作用。加強中醫臨(lin) 床研究基地和中醫院建設,組織開展中醫藥防治疑難疾病的聯合攻關(guan) 。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中,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采取扶持中醫藥發展政策,促進中醫藥繼承和創新。

建立城市醫院對口支援農(nong) 村醫療衛生工作的製度。發達地區要加強對口支援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醫療衛生事業(ye) 。城市大醫院要與(yu) 縣級醫院建立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和合作製度,采取臨(lin) 床服務、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設備支援等方式,幫助其提高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

(六)加快建設醫療保障體(ti) 係。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為(wei) 主體(ti) ,其他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ye) 健康保險為(wei) 補充,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ti) 係。

建立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ti) 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和城鄉(xiang) 醫療救助共同組成基本醫療保障體(ti) 係,分別覆蓋城鎮就業(ye) 人口、城鎮非就業(ye) 人口、農(nong) 村人口和城鄉(xiang) 困難人群。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原則,從(cong) 重點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門診小病延伸,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國家、單位、家庭和個(ge) 人責任明確、分擔合理的多渠道籌資機製,實現社會(hui) 互助共濟。隨著經濟社會(hui) 發展,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統籌層次,縮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終實現製度框架的基本統一。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加快覆蓋就業(ye) 人口,重點解決(jue) 國有關(guan) 閉破產(chan) 企業(ye) 、困難企業(ye) 等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及非公有製經濟組織從(cong) 業(ye) 人員和靈活就業(ye) 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2009年全麵推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重視解決(jue) 老人、殘疾人和兒(er) 童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全麵實施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製度,逐步提高政府補助水平,適當增加農(nong) 民繳費,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製度,對困難人群參保及其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提供補助,築牢醫療保障底線。探索建立城鄉(xiang) 一體(ti) 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製度。

鼓勵工會(hui) 等社會(hui) 團體(ti) 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互助活動。鼓勵和引導各類組織和個(ge) 人發展社會(hui) 慈善醫療救助。

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製度和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製度之間的銜接。以城鄉(xiang) 流動的農(nong) 民工為(wei) 重點積極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guan) 係轉移接續,以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為(wei) 重點改進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妥善解決(jue) 農(nong) 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簽訂勞動合同並與(yu) 企業(ye) 建立穩定勞動關(guan) 係的農(nong) 民工,要按照國家規定明確用人單位繳費責任,將其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其他農(nong) 民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戶籍所在地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或務工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積極發展商業(ye) 健康保險。鼓勵商業(ye) 保險機構開發適應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險產(chan) 品,簡化理賠手續,方便群眾(zhong) ,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鼓勵企業(ye) 和個(ge) 人通過參加商業(ye) 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jue) 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積極提倡以政府購買(mai) 醫療保障服務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ye) 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七)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ti) 係。加快建立以國家基本藥物製度為(wei) 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ti) 係,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安全用藥。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製度。中央政府統一製定和發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jia) 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的原則,結合我國用藥特點,參照國際經驗,合理確定品種和數量。建立基本藥物的生產(chan) 供應保障體(ti) 係,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製的作用,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減少中間環節,保障群眾(zhong) 基本用藥。國家製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jia) 格,在指導價(jia) 格內(nei) ,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確定本地區的統一采購價(jia) 格。規範基本藥物使用,製定基本藥物臨(lin) 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城鄉(xiang)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wei) 首選藥物並確定使用比例。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yu) 非基本藥物。

規範藥品生產(chan) 流通。完善醫藥產(chan) 業(ye) 發展政策和行業(ye) 發展規劃,嚴(yan) 格市場準入和藥品注冊(ce) 審批,大力規範和整頓生產(chan) 流通秩序,推動醫藥企業(ye) 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醫藥產(chan) 業(ye) 結構優(you) 化升級,發展藥品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促進藥品生產(chan) 、流通企業(ye) 的整合。建立便民惠農(nong) 的農(nong) 村藥品供應網。完善藥品儲(chu) 備製度。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藥、急救用藥生產(chan) 。規範藥品采購,堅決(jue) 治理醫藥購銷中的商業(ye) 賄賂。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建立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製。

