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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慢性病防治中長期規劃(2018-2025年)等疾病防治工作規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1/03 信息來源: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慢性病防治中長期規劃(2018-2025年)》《江蘇省艾滋病防治行動計劃(2018-2020年)》《江蘇省結核病防治規劃(2018-2020年)》《江蘇省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8-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江蘇省慢性病防治

中長期規劃(2018-2025年)

為(wei) 加強慢性病防治工作,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深入推進健康江蘇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中國防治慢性病中長期規劃(2017—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17〕1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規劃。

一、防治背景

本規劃所稱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腦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係統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內(nei) 分泌、腎髒、骨骼、神經係統等疾病。慢性病是嚴(yan) 重威脅居民健康的一大類疾病,是影響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重大公共衛生問題。近年來,我省以健康江蘇建設為(wei) 統領,紮實開展綜合醫改,著力推進環境整治、煙草控製、體(ti) 育健身、營養(yang) 改善等工作,健康支持性環境持續改善,居民健康素養(yang) 穩步提升,初步形成了慢性病綜合防治工作機製和防治服務網絡,全省慢性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慢性病的發生和流行與(yu) 經濟、社會(hui) 、人口、行為(wei) 、環境等因素密切相關(guan) ,其影響因素的綜合性、複雜性決(jue) 定了防治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隨著經濟社會(hui) 快速發展和群眾(zhong) 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工業(ye) 化、城市化和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居民生活方式、生態環境、食品安全狀況等對健康的影響逐步顯現,慢性病發病、患病和死亡人數不斷增多,疾病負擔日益沉重,已成為(wei) 危害我省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必須切實加大慢性病防治工作力度。

二、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麵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jue) 策部署,堅持新時期衛生與(yu) 健康工作方針,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wei) 核心,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為(wei) 主題,以控製慢性病危險因素、建設健康支持性環境為(wei) 重點,以健康促進和健康管理為(wei) 手段,提升全民健康素養(yang) ,降低高危人群發病風險,提高患者生存質量,減少可預防的慢性病發病、死亡和殘疾,實現由以治病為(wei) 中心向以健康為(wei) 中心轉變,促進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壽命,為(wei) 推進健康江蘇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堅持健康優(you) 先,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動員社會(hui) 、全民參與(yu) 的慢性病綜合防治機製;堅持預防為(wei) 主,強化醫防合作,加強行為(wei) 和環境危險因素控製,為(wei) 居民提供公平可及、係統連續的預防、治療、康複、健康促進等一體(ti) 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務;堅持共建共享,強化個(ge) 人健康意識和責任,構建自我為(wei) 主、人際互助、社會(hui) 支持、政府指導的健康管理模式;堅持分類指導,根據不同地區、不同人群的特點,確定有針對性的防治目標和策略,實施有效防控措施,並注重發揮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的典型引領作用,提升慢性病防治水平。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環境顯著改善,降低因心腦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係統疾病和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導致的過早死亡率,力爭(zheng) 將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降至11%以下。到2025年,慢性病危險因素得到有效控製,實現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持續降低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壽命,有效控製慢性病疾病負擔。

江蘇省慢性病防治中長期規劃(2018-2025年)主要指標

主要指標

基線

2020年

2025年

心腦血管疾病死亡率(1/10萬(wan) )

251.8

下降10%

下降15%

總體(ti) 癌症5年生存率(%)

31.7

提高5%

提高10%

高發地區重點癌種早診率(%)

48

55

60

70歲以下人群慢性呼吸係統疾病死亡率(1/10萬(wan) )

8.9

<8.9

<8.9

40歲以上居民肺功能檢測率(%)

7.1

15

25

高血壓患者管理人數(萬(wan) 人)

564

600

650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數(萬(wan) 人)

186

200

220

高血壓患者規範管理率(%)

55

65

70

糖尿病患者規範管理率(%)

55

65

70

35歲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檢測率(%)

29.8

32

35

65歲以上老年人中醫藥健康管理率(%)

57.5

65

80

居民健康素養(yang) 水平(%)

18.9

24

27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縣(區)覆蓋率(%)

84

100

100

經常參加體(ti) 育鍛煉人數比例(%)

35

40

42

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

24.1

≤22

≤20

人均每日食鹽攝入量(克)

11

有效下降

下降15%

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覆蓋率(%)

26

35

40

三、策略與(yu) 措施

(一)加強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養(yang) 。

1.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加強社區、機關(guan) 、企事業(ye) 單位、學校、醫院和媒體(ti) 協同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識,教育引導群眾(zhong) 樹立正確健康觀。把學生健康教育納入全民健康工作體(ti) 係,健全工作機製,落實機構、隊伍、經費等保障措施。全省義(yi) 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免費配發健康教育讀本。普通中小學每學期開設健康教育課不少於(yu) 7課時。中等職業(ye) 學校、普通高校普遍開設健康教育必修或選修課。衛生計生部門組織專(zhuan) 家編製科學實用的慢性病防治知識和信息指南,由專(zhuan) 業(ye) 機構向社會(hui) 發布,廣泛宣傳(chuan) 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煙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識,規範慢性病防治健康科普管理。創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載體(ti) ,充分利用主流媒體(ti) 和互聯網、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ti) 開展形式多樣的慢性病防治宣傳(chuan) 教育,注重健康教育的針對性、精準性和實效性,深入推進全民健康素養(yang) 促進行動、健康中國行等活動,提高居民健康素養(yang) 水平和重點慢性病核心知識知曉率。

2.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加強幼兒(er) 園、中小學營養(yang) 均衡、口腔保健、視力保護等健康知識和行為(wei) 方式教育,將綜合運動、飲食和行為(wei) 習(xi) 慣等內(nei) 容的行為(wei) 塑造融入學生在學校、家庭及社會(hui) 的各種日常活動中,實現預防工作關(guan) 口前移,使兒(er) 童青少年超重肥胖、視力不良等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製。鼓勵機關(guan) 、企事業(ye) 單位開展工間健身和職工運動會(hui) 、健步走、健康知識競賽等活動,組織職工開展健康素養(yang) 學習(xi) 測評。推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強化生活方式指導及幹預,開展“三減三健”(減鹽、減油、減糖,健康體(ti) 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等專(zhuan) 項行動,以縣(市、區)為(wei) 單位實現全覆蓋。推廣應用《中國居民膳食指南》指導日常飲食,推動居民健康飲食習(xi) 慣形成和鞏固。合格碘鹽覆蓋率達到90%以上。推廣應用《全民健身指南》,發揮健身在慢性病防治中的積極作用。發揮中醫治未病優(you) 勢,大力推廣傳(chuan) 統養(yang) 生健身法(如八段錦、太極拳等)。發展壯大社會(hui) 體(ti) 育指導員、健康生活方式指導員隊伍,通過開展宣傳(chuan) 教育和技能指導服務,增強群眾(zhong) 維護和促進自身健康的能力,形成健康自我管理、人際互助的社會(hui) 氛圍。

(二)實施早診早治,降低高危人群發病風險。

1.促進慢性病早期發現。全麵實施35歲以上人群首診測血壓,發現高血壓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時提供幹預指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xiang) 鎮衛生院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檢測、口腔預防保健、簡易肺功能測定和大便隱血檢測等服務。提高健康指標自助檢測點的社區覆蓋率,鼓勵在公共場所設立健康指標自助檢測點。加強健康體(ti) 檢規範化管理,健全學生健康體(ti) 檢製度,推廣老年人健康體(ti) 檢,推動癌症、腦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機會(hui) 性篩查。在癌症高發地區和高發人群中逐步推廣上消化道癌、宮頸癌、乳腺癌等重點癌症適宜篩查技術,開展早期篩查和規範化治療。將口腔健康檢查納入常規體(ti) 檢內(nei) 容,將肺功能檢查和骨密度檢測項目納入40歲以上人群常規體(ti) 檢內(nei) 容。機關(guan) 、企事業(ye) 單位定期組織職工體(ti) 檢,對健康體(ti) 檢或篩查中發現的慢性病病人和高危人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其定期進行監測和隨訪,建立動態管理的電子健康檔案,加強指導管理,實施有針對性的幹預,降低發病風險。

2.實施個(ge) 性化健康幹預。依托專(zhuan) 業(ye) 公共衛生機構和醫療機構,進一步完善由簡短戒煙幹預服務、戒煙門診和戒煙熱線構成的戒煙服務網絡,提高戒煙服務能力,將簡短戒煙幹預服務納入常規診療。促進體(ti) 醫融合,在有條件的機構開設運動指導門診,提供運動健康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xiang) 鎮衛生院逐步開展超重肥胖、血壓血糖升高、血脂異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風險評估和幹預指導,提供平衡膳食、身體(ti) 活動、養(yang) 生保健、體(ti) 質辨識等谘詢服務。加強個(ge) 人體(ti) 重管理,對成人超重、肥胖者進行飲食和運動幹預。結合各地免疫規劃政策,鼓勵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病人和高危人群接種成本效益較好的肺炎、流感等疫苗。加大牙周病、齲病等口腔常見病幹預力度,實施兒(er) 童局部用氟、窩溝封閉等口腔保健措施,12歲兒(er) 童患齲率控製在30%以內(nei) 。重視老年人常見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導與(yu) 幹預。探索開展集慢性病預防、風險評估、跟蹤隨訪、幹預指導於(yu) 一體(ti) 的職工健康管理服務。

