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dong) 省是全國6個(ge) “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省市之一。近日,《廣東(dong) 省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發布,明確粵港澳大灣區內(nei) 的廣州、深圳等9市是試點地區,試點時間為(wei) 2019年3月~12月。
《方案》明確,“互聯網+護理服務”的提供主體(ti) 為(wei) 實體(ti) 醫療機構,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的人員需取得執業(ye) 護士證書(shu) ,至少具備5年以上臨(lin) 床護理工作經驗等。
《方案》規定,試點機構要對服務對象實施“雙評估”,在信息平台上對從(cong) 業(ye) 護士、服務對象及相關(guan) 照顧人員進行電子實名認證。為(wei) 從(cong) 業(ye) 護士配置護理工作記錄儀(yi) ,使服務行為(wei) 全程留痕可追溯,要提供手機App定位追蹤係統,配備與(yu) 試點醫療機構保安室或當地警務室聯動的一鍵報警裝置,並購買(mai) 責任險、醫療意外險和人身意外險等。對基於(yu) 互聯網開展的護理項目,屬基本醫療服務的,按基本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規範執行,並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對競爭(zheng) 較充分、個(ge) 性化需求較強的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j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