四、完善體(ti) 製機製,保障醫藥衛生體(ti) 係有效規範運轉

完善醫藥衛生的管理、運行、投入、價(jia) 格、監管體(ti) 製機製,加強科技與(yu) 人才、信息、法製建設,保障醫藥衛生體(ti) 係有效規範運轉。

(八)建立協調統一的醫藥衛生管理體(ti) 製。實施屬地化和全行業(ye) 管理。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製、投資主體(ti) 、隸屬關(guan) 係和經營性質,均由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中央、省級可以設置少量承擔醫學科研、教學功能的醫學中心或區域醫療中心,以及承擔全國或區域性疑難病症診治的專(zhuan) 科醫院等醫療機構;縣(市)主要負責舉(ju) 辦縣級醫院、鄉(xiang) 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其餘(yu) 公立醫院由市負責舉(ju) 辦。

強化區域衛生規劃。省級人民政府製定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組織編製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明確醫療機構的數量、規模、布局和功能。科學製定鄉(xiang) 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各級醫院建設與(yu) 設備配置標準。充分利用和優(you) 化配置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醫療機構要逐步進行整合,嚴(yan) 格控製大型醫療設備配置,鼓勵共建共享,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新增衛生資源必須符合區域衛生規劃,重點投向農(nong) 村和社區衛生等薄弱環節。加強區域衛生規劃與(yu) 城鄉(xiang) 規劃、土地利用總體(ti) 規劃等的銜接。建立區域衛生規劃和資源配置監督評價(jia) 機製。

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ti) 製改革。從(cong) 有利於(yu) 強化公立醫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監管出發,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多種實現形式。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衛生行政部門主要承擔衛生發展規劃、資格準入、規範標準、服務監管等行業(ye) 管理職能,其他有關(guan) 部門按照各自職能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

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體(ti) 製。中央統一製定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框架和政策,地方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創造條件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有效整合基本醫療保險經辦資源,逐步實現城鄉(xiang) 基本醫療保險行政管理的統一。

(九)建立高效規範的醫藥衛生機構運行機製。公共衛生機構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承擔的職責任務,由政府合理確定人員編製、工資水平和經費標準,明確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嚴(yan) 格人員準入,加強績效考核,建立能進能出的用人製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製。政府舉(ju) 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xiang) 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嚴(yan) 格界定服務功能,明確規定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基本藥物,為(wei) 廣大群眾(zhong) 提供低成本服務,維護公益性質。要嚴(yan) 格核定人員編製,實行人員聘用製,建立能進能出和激勵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製度。要明確收支範圍和標準,實行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財務管理辦法,並探索實行收支兩(liang) 條線、公共衛生和醫療保障經費的總額預付等多種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嚴(yan) 格收支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改革藥品加成政策,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加強和完善內(nei) 部管理,建立以服務質量為(wei) 核心、以崗位責任與(yu) 績效為(wei) 基礎的考核和激勵製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長效機製。

建立規範的公立醫院運行機製。公立醫院要遵循公益性質和社會(hui) 效益原則,堅持以病人為(wei) 中心,優(you) 化服務流程,規範用藥、檢查和醫療行為(wei) 。深化運行機製改革,建立和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形成決(jue) 策、執行、監督相互製衡,有責任、有激勵、有約束、有競爭(zheng) 、有活力的機製。推進醫藥分開,積極探索多種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藥補醫機製。通過實行藥品購銷差別加價(jia) 、設立藥事服務費等多種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同時采取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jia) 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醫院補償(chang) 機製。進一步完善財務、會(hui) 計管理製度,嚴(yan) 格預算管理,加強財務監管和運行監督。地方可結合本地實際,對有條件的醫院開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繳、差額補助、獎懲分明”等多種管理辦法的試點。改革人事製度,完善分配激勵機製,推行聘用製度和崗位管理製度,嚴(yan) 格工資總額管理,實行以服務質量及崗位工作量為(wei) 主的綜合績效考核和崗位績效工資製度,有效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健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運行機製。完善內(nei) 部治理結構,建立合理的用人機製和分配製度,完善激勵約束機製,提高醫療保險經辦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十)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製。明確政府、社會(hui) 與(yu) 個(ge) 人的衛生投入責任。確立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籌資,向城鄉(xiang) 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由政府、社會(hui) 和個(ge) 人三方合理分擔費用。特需醫療服務由個(ge) 人直接付費或通過商業(ye) 健康保險支付。

