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中心發〔2021〕34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guan) 定點醫療機構: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門診部、北京城建集團牡丹園門診部因嚴(yan) 重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被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醫保中心)給予中斷執行協議六個(ge) 月的處理,進行整改。整改期間,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門診部、北京城建集團牡丹園門診部能夠積極查找問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各項規章製度,製定有效措施,加強管理。近期,東(dong) 城區、海澱區醫保中心及市醫保中心分別對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門診部、北京城建集團牡丹園門診部進行了檢查,上述兩(liang) 家單位整改後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經研究決(jue) 定,與(yu)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門診部、北京城建集團牡丹園門診部恢複簽訂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現就有關(guan) 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東(dong) 城區醫保中心和海澱區醫保中心接到此通知後分別負責辦理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門診部、北京城建集團牡丹園門診部簽訂《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shu) 》的相關(guan) 手續。
二、自2021年5月28日起,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恢複對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門診部、北京城建集團牡丹園門診部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費用的結算。
三、各區醫療保險管理部門要按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shu) 》有關(guan) 條款,加強對轄區內(nei) 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管理,杜絕違規現象發生。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門診部、北京城建集團牡丹園門診部應引以為(wei) 戒,吸取教訓,認真執行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各項規定,自覺規範醫療行為(wei) ,切實為(wei) 參保人員提供規範、優(you) 質、便捷的醫療服務。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