(三)強化規範診療,提高診療服務質量。

1.落實分級診療製度。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優(you) 先將慢性病患者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範圍,通過個(ge) 性化簽約、高標準履約、高質量服務,逐步擴大簽約服務人群範圍和覆蓋麵,提高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務水平。積極推進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係統疾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分級診療,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急慢分治的就醫秩序,健全治療-康複-長期護理服務鏈。鼓勵並逐步規範常見病、多發病患者首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對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的慢性病患者,為(wei) 其提供轉診服務。完善雙向轉診程序,重點暢通慢性期、恢複期患者向下轉診渠道,逐步實現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的有序轉診。

2.提高診療服務質量。積極推動醫院與(yu)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縱向合作,組建多種形式、有序運行的縱向醫療聯合體(ti) ,推動優(you) 質醫療資源下沉。建設醫療服務綜合監管平台,加強慢性病診療服務實時管理與(yu) 控製,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全麵實施臨(lin) 床路徑管理,規範診療行為(wei) ,優(you) 化診療流程,努力縮短急性心腦血管疾病發病到就診有效處理的時間,推廣應用癌症個(ge) 體(ti) 化規範治療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基本實現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四)加強隊伍建設,健全醫防合作機製。

1.加強慢性病防治機構和隊伍能力建設。探索建立適合本省實際的慢性病防控服務體(ti) 係,依托現有資源,分期分批籌建心血管病、癌症、高血壓、糖尿病、腦卒中、慢性呼吸係統疾病、口腔疾病、骨質疏鬆、精神疾病、心理健康等十大類省級慢性病防治中心或區域中心,充分發揮各中心在政策谘詢、標準規範製定、監測評價(jia) 、人才培養(yang) 、技術指導等方麵作用。各設區市、縣(市)要明確具體(ti) 的醫療機構承擔對轄區內(nei) 各類慢性病防治的技術指導。二級以上醫院要配備專(zhuan) 業(ye) 人員,履行公共衛生職責,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根據工作實際,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分級診療製度建設,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滿足慢性病防治需求。

2.構建慢性病防治結合長效工作機製。堅持防治結合,強化醫防協作,推進慢性病防、治、管整體(ti) 融合發展。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綜合醫院和專(zhuan) 科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分工協作、優(you) 勢互補的“三位一體(ti) ”合作機製。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負責開展慢性病及其危險因素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綜合防控幹預措施實施指導和防控效果考核評價(jia) ;醫院承擔慢性病病例登記報告、危重急症病人診療工作並為(wei)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體(ti) 實施人群健康促進、高危人群發現和指導、患者幹預和隨訪管理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推動體(ti) 醫結合,把運動鍛煉、運動處方作為(wei) 慢性病防治的重要手段。進一步明確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和家庭、個(ge) 人等各方在健康管理方麵的責任,完善健康管理服務內(nei) 容和服務流程。探索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等方式,鼓勵企業(ye) 、公益慈善組織、商業(ye) 保險機構等參與(yu) 慢性病高危人群風險評估、健康谘詢和健康管理。

(五)完善保障政策,減輕群眾(zhong) 疾病負擔。

1.完善醫保和救助政策。完善城鄉(xiang) 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等相關(guan) 政策,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慢性病患者按人頭打包付費。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推動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鼓勵有資質的商業(ye) 保險機構開發與(yu) 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ye) 健康保險產(chan) 品,開展各類慢性病相關(guan) 保險經辦服務。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患慢性病的城鄉(xiang) 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實施醫療救助。鼓勵基金會(hui) 等公益慈善組織將優(you) 質資源向貧困地區和農(nong) 村延伸,開展對特殊人群的醫療扶助。

2.保障藥品供應。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目錄,加強二級以上醫院與(yu)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銜接。發揮社會(hui) 藥店在基層的藥品供應保障作用,提高藥物供應的可及性。老年慢性病患者可以由家庭簽約醫生開具慢性病長期藥品處方,探索以多種方式滿足患者用藥需求。發揮中醫藥在慢性病防治中的優(you) 勢和作用。

(六)加大政策支持,營造健康生活環境。

1.完善相關(guan) 政策。全麵落實《江蘇省愛國衛生條例》中公共場所控煙規定,加大控煙執法及監管力度。全麵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讚助,加大控煙宣傳(chuan) ,努力營造公共場所無煙環境。嚴(yan) 格執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有關(guan) 法律規定,減少居民有害飲酒,加強食品安全和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推進營養(yang) 改善行動,調整和優(you) 化食物結構,倡導合理膳食,推行營養(yang) 標簽,引導企業(ye) 生產(chan) 銷售、消費者科學選擇營養(yang) 健康食品。

2.建設健康環境。推動綠色清潔生產(chan) ,改善作業(ye) 環境,嚴(yan) 格控製塵毒危害,強化職業(ye) 病防治,整潔城鄉(xiang) 衛生,優(you) 化人居環境,加強文化、科教、休閑、健身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建設健康步道、健康主題公園等運動健身環境,提高各類公共體(ti) 育設施開放程度和利用率,形成覆蓋城鄉(xiang) 、比較健全的全民健身服務體(ti) 係,推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強化環境保護和監管,落實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汙染物綜合控製,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飲用水水質和土壤環境質量。建立健全環境與(yu) 健康監測、調查、風險評估製度,降低環境汙染對健康的影響。推動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創新發展,以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建設為(wei) 抓手,結合衛生城鎮創建和健康城鎮建設要求,與(yu) 分級診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相融合,全麵提升示範區建設質量,並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帶動區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整體(ti) 提升。

(七)統籌社會(hui) 資源,創新健康服務業(ye) 發展。

1.動員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鼓勵、引導、支持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的醫療、體(ti) 檢、養(yang) 老和養(yang) 生保健機構以及社會(hui) 團體(ti) 、基金會(hui) 等社會(hui) 組織、商業(ye) 保險機構、互聯網企業(ye) 等通過競爭(zheng) 擇優(you) 的方式,參與(yu) 所在區域醫療服務、健康管理與(yu) 促進、健康保險以及相關(guan) 慢性病防治服務,創新服務模式,促進覆蓋全生命周期、內(nei) 涵豐(feng) 富、結構合理的健康服務業(ye) 體(ti) 係發展。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製,拓寬慢性病防治公益事業(ye) 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hui) 資本投向慢性病防治服務和社區康複等領域。

2.促進醫養(yang) 融合發展。促進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務與(yu) 居家、社區、機構養(yang) 老緊密結合。深入養(yang) 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開展老年保健、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複護理,維護和促進老年人功能健康。支持有條件的養(yang) 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和中醫醫院設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為(wei) 老年人就醫提供優(you) 先便利服務。加快推進麵向養(yang) 老機構中醫療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yu) 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guan) 係,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ti) 、健康管理、養(yang) 生保健等服務。

(八)完善監測評估體(ti) 係,推廣適宜技術應用。

1.完善監測評估體(ti) 係。推進區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設,整合單病種、單因素慢性病及其危險因素監測信息,實現互聯互通,逐步實現腫瘤等重點慢性病發病、患病、死亡和危險因素信息實時更新,定期發布慢性病相關(guan) 監測信息。加強對學生常見病的流行特征和主要危險因素的監測,科學評估學生的健康狀況。以設區市為(wei) 單位,摸清本地區主要慢性病狀況、影響因素和疾病負擔。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強信息分析與(yu) 利用,掌握慢性病流行規律及特點,確定主要健康問題,為(wei) 製定慢性病防治政策與(yu) 策略提供循證依據。加強水、土壤、空氣等環境介質和工作場所等環境質量、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監測,逐步實現跨行業(ye) 跨部門跨層級的縱向報告和橫向交換,動態實施環境、食物等因素與(yu) 健康的風險評估與(yu) 預警。

2.推廣新技術和適宜技術應用。加強慢性病防治應用研究和轉化醫學研究,推進慢性病致病因素、發病機製、預防幹預、診療康複等研究,支持基因檢測等新技術、新產(chan) 品在慢性病防治領域推廣應用。結合慢性病防治需求,遴選成熟有效的慢性病預防、診療、康複保健適宜技術,加快成果轉化和應用推廣。開展慢性病社會(hui) 決(jue) 定因素與(yu) 疾病負擔研究,探索有效的慢性病防控路徑。積極參與(yu) 國內(nei) 外慢性病防治交流與(yu) 合作。發展智慧健康產(chan) 業(ye) ,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雲(yun) 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豐(feng) 富慢性病防治手段和工作內(nei) 容,推進預約診療、在線隨訪、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網絡服務應用,探索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務新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將慢性病防治作為(wei) 健康江蘇建設和深化醫改的重點內(nei) 容,納入重要民生工程,確定工作目標和考核指標,製定本地區慢性病防治規劃及實施方案,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工作協調機製,定期研究解決(jue) 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落實部門責任。衛生計生部門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本規劃並開展監督評估。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慢性病防治列入經濟社會(hui) 發展規劃,加強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設。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guan) 經費。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慢性病相關(guan) 醫保政策和支付方式,發揮醫保控費作用。經濟和信息化、教育、科技、民政、環保、住房城鄉(xiang) 建設、農(nong) 業(ye) 、水利、商務、食品藥品監管、新聞出版廣電、體(ti) 育、安監、中醫藥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慢性病防治工作合力。

(三)加強人才培養(yang) 。完善有利於(yu) 人才培養(yang) 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強健康教育、健康管理、醫療、公共衛生、護理、康複及中醫藥等領域人才培養(yang) 。加強對醫學生慢性病防治相關(guan) 知識和能力的教育培養(yang) ,支持高校設立健康促進、健康管理等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加強有針對性的繼續醫學教育,著力培養(yang) 慢性病防治複合型、實用型人才。完善專(zhuan) 業(ye) 技術職稱評定製度,促進人才成長發展和合理流動。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各部門要廣泛宣傳(chuan) 黨(dang) 和國家關(guan) 於(yu) 維護促進人民健康的重大戰略思想和方針政策,宣傳(chuan) 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戰略的重大意義(yi) 、目標任務和策略措施。要加強正麵宣傳(chuan) 、輿論監督、科學引導和典型報道,增強社會(hui) 對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認知,形成全社會(hui) 關(guan) 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圍。