建立和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機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對衛生的投入,並兼顧供給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使居民個(ge) 人基本醫療衛生費用負擔有效減輕;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要高於(yu) 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使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衛生投入重點用於(yu) 支持公共衛生、農(nong) 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

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衛生投入責任。地方政府承擔主要責任,中央政府主要對國家免疫規劃、跨地區的重大傳(chuan) 染疾病預防控製等公共衛生、城鄉(xiang) 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以及有關(guan) 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等給予補助。加大中央、省級財政對困難地區的專(zhuan) 項轉移支付力度。

完善政府對公共衛生的投入機製。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人員經費、發展建設和業(ye) 務經費由政府全額安排,按照規定取得的服務收入上繳財政專(zhuan) 戶或納入預算管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衛生經費,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製。

完善政府對城鄉(xiang)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機製。政府負責其舉(ju) 辦的鄉(xiang) 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經費、設備購置經費、人員經費和其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ye) 務經費,使其正常運行。對包括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的所有鄉(xiang) 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各地都可采取購買(mai) 服務等方式核定政府補助。支持村衛生室建設,對鄉(xiang) 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

落實公立醫院政府補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於(yu) 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扶持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補貼政策性虧(kui) 損等,對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專(zhuan) 項補助,形成規範合理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機製。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chuan) 染病院、精神病院、職業(ye) 病防治院、婦產(chan) 醫院和兒(er) 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qing) 斜。嚴(yan) 格控製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準和貸款行為(wei) 。

完善政府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投入機製。政府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製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證相關(guan) 經辦機構正常經費。

鼓勵和引導社會(hui) 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ye) 。積極促進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形成投資主體(ti) 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ti) 製。抓緊製定和完善有關(guan) 政策法規,規範社會(hui) 資本包括境外資本辦醫療機構的準入條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業(ye) 管理政策。鼓勵社會(hui) 資本依法興(xing) 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國家製定公立醫院改製的指導性意見,積極引導社會(hui) 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yu) 包括國有企業(ye) 所辦醫院在內(nei) 的部分公立醫院改製重組。穩步推進公立醫院改製的試點,適度降低公立醫療機構比重,形成公立醫院與(yu) 非公立醫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支持有資質人員依法開業(ye) ,方便群眾(zhong) 就醫。完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政策和稅收優(you) 惠政策。依法加強對社會(hui) 力量辦醫的監管。

大力發展醫療慈善事業(ye) 。製定相關(guan) 優(you) 惠政策,鼓勵社會(hui) 力量興(xing) 辦慈善醫療機構,或向醫療救助、醫療機構等慈善捐贈。

(十一)建立科學合理的醫藥價(jia) 格形成機製。規範醫療服務價(jia) 格管理。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jia) ,其餘(yu) 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jia) 。中央政府負責製定醫療服務價(jia) 格政策及項目、定價(jia) 原則及方法;省或市級價(jia) 格主管部門會(hui) 同衛生、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核定基本醫療服務指導價(jia) 格。基本醫療服務價(jia) 格按照扣除財政補助的服務成本製定,體(ti) 現醫療服務合理成本和技術勞務價(jia) 值。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和醫生提供的服務,實行分級定價(jia) 。規範公立醫療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研究探索按病種收費等收費方式改革。建立醫用設備儀(yi) 器價(jia) 格監測、檢查治療服務成本監審及其價(jia) 格定期調整製度。

