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中心發〔2022〕6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guan) 定點醫療機構:
北京匯林醫院因嚴(yan) 重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被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醫保中心)給予中斷執行協議六個(ge) 月的處理。中斷執行協議期間,北京匯林醫院能夠積極查找問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各項規章製度,製定有效措施,加強管理。近期,房山區醫保中心和市醫保中心分別對北京匯林醫院進行了檢查,該院整改後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經研究決(jue) 定,與(yu) 北京匯林醫院恢複簽訂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現就有關(guan) 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房山區醫保中心接到此通知後負責辦理北京匯林醫院簽訂《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shu) 》的相關(guan) 手續。
二、自2022年2月28日起,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恢複對北京匯林醫院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費用的結算。
三、各區醫療保險管理部門要按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shu) 》有關(guan) 條款,加強對轄區內(nei) 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管理,杜絕違規現象發生。北京匯林醫院應引以為(wei) 戒,吸取教訓,認真執行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各項規定,自覺規範醫療行為(wei) ,切實為(wei) 參保人員提供規範、優(you) 質、便捷的醫療服務。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6日