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行業動態> 醫院動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骨愈靈膠囊轉換為處方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10/21 信息來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處方藥與(yu) 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和《關(guan) 於(yu) 開展處方藥與(yu) 非處方藥轉換評價(jia) 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4〕101號)要求,為(wei) 保障用藥安全有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jue) 定將骨愈靈膠囊轉換為(wei) 處方藥。現將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通知本行政區域相關(guan) 藥品生產(chan) 企業(ye) ,按照要求完成說明書(shu) 和標準的修訂工作,並按規定進行備案。

    二、2012年2月1日後,該藥品標簽和說明書(shu) 應按處方藥執行。已按非處方藥上市的藥品,在有效期內(nei) 可繼續按非處方藥流通。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友情鏈接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722號 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備案(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3)第00464號網絡備案:京ICP備12039121號-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9號匯智大廈B座7層 www.komibo.com ©2017-2025 新利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