改革藥品價(jia) 格形成機製。合理調整政府定價(jia) 範圍,改進定價(jia) 方法,提高透明度,利用價(jia) 格杠杆鼓勵企業(ye) 自主創新,促進國家基本藥物的生產(chan) 和使用。對新藥和專(zhuan) 利藥品逐步實行定價(jia) 前藥物經濟性評價(jia) 製度。對仿製藥品實行後上市價(jia) 格從(cong) 低定價(jia) 製度,抑製低水平重複建設。嚴(yan) 格控製藥品流通環節差價(jia) 率。對醫院銷售藥品開展差別加價(jia) 、收取藥事服務費等試點,引導醫院合理用藥。加強18新利手机及植(介)入類醫療器械流通和使用環節價(jia) 格的控製和管理。健全醫藥價(jia) 格監測體(ti) 係,規範企業(ye) 自主定價(jia) 行為(wei) 。

積極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yu) 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機製,發揮醫療保障對醫療服務和藥品費用的製約作用。

(十二)建立嚴(yan) 格有效的醫藥衛生監管體(ti) 製。強化醫療衛生監管。健全衛生監督執法體(ti) 係,加強城鄉(xiang) 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服務行為(wei) 和質量監管,完善醫療衛生服務標準和質量評價(jia) 體(ti) 係,規範管理製度和工作流程,加快製定統一的疾病診療規範,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監測網絡。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準入和運行監管。加強對生活飲用水安全、職業(ye) 危害防治、食品安全、醫療廢棄物處置等社會(hui) 公共衛生的監管。依法嚴(yan) 厲打擊各種危害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違法行為(wei) 。

完善醫療保障監管。加強對醫療保險經辦、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建立醫療保險基金有效使用和風險防範機製。強化醫療保障對醫療服務的監控作用,完善支付製度,積極探索實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方式,建立激勵與(yu) 懲戒並重的有效約束機製。加強商業(ye) 健康保險監管,促進規範發展。

加強藥品監管。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完善監管體(ti) 係建設,嚴(yan) 格藥品研究、生產(chan) 、流通、使用、價(jia) 格和廣告的監管。落實藥品生產(chan) 質量管理規範,加強對高風險品種生產(chan) 的監管。嚴(yan) 格實施藥品經營管理規範,探索建立藥品經營許可分類、分級的管理模式,加大重點品種的監督抽驗力度。建立農(nong) 村藥品監督網。加強政府對藥品價(jia) 格的監管,有效抑製虛高定價(jia) 。規範藥品臨(lin) 床使用,發揮執業(ye) 藥師指導合理用藥與(yu) 藥品質量管理方麵的作用。

建立信息公開、社會(hui) 多方參與(yu) 的監管製度。鼓勵行業(ye) 協會(hui) 等社會(hui) 組織和個(ge) 人對政府部門、醫藥機構和相關(guan) 體(ti) 係的運行績效進行獨立評價(jia) 和監督。加強行業(ye) 自律。

(十三)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醫藥衛生科技創新機製和人才保障機製。推進醫藥衛生科技進步。把醫藥衛生科技創新作為(wei) 國家科技發展的重點,努力攻克醫藥科技難關(guan) ,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提供技術保障。加大醫學科研投入,深化醫藥衛生科技體(ti) 製和機構改革,整合優(you) 勢醫學科研資源,加快實施醫藥科技重大專(zhuan) 項,鼓勵自主創新,加強對重大疾病防治技術和新藥研製關(guan) 鍵技術等的研究,在醫學基礎和應用研究、高技術研究、中醫和中西醫結合研究等方麵力求新的突破。開發生產(chan) 適合我國國情的醫療器械。廣泛開展國際衛生科技合作交流。