五、督導與(yu) 評估

省衛生計生委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定期交流信息,及時掌握工作進展,聯合開展督查和效果評價(jia) ,2020年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2025年組織規劃實施的終期評估。各地要建立監督評價(jia) 機製,組織開展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評價(jia) ,將規劃實施情況作為(wei) 政府督查督辦的重要事項,推動規劃目標任務的落實。

江蘇省艾滋病防治

行動計劃(2018-2020年)

為(wei) 進一步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深入推進健康江蘇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中國遏製與(yu) 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防治背景

近年來,我省認真貫徹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全麵落實艾滋病防治各項政策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全省整體(ti) 疫情控製在低流行水平,受艾滋病影響人群的生活質量不斷提高,社會(hui) 歧視進一步減輕,基本實現《江蘇省“十二五”艾滋病防治行動計劃》的總體(ti) 目標和工作指標。但由於(yu) 多種因素,目前艾滋病流行形勢依然嚴(yan) 峻,防治工作中新老問題交織並存,情況更加複雜。新報告病例中95%以上為(wei) 性傳(chuan) 播,男性同性性行為(wei) 人群感染率較高,青年學生、老年人感染人數增長較快,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及不安全性行為(wei) 等因素增加了艾滋病傳(chuan) 播風險,社交新媒體(ti) 的普遍使用增強了易感染艾滋病行為(wei) 的隱蔽性,人口頻繁流動增加了預防幹預的難度。同時,現有防治能力還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防治工作仍需加強,防治任務十分艱巨。

二、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麵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jue) 策部署,堅持新時期衛生與(yu) 健康工作方針,認真履行法定防治職責,鞏固當前防治成果,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方法,進一步提高防治成效,不斷降低艾滋病疫情流行水平,保障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奮力推進健康江蘇建設。

(二)工作原則。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hui) 共同參與(yu) ;堅持預防為(wei) 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分類指導。

(三)工作目標。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製性傳(chuan) 播,持續減少注射吸毒傳(chuan) 播、輸血傳(chuan) 播、母嬰傳(chuan) 播和配偶間傳(chuan) 播,進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質量,不斷減少社會(hui) 歧視,將全省艾滋病疫情繼續控製在低流行水平。到2020年實現以下工作指標:

1.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85%以上。流動人口、青年學生、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等重點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wei) 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90%以上。

2.男性同性性行為(wei) 人群艾滋病相關(guan) 危險行為(wei) 減少10%以上,其他性傳(chuan) 播危險行為(wei) 人群感染率控製在0.5%以下。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年新發感染率控製在0.3%以下。

3.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傳(chuan) 播率下降到1%以下。艾滋病母嬰傳(chuan) 播率下降到4%以下。

4.經診斷發現並知曉自身感染狀況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達90%以上。符合治療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達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療成功率達90%以上。

5.感染者和病人的晚發現比例降至25%以下。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率達90%以上。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強宣傳(chuan) 教育,提升全社會(hui) 防治意識。

1.開展大眾(zhong) 人群宣傳(chuan) 教育。強化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宣傳(chuan) ,弘揚中華民族傳(chuan) 統美德,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導公眾(zhong) 自覺抵製賣淫嫖娼等社會(hui) 醜(chou) 惡現象,營造不歧視感染者和病人的社會(hui) 氛圍。充分發揮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媒體(ti) 作用,開展艾滋病疫情信息交流與(yu) 警示、感染風險評估、在線谘詢等活動,增強宣傳(chuan) 效果。宣傳(chuan) 、網信、新聞出版廣電、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ti) 作用,指導將艾滋病防治宣傳(chuan) 列入日常工作計劃,每月至少開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傳(chuan) 。各級黨(dang) 校、行政學院、團校等要讓學員在校期間接受艾滋病防治知識和政策專(zhuan) 題培訓。文化、農(nong) 業(ye) 、科技等部門要結合社會(hui) 主義(yi) 新農(nong) 村建設以及支農(nong) 、惠農(nong) 等活動,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chuan) 教育。工會(hui) 、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hui) 、工商聯等單位要深入開展“職工紅絲(si) 帶健康行動”“青春紅絲(si) 帶”“婦女‘麵對麵’宣傳(chuan) 教育”和“紅絲(si) 帶健康包”等專(zhuan) 項行動。交通運輸、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利用機場、車站、碼頭、口岸等場所進行多種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傳(chuan) 。居(村)民委員會(hui) 要利用城鄉(xiang) 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采取大眾(zhong) 喜聞樂(le) 見的方式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chuan) ,引導健全村規民約,倡導公序良俗。

2.強化重點人群宣傳(chuan) 教育。根據不同人群特點,開發適宜的宣傳(chuan) 材料,提高宣傳(chuan) 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於(yu) 流動人口、青年學生、老年人、出國勞務人員、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等重點人群,應當強化艾滋病感染風險及道德法治教育,提高自我防護能力,避免和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wei) 。教育、衛生計生和共青團等部門和單位要將性道德、性責任、預防和拒絕不安全性行為(wei) 作為(wei) 教育重點,督促學校落實預防艾滋病專(zhuan) 題教育任務,積極發揮學生社團、青年誌願者和學生家長的作用,加強學校預防艾滋病和性健康的宣傳(chuan) 教育。建立健全學校艾滋病疫情通報製度和定期會(hui) 商機製,繼續做好高校預防艾滋病教育工作。衛生計生、民政、工商和工商聯等部門和單位要重點加強流動人口集中的用工單位和居住社區的艾滋病防治宣傳(chuan) 工作。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和勞務輸出組織、用工單位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納入職業(ye) 技能培訓、安全教育以及農(nong) 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內(nei) 容。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要將艾滋病防治宣傳(chuan) 納入監管場所教育內(nei) 容。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將預防艾滋病與(yu) 禁毒工作相結合,加強合成毒品和濫用物質危害的宣傳(chuan) 教育。民政、文化、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進一步豐(feng) 富老年人業(ye) 餘(yu) 文化生活,加大敬老院(養(yang) 老院)、老年大學等老年人聚集場所的艾滋病宣傳(chuan) 力度。婦聯、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開展針對婦女、育齡人群的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提高育齡婦女及其家庭對預防艾滋病的認知,防止配偶間傳(chuan) 播和母嬰傳(chuan) 播,切實維護婦女合法權益。

(二)加強綜合幹預,管控源頭危險因素。

1.強化社會(hui) 綜合治理。依法嚴(yan) 厲打擊賣淫嫖娼、聚眾(zhong) 淫亂(luan) 、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大城鄉(xiang) 結合部、農(nong) 村等薄弱地區打擊力度,依法從(cong) 重處罰容留與(yu) 艾滋病傳(chuan) 播危險行為(wei) 相關(guan) 活動的場所和人員。公安部門要落實與(yu) 艾滋病有關(guan) 案件的舉(ju) 報和立案處理程序,嚴(yan) 厲打擊利用感染者身份的違法犯罪活動。公安、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密切監測藥物濫用情況,及時將易促進艾滋病傳(chuan) 播的濫用物質納入合成毒品管控範圍,依法打擊濫用物質的生產(chan) 、流通和使用行為(wei) 。宣傳(chuan) 、文化、公安、新聞出版廣電、網信及通信主管部門要加強網絡管理,結合打擊網絡傳(chuan) 播淫穢色情信息等專(zhuan) 項行動,及時清理傳(chuan) 播色情信息、從(cong) 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網絡平台和社交媒體(ti) 。

2.著力控製經性途徑傳(chuan) 播。加強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wei) 人群的警示教育和法製宣傳(chuan) ,促使其避免和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wei) 。工商、檢驗檢疫、旅遊、文化、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全麵落實賓館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有關(guan) 規定,探索在高校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立安全套自助發放機,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男性同性性傳(chuan) 播疫情上升較快的城市,應加強疫情和危險因素監測,開展信息互通、協同幹預等聯防聯控工作,采取醫學、心理、社會(hui) 、文化等手段,探索有效的綜合幹預策略。衛生計生部門要對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麵實施綜合幹預措施,探索促進感染者配偶告知及檢測的方式方法,降低家庭內(nei) 傳(chuan) 播風險。要加強性病防治,及時對性病病人進行規範化診斷治療,為(wei) 性病就診者提供艾滋病檢測谘詢服務,對感染者和病人開展性病篩查。

3.持續減少注射吸毒傳(chuan) 播。將艾滋病防治與(yu) 禁毒工作緊密結合,高度關(guan) 注新型毒品濫用問題,減少經吸毒途徑傳(chuan) 播艾滋病。公安、衛生計生、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等部門要創新吸毒人員服務管理,最大限度地有效管控吸毒人員,開展針對性的戒毒治療、康複指導和救助服務,幫助他們(men) 戒斷毒癮回歸社會(hui) 。建立健全戒毒藥物維持治療與(yu) 社區戒毒、社區康複和強製隔離戒毒機構的銜接機製,對適合戒毒藥物維持治療的吸毒人員,及時轉介到戒毒藥物維持治療機構。衛生計生、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進一步做好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交流和監督管理,維護治療機構秩序,提高服務質量和防治效果。根據注射吸毒人員流動變化等實際情況,增設或調整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或者延伸服藥點。

