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行業動態> 政策文件
《昆明市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3月1日正式公告實施
發布時間:2016/03/03 信息來源:查看

《昆明市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3月1日正式公告實施

根據《雲(yun) 南省行政機關(guan) 規範性文件製定和備案辦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決(jue) 策聽證製度實施細則》,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調研、公開征求意見、組織聽證等程序,製定了《昆明市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日前已經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法製辦備案通過,於(yu) 201631日起正式施行。

《實施細則》共445條,突出四個(ge) 原則,即分類分級管理原則、責任主體(ti) 原則、便民高效強化屬地管理原則、持續動態原則。對企業(ye) 準入(備案)條件進行了合理量化,完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退出機製,加大對中小微企業(ye) 的政策扶持力度,借鑒醫療器械產(chan) 業(ye) 發達地區管理經驗,在原監管標準的基礎上,對昆明市醫療器械經營環節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和監管難點進行了研究和考量,對企業(ye) 經營場所和庫房麵積等條件進行了調整,體(ti) 現分類分級,寬嚴(yan) 有別的監管思路;力求做到依法行政,規範許可,完善監管的要求,進一步細化昆明市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工作,保證醫療器械經營環節質量安全可控。


友情鏈接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722號 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備案(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3)第00464號網絡備案:京ICP備12039121號-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9號匯智大廈B座7層 www.komibo.com ©2017-2025 新利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