加強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製定和實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加強公共衛生、農(nong) 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培養(yang) 培訓。製定優(you) 惠政策,鼓勵優(you) 秀衛生人才到農(nong) 村、城市社區和中西部地區服務。對長期在城鄉(xiang) 基層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在職稱晉升、業(ye) 務培訓、待遇政策等方麵給予適當傾(qing) 斜。完善全科醫師任職資格製度,健全農(nong) 村和城市社區衛生人員在崗培訓製度,鼓勵參加學曆教育,促進鄉(xiang) 村醫生執業(ye) 規範化,盡快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加強高層次科研、醫療、衛生管理等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強化繼續醫學教育。加強護理隊伍建設,逐步解決(jue) 護理人員比例過低的問題。培育壯大中醫藥人才隊伍。穩步推動醫務人員的合理流動,促進不同醫療機構之間人才的縱向和橫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冊(ce) 醫師多點執業(ye) 。規範醫院管理者的任職條件,逐步形成一支職業(ye) 化、專(zhuan) 業(ye) 化的醫療機構管理隊伍。

調整高等醫學教育結構和規模。加強全科醫學教育,完善標準化、規範化的臨(lin) 床醫學教育,提高醫學教育質量。加大醫學教育投入,大力發展麵向農(nong) 村、社區的高等醫學本專(zhuan) 科教育,采取定向免費培養(yang) 等多種方式,為(wei) 貧困地區農(nong) 村培養(yang) 實用的醫療衛生人才,造就大批紮根農(nong) 村、服務農(nong) 民的合格醫生。

構建健康和諧的醫患關(guan) 係。加強醫德醫風建設,重視醫務人員人文素養(yang) 培養(yang) 和職業(ye) 素質教育,大力弘揚救死扶傷(shang) 精神。優(you) 化醫務人員執業(ye) 環境和條件,保護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調動醫務人員改善服務和提高效率的積極性。完善醫療執業(ye) 保險,開展醫務社會(hui) 工作,完善醫療糾紛處理機製,增進醫患溝通。在全社會(hui) 形成尊重醫學科學、尊重醫療衛生工作者、尊重患者的良好風氣。

(十四)建立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係統。大力推進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以推進公共衛生、醫療、醫保、藥品、財務監管信息化建設為(wei) 著力點,整合資源,加強信息標準化和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建設,逐步實現統一高效、互聯互通。

加快醫療衛生信息係統建設。完善以疾病控製網絡為(wei) 主體(ti) 的公共衛生信息係統,提高預測預警和分析報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為(wei) 重點,構建鄉(xiang) 村和社區衛生信息網絡平台;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曆為(wei) 重點,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利用網絡信息技術,促進城市醫院與(yu)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合作。積極發展麵向農(nong) 村及邊遠地區的遠程醫療。

建立和完善醫療保障信息係統。加快基金管理、費用結算與(yu) 控製、醫療行為(wei) 管理與(yu) 監督、參保單位和個(ge) 人管理服務等具有複合功能的醫療保障信息係統建設。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信息係統建設,實現與(yu) 醫療機構信息係統的對接,積極推廣“一卡通”等辦法,方便參保(合)人員就醫,增加醫療服務的透明度。

建立和完善國家、省、市三級藥品監管、藥品檢驗檢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網絡。建立基本藥物供求信息係統。

(十五)建立健全醫藥衛生法律製度。完善衛生法律法規。加快推進基本醫療衛生立法,明確政府、社會(hui) 和居民在促進健康方麵的權利和義(yi) 務,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建立健全衛生標準體(ti) 係,做好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銜接與(yu) 協調。加快中醫藥立法工作。完善藥品監管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健全與(yu) 基本醫療衛生製度相適應、比較完整的衛生法律製度。

推進依法行政。嚴(yan) 格、規範執法,切實提高各級政府運用法律手段發展和管理醫藥衛生事業(ye) 的能力。加強醫藥衛生普法工作,努力創造有利於(yu) 人民群眾(zhong) 健康的法治環境。