4.降低母嬰傳(chuan) 播風險。衛生計生部門要以婦幼健康服務網絡為(wei) 平台,將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chuan) 播工作與(yu) 婦幼健康服務工作有機結合,促進孕產(chan) 婦及時接受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提高預防母嬰傳(chuan) 播服務能力和質量。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結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chan) 期保健、兒(er) 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規醫療保健服務開展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chuan) 播的健康教育和谘詢指導,引導新婚人群、孕產(chan) 婦盡早接受相關(guan) 檢測,對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產(chan) 婦及所生兒(er) 童提供治療、預防性用藥、監測、隨訪、轉介等係列幹預服務。

(三)加強早期發現,提高隨訪管理質量。

1.加強疫情監測研判。醫療衛生機構要嚴(yan) 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chuan) 染病防治法》要求,及時規範報告艾滋病疫情。衛生計生部門要根據艾滋病疫情和危險因素情況,及時調整、優(you) 化監測點設置,加強數據收集,提高監測數據質量。檢驗檢疫部門應對出入境人員開展艾滋病監測,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衛生計生部門要強化艾滋病疫情和耐藥監測、信息分析和利用,及時向政府及有關(guan) 部門提供相關(guan) 信息,為(wei) 科學決(jue) 策提供依據,做好疫情和政務信息公開,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

2.擴大檢測服務範圍。衛生計生、檢驗檢疫、公安、司法行政、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支持進一步健全實驗室網絡,構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檢測網絡。逐步在市級艾滋病診治定點醫院、采供血機構設置艾滋病確證檢測實驗室;二級及以上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區域性醫學檢驗機構應當設置艾滋病檢測實驗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xiang) 鎮衛生院應當設置艾滋病快速檢測點。有條件的監管場所、檢驗檢疫機構和高校的校醫院應當設立艾滋病檢測實驗室或者快速檢測點。檢測機構要主動為(wei) 有感染艾滋病風險人員提供檢測谘詢服務。要將艾滋病、性病檢測谘詢納入婚前醫學檢查。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合作,為(wei) 打擊賣淫嫖娼、聚眾(zhong) 淫亂(luan) 、吸毒販毒活動中抓獲人員以及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提供艾滋病檢測服務。檢測機構要創新服務方式,強化主動服務意識,通過網絡、電話預約等多種手段,方便有意願人群接受檢測服務。探索通過藥店、網絡銷售檢測試劑等方式開展艾滋病自我檢測,建立健全與(yu) 隨訪服務等工作銜接的機製。

3.加強血液篩查核酸檢測。衛生計生、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完善血站服務體(ti) 係,合理規劃設置血站核酸檢測實驗室,供應臨(lin) 床的血液全部按規定經過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核酸檢測。做好核酸檢測實驗室質量控製,加強信息化建設,有效降低血液殘餘(yu) 風險度。建立健全無償(chang) 獻血長效工作機製,提高固定無償(chang) 獻血者比例,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wei) 人群獻血。公安、衛生計生等部門要依法嚴(yan) 厲打擊非法采供血液(血漿)和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血漿)活動。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對入出境人體(ti) 組織、血液、血液製品和生物製品檢疫。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院內(nei) 感染控製的培訓和管理,做好艾滋病職業(ye) 暴露處置和調查工作,加強工作人員安全防護。

4.提高隨訪服務質量。衛生計生部門要按照常住地管理原則,組織疾病預防控製機構、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hui) 組織開展隨訪服務。切實提高首次隨訪工作質量,強化對感染者和病人的心理支持、行為(wei) 幹預及檢測、醫學谘詢和轉介等工作,告知其合法權益、責任義(yi) 務和相關(guan) 政策法規,督促他們(men) 及時將感染情況告知與(yu) 其有性關(guan) 係者,並動員開展檢測。結合定期隨訪工作,對感染者和病人的行為(wei) 及健康狀況進行科學評估,提供針對性的隨訪幹預服務。做好流動感染者和病人隨訪服務,建立健全流出地、流入地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轉介機製。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做好監管場所感染者和病人告知及醫學谘詢、心理支持、出入監管場所轉介等隨訪服務。衛生計生、外事、教育、公安、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完善對外籍感染者的宣傳(chuan) 教育、檢測谘詢、隨訪幹預、治療管理等相關(guan) 防治政策。

(四)加強救治救助,保障合法權益。

1.推進抗病毒治療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要對有意願且無治療禁忌症的感染者和病人實施抗病毒治療。按照就近治療原則,科學合理設置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在各設區市已確定的抗病毒治療、艾滋病患者救治定點醫院基礎上,各縣(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指定至少1家設有傳(chuan) 染病科的縣(市)級醫院作為(wei) 縣(市)級艾滋病治療定點醫院。優(you) 化艾滋病檢測、谘詢、診斷、治療等工作流程,積極推廣從(cong) 診斷到治療“一站式”服務,提高感染者和病人治療可及性和及時性。抗病毒治療定點醫院要嚴(yan) 格執行有關(guan) 診療指南,規範治療管理,加強耐藥檢測和病情監測,及時更換藥物和處理藥物不良反應,提高治療質量和效果。要加強感染者和病人中結核病等機會(hui) 性感染疾病的篩查、診斷和治療工作。其他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與(yu) 抗病毒治療定點醫院的轉診製度,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得到及時、規範的抗病毒治療。加強流動人口中感染者和病人治療工作,探索建立異地治療工作機製和保障機製。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為(wei) 監管場所內(nei) 符合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規範化治療。中醫藥、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防治艾滋病中的作用,研究形成中西醫綜合治療方案,擴大中醫藥治療覆蓋麵。

2.加強合法權益保障。要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醫、就業(ye) 、入學等合法權益。衛生計生部門要根據艾滋病疫情變化,適時調整承擔綜合醫療服務工作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要強化首診(問)負責製,對診療服務中發現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診、轉診和相關(guan) 處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者拒絕診治。民政、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衛生計生、財政等部門要認真落實社會(hui) 保障政策,加強相關(guan) 社會(hui) 福利、社會(hui) 保險、社會(hui) 救助等政策銜接,確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醫療、基本養(yang) 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權益。教育、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保障受艾滋病影響兒(er) 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

3.強化救助政策落實。要建立孤兒(er) 基本生活最低養(yang) 育標準自然增長機製,為(wei) 艾滋病致孤兒(er) 童和感染兒(er) 童及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並加強規範管理和信息化建設,鼓勵有條件地區為(wei) 受艾滋病影響兒(er) 童提供必要保障。民政、衛生計生、紅十字會(hui) 、工商聯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生活困難感染者和病人生活救助,將政府救助與(yu) 社會(hui) 關(guan) 愛相結合,加強對感染者和病人愛心幫扶、情感支持、臨(lin) 終關(guan) 懷等工作。扶貧、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將艾滋病防治與(yu) 扶貧開發相結合,按照精準扶貧要求,支持符合扶貧條件、有勞動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開展力所能及的生產(chan) 活動。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做好違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歸社會(hui) 後的治療、救助等銜接工作。

(五)加強社會(hui) 動員,激發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活力。

1.發揮社會(hui) 組織優(you) 勢。要按照創新社會(hui) 治理體(ti) 製總體(ti) 要求,發揮社會(hui) 組織易於(yu) 接觸特殊人群、工作方式靈活等優(you) 勢,將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艾滋病防治工作納入整體(ti) 防治工作計劃。衛生計生、財政、民政等部門要鼓勵、支持社會(hui) 組織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wei) 人群幹預、感染者和病人隨訪服務、關(guan) 懷救助等領域開展工作。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社會(hui) 組織的技術指導,建立信息溝通、業(ye) 務考核等工作製度,實現防治工作有效銜接。社會(hui) 組織應當在醫療衛生機構指導下,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wei) 人群中開展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廣、艾滋病谘詢和動員檢測、艾滋病性病診療和戒毒藥物維持治療轉介等服務,在感染者和病人中開展心理支持、安全性行為(wei) 教育和治療依從(cong) 性教育等服務,動員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與(yu) 其有性關(guan) 係者主動檢測。

2.加大引導支持力度。衛生計生、財政、民政等部門要通過多渠道籌資,擴大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艾滋病防治基金規模並完善管理。依據公平、公開、公正原則,通過擇優(you) 競爭(zheng) 方式,支持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hui) 組織開展工作。發揮社會(hui) 組織孵化基地作用,加強培訓和扶持,培育並支持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艾滋病防治工作,促進符合條件的社會(hui) 組織登記,強化對社會(hui) 組織的監督與(yu) 管理。要引導社會(hui) 組織不斷加強自身能力建設,積極申請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艾滋病防治基金及承接地方政府購買(mai) 艾滋病防治服務項目。要做好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艾滋病防治基金項目管理,建立監督評價(jia) 機製,確保資金安全,提高項目成效。

3.動員社會(hui) 力量廣泛參與(yu) 。發揮工會(hui) 、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hui) 、工商聯等單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製定並實施優(you) 惠政策,動員和支持企事業(ye) 單位、社會(hui) 組織和誌願者開展與(yu) 艾滋病防治相關(guan) 的社會(hui) 宣傳(chuan) 、捐款捐物、扶貧救助等公益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組織程度,強化工作責任。各級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nei) 的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負總責,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責任,將防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和考核內(nei) 容,製定符合本地區疫情特點和工作實際的防治規劃,定期分析和研判艾滋病流行形勢,高效落實各項防治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各級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hui) 等協調機製作用,健全聯防聯控機製,加強對防治工作的統籌協調,形成防治合力。認真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建設工作,探索適合各地區不同流行水平、不同傳(chuan) 播特點的工作模式,著力解決(jue) 重點難點問題,增強防治效果,及時總結推廣行之有效的做法,為(wei) 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先進經驗。各有關(guan) 部門要落實防治職責,將艾滋病防治納入本部門日常工作,製定工作計劃,建立考核製度。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防治能力。各地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優(you) 化醫院、基層醫療衛生、疾病預防控製、婦幼保健、采供血等機構的職責分工和銜接機製,密切協作配合,提高整體(ti) 防治水平。加強艾滋病防治專(zhuan) 業(ye) 隊伍建設,提高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的疫情分析研判和防治效果評價(jia) 能力,配齊配強專(zhuan) 業(ye) 人員,加強培訓,提高防治能力。完善承擔艾滋病防治任務定點醫院的補償(chang) 機製,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落實艾滋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在績效工資分配上適當進行傾(qing) 斜,調動艾滋病防治人員的積極性,為(wei) 其履職盡責提供保障。

