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進一步促進我省藥品流通行業(ye) 高質量發展,近日,省藥監局發布《關(guan) 於(yu) 開展藥品批發零售一體(ti) 化經營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自2026年6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藥品批發零售一體(ti) 化經營模式。
《通告》共十二條,主要包括藥品批零一體(ti) 化經營定義(yi) 、開展一體(ti) 化經營的基本條件、總體(ti) 要求、質量管理、辦理流程和監管要求等內(nei) 容。
《通告》要求,申請批零一體(ti) 經營企業(ye) 需具備符合現代物流要求的自營倉(cang) 庫,其零售連鎖門店需落實“七統一”管理要求;明確批零一體(ti) 經營企業(ye) 可以整合人員、倉(cang) 庫、計算機係統等資源開展經營活動,通過優(you) 化資源配置實現降本增效;同時為(wei) 進一步優(you) 化行政審批服務,設定不同類型企業(ye) 的差異化申請流程,對新開辦企業(ye) 可以同時申請兩(liang) 項許可並實施合並檢查,對已有批發或零售連鎖資質的企業(ye) 按對應程序申請相應許可。
實施藥品批零一體(ti) 化經營,既是省藥監局深入貫徹全麵深化藥品監管改革要求的具體(ti) 舉(ju) 措,也是積極回應企業(ye) 需求、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服務醫藥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措施,對於(yu) 有效整合藥品流通行業(ye) 資源、降低企業(ye) 運營成本、提升藥品流通效率具有重要意義(yi) ,將會(hui) 助力我省藥品流通行業(ye) 集約化、規模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