五、著力抓好五項重點改革,力爭(zheng) 近期取得明顯成效

為(wei) 使改革盡快取得成效,落實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著力保障廣大群眾(zhong) 看病就醫的基本需求,按照讓群眾(zhong) 得到實惠,讓醫務人員受到鼓舞,讓監管人員易於(yu) 掌握的要求,2009-2011年著力抓好五項重點改革。

(十六)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製度建設。基本醫療保障製度全麵覆蓋城鄉(xiang) 居民,3年內(nei)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參保(合)率均達到90%以上;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製度覆蓋到全國所有困難家庭。以提高住院和門診大病保障為(wei) 重點,逐步提高籌資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做好醫療保險關(guan) 係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完善醫療保障管理體(ti) 製機製。有效減輕城鄉(xiang) 居民個(ge) 人醫藥費用負擔。

(十七)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製度。建立比較完整的基本藥物遴選、生產(chan) 供應、使用和醫療保險報銷的體(ti) 係。2009年,公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規範基本藥物采購和配送;合理確定基本藥物的價(jia) 格。從(cong) 2009年起,政府舉(ju) 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所有零售藥店均應配備和銷售基本藥物;完善基本藥物的醫保報銷政策。保證群眾(zhong) 基本用藥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減輕群眾(zhong) 基本用藥費用負擔。

(十八)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加快農(nong) 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發揮縣級醫院的龍頭作用,用3年時間建成比較完善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特別是全科醫生的培養(yang) 培訓,著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水平和質量。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製和服務模式,完善補償(chang) 機製。逐步建立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製度,為(wei) 群眾(zhong) 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十九)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國家製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從(cong) 2009年起,逐步向城鄉(xiang) 居民統一提供疾病預防控製、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效預防控製重大疾病及其危險因素,進一步提高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健全城鄉(xiang) 公共衛生服務體(ti) 係,完善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製,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於(yu) 15元,到2011年不低於(yu) 20元。加強績效考核,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逐步縮小城鄉(xiang) 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差距,力爭(zheng) 讓群眾(zhong) 少生病。

(二十)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ti) 製、運行機製和監管機製,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公立醫院補償(chang) 機製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醫院經濟補償(chang) 政策,逐步解決(jue) “以藥補醫”問題。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民營資本舉(ju) 辦非營利性醫院。大力改進公立醫院內(nei) 部管理,優(you) 化服務流程,規範診療行為(wei) ,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明顯縮短病人等候時間,實現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努力讓群眾(zhong) 看好病。

六、積極穩妥推進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

(二十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提高認識、堅定信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解決(jue) 群眾(zhong) 看病就醫問題作為(wei) 改善民生、擴大內(nei) 需的重點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政府的公共醫療衛生責任。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實施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強監督考核。地方政府要按照本意見和實施方案的要求,因地製宜製定具體(ti) 實施方案和有效措施,精心組織,有序推進改革進程,確保改革成果惠及全體(ti) 人民群眾(zhong) 。

(二十二)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建立覆蓋城鄉(xiang) 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堅持遠近結合,從(cong) 基礎和基層起步,近期重點抓好基本醫療保障製度、國家基本藥物製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五項改革。要抓緊製定操作性文件和具體(ti) 方案,進一步深化、細化政策措施,明確實施步驟,做好配套銜接,協調推進各項改革。

(二十三)先行試點,逐步推開。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涉及麵廣、情況複雜、政策性強,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試點。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領導小組負責製定試點原則和政策框架,統籌協調、指導各地試點工作。各省區市製定具體(ti) 試點方案並組織實施。鼓勵地方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試點,積極探索有效的實現途徑,並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二十四)加強宣傳(chuan) ,正確引導。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需要社會(hui) 各界和廣大群眾(zhong) 的理解、支持和參與(yu) 。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chuan) 改革的重大意義(yi) 和主要政策措施,積極引導社會(hui) 預期,增強群眾(zhong) 信心,使這項惠及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為(wei) 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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