(三)落實經費保障,提高使用效益。各級政府要根據衛生投入政策,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強經費管理,保證資金安全,確保專(zhuan) 款專(zhuan) 用,提高使用效益。探索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等方式支持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衛生計生、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對疫情嚴(yan) 重地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給予重點支持。

(四)加大科研力度,開展交流合作。科技、衛生計生等部門要統籌研究部署艾滋病相關(guan) 重點科研工作,加大以問題為(wei) 導向的應用性研究力度,加快成果轉化及推廣應用,為(wei) 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撐。積極開展國際國內(nei) 交流合作,借鑒吸收先進理念和防治經驗,推廣本地區艾滋病防治經驗。

五、督導與(yu) 評估

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hui) 辦公室負責製定本行動計劃的督導與(yu) 評估方案,組織對防治工作情況開展部門聯合督導檢查,並於(yu) 2020年組織對本行動計劃執行效果進行評估。各地各有關(guan) 部門要對本行動計劃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與(yu) 評估,確保本行動計劃各項任務得到貫徹落實。

江蘇省結核病防治規劃(2018-2020年)

為(wei) 進一步減少結核病危害,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深入推進健康江蘇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十三五”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1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規劃。

一、防治背景

近年來,全省各地、各有關(guan) 部門認真貫徹實施《江蘇省“十二五”結核病防治規劃》,積極推行現代結核病控製策略,進一步健全結核病防治服務體(ti) 係,有效提升結核病實驗室檢驗能力,實現了耐多藥防治地區全覆蓋、結核病快速耐藥診斷技術全覆蓋和耐多藥肺結核患者醫療保障人群全覆蓋,結核病控製成效明顯,結核病疫情穩步下降。盡管如此,我省結核病防治工作依然麵臨(lin) 著諸多問題與(yu) 挑戰:一是肺結核報告發病數和死亡數仍位居我省甲乙類法定傳(chuan) 染病報告的前列,疾病負擔較重。二是結核病防治服務體(ti) 係和防治能力還不能完全滿足新形勢下防治工作需要,部分結核病定點醫院人力資源和設施設備不足,基層防治力量較弱。三是疫情的影響因素複雜,公眾(zhong) 防治知識普及不夠,防範意識不強。當前是結核病防治的關(guan) 鍵時期,需要各地、各有關(guan) 部門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有效控製疫情,維護公眾(zhong) 健康。

二、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麵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jue) 策部署,堅持新時期衛生與(yu) 健康工作方針,以推進健康江蘇建設為(wei) 契機,以深化醫改為(wei) 動力,強化結核病患者發現報告、診斷治療和隨訪管理等全環節管理,全方位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為(wei) 高水平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堅持以人民健康為(wei) 中心,堅持預防為(wei) 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hui) 協同,堅持突出重點、因地製宜、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結核病防控策略。

(三)工作目標。進一步健全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結核病定點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結核病分級診療綜合防治模式,提高結核病防治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政策,減輕患者疾病負擔,防止家庭因結核病而出現災難性的經濟負擔。進一步減少結核病感染、患病和死亡,將全省肺結核發病率控製在35/10萬(wan) 以下。到2020年實現以下工作指標:

1.報告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總體(ti) 到位率達到95%以上。普通肺結核患者在縣(市、區)級定點醫院接受治療的比例達90%以上。

2.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95%,其他肺結核重點人群主動篩查率達到90%,學生體(ti) 檢結核病篩查比例明顯提高。

3.所有市級定點醫院具備開展藥敏試驗、菌種鑒定和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能力。所有縣(市、區)級定點醫院具備痰塗片、痰培養(yang) 和分子生物學診斷能力。

4.肺結核患者的病原學陽性率達到50%以上。病原學陽性患者的分子生物學耐藥檢測比例達到80%。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耐藥篩查率達到95%以上。

5.普通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達到90%以上。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納入治療率達到70%,成功治療率達到50%。

6.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結核患者規範管理率達到90%以上。

7.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結核病檢查率達到90%以上。

8.公眾(zhong) 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9.實行單病種定額付費,肺結核患者合規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不低於(yu) 70%、符合醫療救助的患者不低於(yu) 90%。

三、防治措施

(一)多管齊下,及時發現患者。

1.加大就診者中患者發現力度。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在診療和健康體(ti) 檢中,加強對有咳嗽、咳痰兩(liang) 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等肺結核可疑症狀者的排查,發現肺結核疑似患者應轉診到當地定點醫院進行規範診治,並及時報告。加強醫療機構及定點醫院的內(nei) 部轉診追蹤。縣級定點醫院要全部開展分子生物學檢測,提高病原學發現力度。利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可疑患者村級推薦、鄉(xiang) 級免費篩查策略。

2.開展重點人群主動篩查。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因症就診者、肺結核密切接觸者、65歲以上老人、糖尿病患者等高風險人群進行主動症狀篩查,並將這些高風險人群的主動篩查納入基本公共衛生肺結核患者管理項目,加大患者發現力度。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要組織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結核病重點人群進行主動篩查。要將結核病篩查納入學校入學、監管場所(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製隔離戒毒所、強製醫療所等場所)入監(所)和流動人口等人群的健康體(ti) 檢項目,盡早發現傳(chuan) 染源。疫情高發的鄉(xiang) 、村必要時可開展肺結核普查。

3.及時發現耐多藥患者。縣級結核病定點醫院負責對所有肺結核患者進行痰塗片、痰培養(yang) 或分子生物學檢查。對所有病原學陽性肺結核患者進行耐藥篩查,並將耐多藥肺結核疑似患者轉至市級耐多藥肺結核定點醫院進行耐藥檢測和診斷。積極推廣耐藥快速檢測技術,縮短診斷時間。

(二)規範診療,提高服務水平。

1.實施結核病診療規範。各級定點醫院要根據肺結核門診診療規範、臨(lin) 床路徑、結核病防治工作規範等有關(guan) 技術指南的要求,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規範診療,推廣使用固定劑量複合製劑(FDC)。定點醫院要為(wei) 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非定點醫院轉診的患者建立綠色通道,優(you) 先安排就診;病情穩定的患者轉回基層督導服藥管理,確保患者全程規範治療。有條件的地區要開展傳(chuan) 染性肺結核患者住院治療試點,逐步實現患者傳(chuan) 染期內(nei) 住院治療。落實結核病感染控製措施,防止醫院內(nei) 交叉感染。各設區市指定兒(er) 童結核病定點醫院,對兒(er) 科醫生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培訓,規範兒(er) 童結核病診斷和治療服務。

2.規範耐多藥患者診療和管理。耐多藥定點醫院要規範患者的住院治療,出院後納入門診登記管理,各地可因地製宜設立耐多藥患者隔離治療點,對病情平穩但仍具有傳(chuan) 染性的患者進行規範的隔離治療。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要對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登記管理、診療隨訪和全療程督導服藥進行指導和監管。有條件的地區要對貧困耐多藥肺結核患者提供隨訪複查的交通和營養(yang) 補助,提高治療完成率。

3.加強結核病醫療質量控製。要將結核病診療納入醫療質量控製工作體(ti) 係,結合本地實際,製定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製度、規範和具體(ti) 實施方案。成立省級結核病診療質量控製中心,對全省結核病診療質量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wei) 對定點醫院評價(jia) 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加強合作,提高患者管理質量。

1.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肺結核患者的管理。要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做好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並將服務質量納入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要將肺結核患者的隨訪和服藥管理工作納入基層全科醫生團隊簽約服務,由肺結核患者或家庭與(yu) 全科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議,簽約醫生團隊由定點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等醫療衛生人員組成。

2.加強機構間合作,確保患者全程管理。定點醫院、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到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全程工作無縫銜接。定點醫院和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培訓、技術指導和督導,有效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3.探索創新方式方法,提高患者管理效率。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開展患者隨訪管理服務,有條件的設區市,可以試點電子藥盒、手機APP輔助管理等移動互聯網技術開展患者隨訪管理,提高患者治療依從(cong) 性及全程治療管理率,減少耐藥發生。探索實現結核病患者篩查、轉診追蹤、診斷治療、隨訪複查、服藥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四)強化落實,做好醫療保障和關(guan) 懷救助工作。

1.發揮基本醫保的保障作用。各地要按規定將臨(lin) 床必需、安全有效、價(jia) 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結核藥品和診療項目納入基本醫保支付範圍;逐步將肺結核(包括耐多藥肺結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或特殊病種,並提高保障水平。到2020年,實現肺結核患者合規的結核病醫療費用自付比例不超過30%、貧困肺結核患者合規的結核病醫療費用自付比例不超過10%。

2.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各地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麵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wei) 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建立監管機製,控製不合理費用,在最大限度控製醫療費用增長的同時,提高肺結核患者保障水平。肺結核患者在定點醫院接受規範治療並完成療程後,隻需交納個(ge) 人自付部分,其餘(yu) 費用由定點醫院與(yu)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結算,患者不墊付相關(guan) 費用。住院費用實行按病種定額付費,門診費用列入門特病種後按定額結算的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3.落實貧困患者關(guan) 懷救助。鼓勵各地在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同時,爭(zheng) 取社會(hui) 組織、慈善組織的支持,擴大補償(chang) 渠道,進一步提高救治患者的保障水平。將貧困結核病患者納入醫療精準扶貧計劃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避免發生災難性支出而因病致貧、返貧。充分發揮社會(hui) 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性基金等社會(hui) 力量作用,開展對肺結核患者的關(guan) 懷和生活救助。

(五)多措並舉(ju) ,加強重點人群防治。

1.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控。教育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加強協作,建立定期例會(hui) 和信息通報製度。全麵落實新生入學體(ti) 檢、因病缺課登記、病因追蹤、健康教育等各項防控措施,對學校中的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開展篩查,及早發現肺結核患者,加強治療管理,開展潛伏感染學生的預防性服藥,防止學校發生聚集性疫情。進一步加強學校結核病疫情監測和疫情處置,為(wei) 學校開展結核病防控工作提供專(zhuan) 業(ye) 培訓、技術支持等。

2.加強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各相關(guan) 機構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的診斷、報告、轉診追蹤、信息登記和治療、隨訪管理等工作。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做好信息銜接。做好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加強流動人口聚集場所的宣傳(chuan) 教育,提高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意識。

3.加強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防控。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進行結核病篩查。有條件的地區為(wei) 結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檢測服務。負責結核病和艾滋病診療的定點醫院要建立健全合作機製,共同做好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的篩查、診治和管理工作。

4.加強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結核病防控。開展入監(所)體(ti) 檢結核病篩查和日常監測,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將出獄(所)尚未治愈的肺結核患者,及時轉診至患者居住地的定點醫院繼續完成治療。

(六)加大力度,強化健康促進。

1.增強宣傳(chuan) 教育的實效性。不斷創新傳(chuan) 播策略,充分發揮12320衛生熱線、新媒體(ti) 等宣傳(chuan) 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維度開展宣傳(chuan) 工作,要將日常宣傳(chuan) 工作和“世界防治結核病日”集中宣傳(chuan) 活動相結合,推動形成全社會(hui) 積極支持、關(guan) 注及參與(yu) 結核病防治的良好氛圍。深入開展百千萬(wan) 誌願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chuan) 播行動,將結核病防治宣傳(chuan) 教育工作常態化、持續化。對結核病患者及其家屬、密切接觸者、流動人口、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點人群,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chuan) 教育,增強宣傳(chuan) 教育的實效。

2.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信息化建設,提高結核病信息管理係統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規範結核病信息報告。將定點醫院納入國家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係統,及時掌握肺結核患者登記報告、診斷治療、隨訪複查等情況。結合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設,充分利用定點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信息係統收集數據,加強信息整合。逐步實現結核病篩查、轉診追蹤、診斷治療、隨訪複查、治療管理等全流程的電子病案信息一體(ti) 化管理,實現醫療衛生、疾病預防控製、基本醫保經辦機構之間縱向、橫向的信息共享。提升遠程醫療服務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醫療資源縱向流動,鼓勵市級定點醫院向縣級定點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會(hui) 診、影像學診斷及培訓等服務。建立區域性的影像、檢驗檢查中心,在醫療集團內(nei) 部通過網絡信息係統,由大醫院為(wei) 基層集中讀片、開展遠程會(hui) 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把結核病防治作為(wei) 重要民生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nei) 容。製定本地區結核病防治規劃及實施計劃,明確工作目標,落實責任。要組織建立由衛生計生委牽頭,相關(guan) 部門參加的重大疾病防控部門協調機製。教育、公安以及司法行政等部門要加強學校和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場所的結核病防治相關(guan) 措施。民政部門要加大對結核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納入低保,將貧困和耐多藥結核病患者納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重點救助對象,提供醫療救助。財政部門要根據結核病防治需要、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合理安排補助資金。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要落實結核病患者醫保政策、推行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提高患者醫療保障水平。

(二)完善服務體(ti) 係。各地要加強結核病防治服務網絡建設,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指定並公布轄區內(nei) 有條件的醫院作為(wei) 結核病診治定點醫院。各縣(市、區)要根據當地疫情、地理交通、人口等因素確定1家或多家定點醫院,方便患者就醫,做到非重症敏感肺結核診治不出縣。每個(ge) 設區市至少確定1家定點醫院承擔診治耐多藥和疑難重症肺結核患者工作。要鼓勵三級醫院承擔定點醫院防治任務,重點收治疑難重症肺結核患者。定點醫院要具備快速診斷能力。

(三)落實經費保障。進一步完善“政府投入為(wei) 主、分級負責、多渠道籌資”的經費投入機製,將結核病防治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安排專(zhuan) 項資金,加強資金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各級財政應逐步加大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投入,完善對防治人員的激勵機製,落實定點醫院承擔結核病防治等公共衛生服務的保障政策。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鄉(xiang) 村醫生結核病可疑者推薦轉診、結核病患者合理用藥管理等補助,逐步擴展結核病防治服務內(nei) 容,並將可疑肺結核症狀者的X線檢查、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篩查、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結核病症狀篩查等工作納入其中。動員和引導社會(hui) 力量為(wei) 結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支持。

(四)強化隊伍建設。各地要從(cong) 實際工作出發,合理配置防治人員。加強防治隊伍建設,重點強化對定點醫院承擔結核病診治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普及國家結核病診療和防治管理相關(guan) 規範和指南要求。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勵機製,調動防治人員的積極性,穩定防治隊伍。積極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學術交流和醫學教育,培養(yang) 結核病防治人才和團隊,提升防治人員的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探索開展傳(chuan) 染性患者隔離治療、潛伏感染者的幹預、肺結核的主動發現等試點工作。落實傳(chuan) 染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政策,對因工作原因感染結核病的人員給予免費治療和相應的工傷(shang) 或撫恤待遇。做好定點醫院、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核病防治人員和相關(guan) 實驗室檢測人員的防護工作,降低醫務人員結核病感染率。

五、監督與(yu) 評估

各級政府要根據本規劃要求,製定本地區結核病防治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將工作目標和任務分解到有關(guan) 部門,落實各項工作責任。衛生計生、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對結核病防治工作及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jue) 。省有關(guan) 部門將於(yu) 2020年組織開展評估,通報評估結果,並報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8-2020年)

為(wei) 進一步加強精神障礙的預防、治療和康複工作,推動心理治療、心理谘詢等心理健康服務,深入推進健康江蘇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全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精神衛生是關(guan) 係人民群眾(zhong) 身心健康、影響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重大公共衛生問題和社會(hui) 問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精神衛生工作,將其作為(wei) 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強創新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舉(ju) 措,研究采取一係列政策措施,推動我省精神衛生事業(ye) 發展。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黨(dang) 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jue) 策部署,健全嚴(yan) 重精神障礙管理服務網絡和心理健康服務體(ti) 係,探索開展社會(hui) 心理疏導和危機幹預,完善保障機製,強化工作措施,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服務和心理健康服務取得了明顯成效。隨著經濟社會(hui) 快速發展,生活節奏明顯加快,心理應激因素日益增加,焦慮症、抑鬱症等常見精神障礙及心理行為(wei) 問題逐年增多,心理應激事件及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時有發生,老年癡呆症、兒(er) 童孤獨症等特定人群疾病幹預亟待加強,全省精神衛生工作仍麵臨(lin) 嚴(yan) 峻挑戰。當前和今後一個(ge) 期間,要大力提高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加大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的救治救助力度,提高心理健康服務水平,健全社會(hui) 心理服務體(ti) 係,滿足群眾(zhong) 的健康需求,促進經濟社會(hui) 協調發展。

二、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麵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jue) 策部署,堅持新時期衛生與(yu) 健康工作方針,以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精神衛生服務需求為(wei) 出發點和落腳點,統籌各方資源,不斷健全精神衛生服務體(ti) 係,全麵加強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與(yu) 管理,完善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加強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積極營造關(guan) 愛精神障礙患者的社會(hui) 氛圍,促進精神衛生事業(ye) 全麵發展,維護社會(hui) 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組織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家庭和單位盡力盡責、全社會(hui) 共同參與(yu) 的精神衛生綜合服務管理機製;建立健全與(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精神疾病預防、治療、康複服務體(ti) 係,服務能力與(yu) 水平進一步提高;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保障製度逐步完善,患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重大肇事肇禍案(事)件進一步減少;不斷深化全社會(hui) 對精神衛生重要性的認識,全民心理健康意識和身心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1.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協調機製更加完善。省、市、縣三級普遍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的精神衛生工作協調機製。80%以上的鄉(xiang) 鎮(街道)建立由綜治、衛生計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殘聯、老齡等單位參與(yu) 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

2.精神衛生服務體(ti) 係和網絡基本健全。健全省、市、縣三級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每個(ge) 設區市至少建成1所政府辦三級精神病專(zhuan) 科醫院,每個(ge) 縣(市)和涉農(nong) 區至少建成1所政府辦二級精神病專(zhuan) 科醫院或在縣級綜合醫院設立精神科。以設區市為(wei) 單位每萬(wan) 人口擁有精神科床位不低於(yu) 3張。省、市、縣三級至少在1家所轄綜合醫院(含中醫類醫院)開設精神科門診或心理治療門診。重視和充分發揮各級各類精神衛生機構在精神疾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等方式鼓勵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提供精神衛生醫療服務。

3.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人員緊缺狀況得到緩解。全省精神科執業(ye) (助理)醫師數量增加到3000名以上,以設區市為(wei) 單位每萬(wan) 人口精神科執業(ye) (助理)醫師數量不低於(yu) 0.38名。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配備專(zhuan) 職或兼職精神衛生防治人員,配備至少1名具備精神科執業(ye) 資質的醫師;各類監管場所應配備專(zhuan) 職或兼職精神衛生防治人員;心理治療師、社會(hui) 工作師基本滿足工作需要;社會(hui) 組織及誌願者廣泛參與(yu) 精神衛生工作。

4.嚴(yan) 重精神障礙救治管理任務有效落實。及時掌握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數量,登記在冊(ce) 的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85%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療率達到80%以上。符合條件的貧困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特別是命案顯著減少,有肇事肇禍行為(wei) 的患者依法及時得到強製醫療或住院治療。

5.精神障礙康複工作模式初步建立。探索建立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社區康複機構及社會(hui) 組織、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服務體(ti) 係。70%以上的縣(市、區)設有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機構或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等方式委托社會(hui) 組織開展康複工作;開展社區康複的鄉(xiang) 鎮(街道),50%以上的居家精神障礙患者接受社區康複服務。

6.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wei) 問題防治能力逐步提升。公眾(zhong) 對抑鬱症等常見精神障礙的認識和主動就醫意識普遍提高,醫療機構識別抑鬱症的能力明顯提升,抑鬱症治療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0%。各地普遍開展抑鬱症等常見精神障礙防治,每個(ge) 設區市開通1條心理援助熱線電話,並確保正常運行。省、市兩(liang) 級均建立心理危機幹預隊伍;發生突發事件時,根據需要及時、科學開展心理援助工作。重點人群心理健康問題得到關(guan) 注和及時疏導,社會(hui) 心理服務體(ti) 係初步建成。

7.精神衛生工作的社會(hui) 氛圍進一步改善。醫院、學校、社區、企事業(ye) 單位、監管場所普遍開展精神衛生宣傳(chuan) 及心理衛生保健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公眾(zhong) 的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城市不低於(yu) 70%,農(nong) 村不低於(yu) 50%。高等院校普遍設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並按照師生比不少於(yu) 1:3000配備專(zhuan) 職從(cong) 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師,中小學校建立學生發展指導中心,設置心理輔導室並配備專(zhuan) 職或兼職教師,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不斷提高。

三、策略與(yu) 措施

(一)廣泛開展精神衛生宣傳(chuan) 教育。

各地要將宣傳(chuan) 教育擺到精神衛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宣傳(chuan) 部門要充分發揮傳(chuan) 統媒體(ti) 和新媒體(ti) 作用,廣泛宣傳(chuan) “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問題及早求助,關(guan) 心不歧視,身心同健康”等精神衛生核心知識,以及患者戰勝疾病、回歸社會(hui) 的典型事例,引導公眾(zhong) 正確認識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wei) 問題,正確對待精神障礙患者。將提高公民心理健康素養(yang) 作為(wei) 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nei) 容,倡導“每個(ge) 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引導公眾(zhong) 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識地營造積極心態。要規範對有關(guan) 肇事肇禍案(事)件的報道,未經鑒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稱謂進行報道,減少負麵影響。教育、司法行政、工會(hui) 、共青團、婦聯、老齡等單位要針對學生、農(nong) 村婦女和留守兒(er) 童、職業(ye) 人群、被監管人員、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分別製定宣傳(chuan) 教育策略,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精神衛生宣傳(chuan) ,增進公眾(zhong) 對精神健康及精神衛生服務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調適能力。

(二)積極推動心理健康促進工作。

各地要逐步建立心理健康服務網絡,提高心理健康服務的可及性,倡導公眾(zhong) 科學認識心理行為(wei) 問題和心理疾病對健康的影響,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養(yang) 。依法將心理援助內(nei) 容納入地方各級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充分發揮心理健康專(zhuan) 業(ye) 人員的引導和支持作用,依托現有精神科醫師、精神科護士和心理治療師、社會(hui) 工作師,分級組建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幹預隊伍,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發生突發事件後及時組織開展心理援助。鼓勵、支持有能力的社會(hui) 組織提供規範的心理援助服務信息,引導其有序參與(yu) 災後心理援助。重視心理危機幹預和心理援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熱線服務、心理評估、心理谘詢、心理治療、精神科治療等銜接遞進、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機幹預和心理援助服務模式。各設區市要依托12320衛生熱線及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建設心理援助熱線電話和網絡平台,向公眾(zhong) 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務。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應當配備專(zhuan) 業(ye) 人員,為(wei) 精神障礙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專(zhuan) 業(ye) 的心理衛生服務。綜合性醫院及其他專(zhuan) 科醫院要對就診者進行心理健康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向轄區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導。全麵加強兒(er) 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應當設置學生發展指導中心,並配備專(zhuan) 兼職人員,不斷推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製定校園突發危機事件處理預案。高等院校要與(yu) 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建立穩定的心理危機幹預聯動協調機製,並設立心理健康教育示範中心。關(guan) 注老年人、婦女、兒(er) 童和殘疾人心理健康,將老年人、婦女、兒(er) 童和殘疾人心理健康服務作為(wei) 工作重點。充分利用老年大學、老年活動中心、基層老年協會(hui) 、婦女之家、殘疾人康複機構、有資質的社會(hui) 組織等宣傳(chuan) 心理健康知識。通過培訓專(zhuan) 兼職社會(hui) 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會(hui) 力量等多種途徑,為(wei) 空巢、喪(sang) 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婦女、兒(er) 童、殘疾人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悲傷(shang) 撫慰、家庭關(guan) 係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普遍開展職業(ye) 人群心理健康服務,用人單位應當將心理健康知識納入職工崗前和崗位培訓,創造有益於(yu) 職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環境。重視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務,監獄、看守所、拘留所、強製隔離戒毒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要加強對被監管人員的心理谘詢和心理輔導。

(三)著力提高精神衛生服務能力。

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務體(ti) 係。完善各部門各行業(ye) 心理健康服務網絡;搭建基層心理健康平台,將心理健康服務作為(wei) 城鄉(xiang) 社會(hui) 服務的重要內(nei) 容,對社區居民開展心理健康宣傳(chuan) 教育和心理疏導。鼓勵培育社會(hui) 化的心理健康服務機構,各級政府有關(guan) 部門要積極支持培育專(zhuan) 業(ye) 化、規範化的心理谘詢、輔導機構,通過購買(mai) 服務等形式,向機關(guan) 、企事業(ye) 單位和其他用人單位、基層組織及社區群眾(zhong) 提供心理谘詢服務,逐步擴大服務覆蓋麵。

加強機構能力建設。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大力加強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機構以及強製醫療所建設,重點提高基層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完善精神障礙的預防、治療和康複服務體(ti) 係。加強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建設,支持省、市、縣三級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提升心理健康服務能力,鼓勵和引導綜合醫院開設精神(心理)科。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要充分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對各類臨(lin) 床科室醫務人員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培訓,注重提高抑鬱、焦慮、老年癡呆、孤獨症等心理行為(wei) 問題和常見精神障礙的篩查識別、處置能力。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委托同級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承擔精神衛生技術管理和指導職能,負責醫療、預防、醫學康複、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訓和技術指導等工作。無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的城市市區,衛生計生部門可委托市級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承擔技術指導任務,並指定區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負責相關(guan) 業(ye) 務管理。省財政重點對經濟薄弱地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建設給予補助。各級民政、殘聯等部門要逐步建立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服務體(ti) 係。各地要鼓勵社會(hui) 資本舉(ju) 辦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和社區康複機構,並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發揮其在精神衛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積極推進強製醫療所建設。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各地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引進和培養(yang) 專(zhuan) 業(ye) 人才,根據“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的原則,切實解決(jue) 精神衛生人才短缺問題。各地要建立健全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隊伍,加快心理健康專(zhuan) 業(ye) 人才培養(yang) ,完善心理健康服務人才激勵機製,積極設立心理健康服務崗位,逐步將心理健康服務人才納入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設置與(yu) 管理體(ti) 係,促進心理健康服務人才有序發展,發揮心理健康服務行業(ye) 組織作用。合理配置精神科醫師、精神科護士、心理治療師,探索並逐步推廣康複師、社會(hui) 工作師和誌願者參與(yu) 精神衛生服務的工作模式。各級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按照區域內(nei) 人口數及承擔的精神衛生防治任務配置公共衛生專(zhuan) 業(ye) 人員,原則上每70張床位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確保預防工作落到實處。每個(ge)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配備1名具備精神科執業(ye) 資質的醫師承擔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任務。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精神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精神科護士培訓;開展執業(ye) 範圍為(wei) 非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醫師變更執業(ye) 範圍的轉崗培訓,以及縣級綜合醫院和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臨(lin) 床類別執業(ye) 醫師或全科醫師增加精神衛生執業(ye) 範圍的上崗培訓;開展中醫類別醫師精神障礙防治培訓,鼓勵基層符合條件的精神衛生防治人員取得精神衛生執業(ye) 資格;指導社會(hui) 組織規範開展心理谘詢師、健康管理師的培訓,加強實踐技能考核。教育部門要加強精神醫學、應用心理學、社會(hui) 工作學等精神衛生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的人才培養(yang) 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高等院校舉(ju) 辦精神醫學本科專(zhuan) 業(ye) ,加大精神醫學專(zhuan) 業(ye) 研究生招生比例;在醫學教育中保證精神病學、醫學心理學等相關(guan) 課程的課時。

各地要切實落實對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穩定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隊伍。進一步完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績效工資製度,各地在核定精神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時,要結合精神衛生醫療工作特點,按照我省公立醫院薪酬製度改革指導意見相關(guan) 精神,在政策範圍內(nei) 適當提高績效工資總量水平。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在內(nei) 部分配時,要充分考慮職業(ye) 特點和服務風險,向直接從(cong) 事醫療服務工作的一線人員傾(qing) 斜,調動他們(men) 從(cong) 事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改善精神衛生從(cong) 業(ye) 人員工作條件和環境,積極幫助他們(men) 解決(jue) 實際困難,對精神科專(zhuan) 業(ye) 人員晉升職稱給予政策傾(qing) 斜。

(四)全麵推進嚴(yan) 重精神障礙救治救助。

加強患者登記報告。各級衛生計生、綜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殘聯等單位要加強協作,全方位、多渠道地開展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和發病報告,建立完善動態監測網絡。村(居)民委員會(hui) 要積極發現轄區內(nei) 的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可應其家屬請求協助其就醫。具有精神障礙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要落實嚴(yan) 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製度,按要求報告確診的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轄區內(nei) 確診的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要及時登記,並錄入江蘇省嚴(yan) 重精神障礙信息管理係統。各級公安機關(guan) 要組織開展肇事肇禍等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滾動排查,及時登記采集相關(guan) 信息。

做好患者服務管理。各地要按照“應治盡治、應管盡管、應收盡收”的要求,積極推行“病重治療在醫院,康複管理在社區”的服務模式,對居家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礎上全部納入社區管理;對急性期和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轉診到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進行規範治療,病情穩定後回到社區接受精神科基本藥物維持治療。各級綜治組織應當協調同級相關(guan) 部門,推動鄉(xiang) 鎮(街道)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動員社區組織、患者家屬參與(yu) 居家患者管理;全麵實施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以獎代補政策,落實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要求,為(wei) 轄區內(nei) 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建立健康檔案,提供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等服務。基層醫務人員、民警、民政幹事、綜治幹部、網格員、殘疾人專(zhuan) 職委員等要協同隨訪病情不穩定患者,迅速應對突發事件苗頭,協助患者及其家屬解決(jue) 治療及生活中的難題。各級政府及相關(guan) 部門要研究建立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收治管理機製,暢通有肇事肇禍行為(wei) 或高危險性的精神障礙患者收治渠道,設立應急醫療處置“綠色通道”,並明確經費來源及其他保障措施。省財政通過重大公共衛生專(zhuan) 項對各地嚴(yan) 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予以支持,不足部分由市、縣財政補足。

落實救治救助政策。各地要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等製度的銜接,發揮整合效應,逐步提高精神障礙患者醫療保障水平,將嚴(yan) 重精神障礙納入門診特殊病種,逐步取消起付線。對於(yu) 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貧困患者,要資助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有關(guan) 規定,對其醫療費用給予補助。對於(yu) 無法查明身份的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和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要按照有關(guan) 規定,先由責任人、工傷(shang) 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道路交通事故社會(hui) 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無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費用支付有缺口時,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對於(yu) 因醫保統籌地區沒有符合條件的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而轉診到異地就醫的患者,醫保報銷待遇不降低。民政、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財政等部門要研究完善符合精神障礙診療特點的社會(hui) 救助製度,做好貧困患者的社會(hui) 救助工作。對於(yu)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各級民政部門要及時納入低保;對於(yu) 不符合低保條件但確有困難的,或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後生活仍有困難的,按照規定通過臨(lin) 時救助等措施幫助其解決(jue) 基本生活困難。低保中的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應列為(wei) 重點保障對象,按照規定資助其參保。

完善康複服務。各級民政部門、殘聯要逐步建立健全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服務體(ti) 係,大力推廣社會(hui) 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障礙和精神殘疾康複工作模式,研究製定加快精神衛生康複服務發展的政策意見,完善精神衛生康複服務標準和管理規範。加強複員退伍軍(jun) 人、特困人員、低收入人員、被監管人員等特殊群體(ti) 中精神障礙患者的康複服務保障。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對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服務給予技術支持,並將其納入精神衛生工作支持範圍。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機構示範性項目建設,促進社區康複機構增點拓麵,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鼓勵和引導社會(hui) 資源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服務,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回歸社會(hui) 。隨著保障能力的提升,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對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治療性康複服務項目的支付範圍。蘇南等經濟發達地區要逐步探索建立庇護工場,接管治療效果較好、有一定勞動能力的精神殘疾人,使其逐漸融入社會(hui) 。

(五)努力提升常見精神障礙防治水平。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開展醫務人員精神障礙相關(guan) 知識與(yu) 技能培訓,高等院校要加強對其心理谘詢機構工作人員和學生工作者相關(guan) 知識與(yu) 技能培訓,對就診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及時提供就醫指導或轉診服務。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要建立會(hui) 診、轉診製度,指導其他醫療機構正確識別並及時轉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礙分類及診療規範,提供科學、規範、合理的診斷與(yu) 治療服務,提高患者治療率。各地要進一步重視抑鬱症、兒(er) 童孤獨症、老年癡呆症等常見精神障礙,關(guan) 注婦女、兒(er) 童、老年人、職業(ye) 人群的心理行為(wei) 問題,探索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常見精神障礙防治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為(wei) 抑鬱症患者提供隨訪服務。充分發揮中醫藥的作用,加強中醫醫療機構精神類臨(lin) 床科室能力建設,鼓勵中醫專(zhuan) 業(ye) 人員開展常見精神障礙及心理行為(wei) 問題防治和研究。

(六)進一步完善精神衛生信息係統。

將精神衛生信息係統建設納入江蘇智慧健康服務工程,省衛生計生委統籌建設全省精神衛生信息係統,並逐步與(yu) 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曆和全員人口數據庫對接。各級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應建立電子病曆係統,並實現與(yu) 省嚴(yan) 重精神障礙信息係統的數據傳(chuan) 輸。承擔精神衛生技術管理與(yu) 指導任務的機構要做好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審核、分析等,定期形成報告,為(wei) 相關(guan) 部門決(jue) 策提供依據。各地應當逐級建立衛生計生、綜治、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司法行政、殘聯等單位的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共享和銜接機製,重視並加強患者信息及隱私保護工作。定期開展精神障礙流行病學調查,依法建立精神衛生監測網絡,及時掌握精神障礙患者情況和精神衛生工作信息。加強信息資源的合理運用,強化監測預警,定期分析研判,實行動態管理,不斷提高救治救助工作和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將精神衛生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總體(ti) 規劃,製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完善精神衛生工作政府領導和部門協調機製。充分發揮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作用,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切實加強本地區精神衛生服務體(ti) 係建設。要將精神衛生有關(guan) 工作作為(wei)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重點內(nei) 容,統籌考慮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專(zhuan) 業(ye) 人才培養(yang) 、專(zhuan) 業(ye) 機構運行保障等,推動精神衛生事業(ye) 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落實部門責任。

各有關(guan) 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規定及相關(guan) 政策要求,切實履行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工作落到實處。綜治組織要發揮綜合治理優(you) 勢,推動精神衛生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jue) 。各級綜治組織要加強調查研究、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將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納入社會(hui) 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評,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監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時,導致發生已登記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重大案(事)件的,嚴(yan) 肅追究相關(guan) 責任人和部門的責任。發展改革、衛生計生、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要按照“應治盡治、應管盡管、應收盡收”的要求,切實加強精神衛生防治網絡建設。綜治、衛生計生、民政、公安、司法行政、殘聯等單位要強化協作,進一步完善嚴(yan) 重精神障礙防治管理與(yu) 康複服務機製。價(jia) 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對包括精神障礙在內(nei) 的醫療服務價(jia) 格形成機製的研究與(yu) 指導。民政部門要會(hui) 同殘聯、發展改革、衛生計生、財政等單位探索製定支持精神障礙患者康複服務工作發展的保障政策,加強康複服務機構管理,不斷提高康複服務規範化、專(zhuan) 業(ye) 化水平。各級殘聯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有關(guan) 規定和中國殘疾人事業(ye) 發展綱要提出的精神殘疾防治康複工作要求,推行有利於(yu) 精神殘疾人參與(yu) 社會(hui) 生活的開放式管理模式,依法維護精神殘疾人的合法權益。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加強研究論證,探索心理谘詢機構的管理模式,製定發展和規範心理谘詢機構的相關(guan) 政策。

(三)保障經費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根據精神衛生工作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並加強對任務完成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的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地要紮實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嚴(yan) 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落實政府對精神衛生專(zhuan) 業(ye) 機構的投入政策。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製,積極開拓精神衛生公益性事業(ye) 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hui) 資本投入精神衛生服務和社區康複等領域。

(四)加強科學研究。

各地各有關(guan) 部門及研究機構要圍繞精神衛生工作的發展要求,針對精神分裂症等重點疾病,以及兒(er) 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的常見、多發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wei) 問題,開展基礎和臨(lin) 床應用性研究。重點研發精神障礙早期診斷技術以及臨(lin) 床治療適宜技術。加強精神障礙流行病學調查、精神衛生法律法規與(yu) 政策等軟科學研究,為(wei) 精神衛生政策製定與(yu) 法律法規實施提供科學依據。大力開展心理健康相關(guan) 的基礎和應用研究,針對重點人群的心理行為(wei) 問題和危害公眾(zhong) 健康的重點心理疾病,開展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wei) 問題的生物、心理、社會(hui) 因素綜合研究和相關(guan) 轉化醫學研究。加強國內(nei) 外交流,吸收、借鑒和推廣先進科學技術及成功經驗,及時將國內(nei) 外相關(guan) 研究成果應用於(yu) 精神衛生工作實踐。

五、督導與(yu) 評估

省衛生計生委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製定規劃實施分工方案,相關(guan) 部門各負其責,共同組織本規劃實施。各級政府要對規劃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與(yu) 評估,將規劃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wei) 政府督查督辦重要事項,並將結果作為(wei) 對下一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nei) 容。2020年,省衛生計生委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終期效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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